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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三五”规划》

来源:新华网2016-09-27 10:53:10

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三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发改规〔2015〕1号)要求,市农委牵头编制了2016年《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的总体考虑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更加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加注重集中民智民意、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实现农业现代化、城乡发展一体化走在全国前列,建设与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都市现代农业的总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思维,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上海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整个《规划》分为九大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准确把握现代农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系统总结“十二五”时期上海现代农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宝贵经验,理性分析“十三五”时期上海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上海现代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目标,并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环保水平、可持续发展水平、科技推广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农业产出水平、支持水平、物质装备水平等七个方面设立23项评价指标体系。

(二)坚持创新发展,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体制机制。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支持农业“四新”经济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创新金融为农服务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创新现代农业体制机制、增强农业现代化发展内生动力的措施。

(三)坚持协调发展,调整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结构。不断增强农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加紧转方式、调结构,从增强粮食和“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高农业装备设施水平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建立粮菜经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结构,拉长“短腿”,补齐“短板”。

(四)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农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从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创建活动等四个方面着力,促进农业资源利用方式由高强度利用向节约高效利用转变,形成农业可持续发展体系,以实现农业的永续发展。

(五)坚持开放发展,提高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从促进农业国内合作、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两方面,提出鼓励和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国内农业优势产区建立种养基地、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农业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发挥农产品交易展示服务平台作用,支持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统筹农产品出口示范项目和基地建设,强化市场导向作用,加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等方面举措,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不断拓展上海农业发展空间。

(六)坚持共享发展,让改革和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农民。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四个方面综合施策,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

(七)优化“十三五”现代农业产业布局。在稳定现有农业用地,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基础上,分别从区域布局,种植业、养殖业生产布局,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布局等三个层面,对九个区县的涉农区域,以及域外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促进农业用地适度规模经营。

(八)实施“十三五”现代农业重点工程。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程、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工程、智慧农业促进工程、产业融合提质升级促进工程等六大工程项目建设重点任务。

(九)切实落实“十三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投入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典型引导、加强绩效考核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落实《规划》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的工作重点

(一)坚持创新发展,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体制机制

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大力培育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的农田面积占全市农业经营用地面积比例达到90%,带动农户数占全市务农农户数比例达到90%。逐步建立“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农业经营组织模式,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积极培育国家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15家。

2.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在农机作业、粮食烘干收储、农产品加工转化、农资经营、种子统供、病虫害防治、农业信息、技术服务、农业气象预警、农业保险金融支持等环节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

3.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

抓住本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机遇,重点聚焦农业生物技术、农业信息技术等领域,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战略性项目和工程,加快推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材料的转化和应用。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支持种源基地建设,扶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创新发展。

4.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

主动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推动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经营模式创新、精准生产、信息服务和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的应用。

5.支持农业“四新”经济发展

大力支持农业生产“智造”新技术、农业服务业新产业、“智造+服务”新业态、农业跨界融合新模式等农业“四新”经济的发展,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产业链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融合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金融服务、信息管理、产品销售等模式的信息平台,建立以消费为主导的农业经营生产与发展模式。培育和支持B2C、B2B等多种形式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6.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完成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市场,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7.创新金融惠农服务方式

进一步推进财政与金融支农政策的有机融合,加强农村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制度创新,加大农业保险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覆盖率和保障程度,提高农业保险精细化服务水平,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二)坚持协调发展,调整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结构

1.提高粮食和“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保障水平

坚持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制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保持50万亩蔬菜生产能力、稳定21万亩绿叶菜种植面积、完成年生猪出栏100万头、奶牛存栏4万头、蛋鸡存栏200万羽的保有量指标、本市养殖池塘面积稳定在28.7万亩左右、地产水产品年总量稳定在14万吨左右。

2.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依托本地市场优势,实施品牌战略,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着力发展以优质瓜果为重点的区域特色农产品,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3.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培育融合主体,创新融合方式,推进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4.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本市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建设现代种业基地、高标准粮田、设施菜田、区域特色产业基地、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等,并建立设施管护机制,确保各类设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5.加快提高农业设施装备水平

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相关配套设施服务能力,有效改善农作物生长环境和条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

(三)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农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生态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发挥农业在城市生态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

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大郊区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实施以“洁水”、“畅水”、“活水”为重点的河道水系整治工程,全面疏浚农村河道,清河岸、清河面、清河障,打通断头浜、畅通河网水系,修复水生态。

3.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地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和监管。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创建活动

深入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推动区县建立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四)坚持开放发展,提高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1.促进农业国内合作

实施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战略,发挥上海技术、人才、资金和信息的优势,加强与国内农业合作。鼓励和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国内农业优势产区建立种养基地,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2.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快部署和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支持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到境外特别是周边国家开展互利共赢的农业生产、进出口合作和农产品展销,支持上海农业企业赴海外收购、并购优质农业企业。

3.强化市场导向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符合规定条件下,鼓励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坚持共享发展,让改革和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农民

1.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三倾斜、一深化”的总体要求,坚持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实现由“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迈进,建设生态宜人的江南水乡,弘扬海派农村元素和民俗传统,建成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进镇居住,改善农民居住和生活条件,切实提高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

3.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对事关社会公平、外部性强及跨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加强市级统筹力度和区县责任,通过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

4.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

加快培育一支与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以本土化为主的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担当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5.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提高农业机械化、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大幅度减少农业从业人员数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六)实施“十三五”现代农业重点工程

1.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为巩固和提高地产农产品生产能力,围绕农田基础设施、农林水联动等方面重点推进以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二是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三是水土资源保护项目;四是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2.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重点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动物疫病防控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提升项目;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四是农业机械化建设项目;五是农业资源环境保护项目。

3.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程

加大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坚决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一是实施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二是不规范养殖场整治项目;三是化肥农药减量项目;四是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五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4.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工程

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目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平台)建设项目;二是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化项目;三是现代种业建设项目。

5.智慧农业促进工程

运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一是智慧农业创新项目;二是农业电子商务提升项目;三是农业电子政务建设项目。

6.产业融合提质升级促进工程

围绕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业新型业态等方面实施重点项目。一是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打造一批农村产业融合领军型企业和产业融合先导区。二是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支持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加销一体化等方面实施一批项目。三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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