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农业厅2016-09-29 17:15:57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浙江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三五”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已经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农业厅
2016年8月2日
浙江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建设美丽浙江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绿色化发展的现实路径。为加快推进我省“十三五”期间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农业部等八部委《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意见》以及《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背景与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五化协调推进”战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是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迈向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现代农业强省(“双高”农业强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攻坚时期。
1.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把绿色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推进。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定和“两美”浙江建设都把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作为重要内容。省委“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转型升级提出明确要求。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对浙江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是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在经济新常态下,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是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农产品品质,从过去的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由过去主要通过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过去从资源过度消耗转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来,实现农牧结合、农旅联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对浙江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是加快建设“双高”农业强省、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浙江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方向。建设“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和高效生态、特色精品、绿色安全的“双高”农业强省是“十三五”时期的战略目标。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是建设“整洁田园、美丽农业”重要内容和建设“双高”农业强省的具体行动,也全面体现了经济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密集的新型农业现代化的特征要求。浙江作为全国唯一一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份,承担着为全国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提供经验做法的重大任务。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对提升高效生态农业、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加快26县绿色跨越发展和提升农业“两区”、打造“一区一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现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文明建设、“两美”浙江建设、“五水共治”决策部署,以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全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得到了农业部和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全省上下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理念不断提升、力度不断加大、氛围不断增浓,通过政策引导、主体培育、科技支撑、机制创新,为“十三五”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根据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要求,省人大、省政府先后颁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耕地质量管理、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法规规章;省政府先后出台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商品有机肥生产与应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创新农药管理机制、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等意见和办法;农业部门或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办法、沼液资源化利用、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养殖污染长效监管机制、化肥和农药减量增效、废旧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处理等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基本建立了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法规和政策体系。
2.农业水环境治理全面实施。认真贯彻省委“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农业水环境治理,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一是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根据生态消纳环境承载能力和排放许可,重新调整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关停或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7.46万家,对年存栏50头以上的54533家畜禽养殖场实行全面治理,其中关停4.5万家,治理保留近1万家,组织开展生猪散养户和水禽场治理;以畜牧业主产县市为主建成41家死亡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基本建立了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基本构建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消除了主要江河流域性漂浮死猪现象。二是全面实施肥药减量增效。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商品有机肥和新型肥料应用,以及高效环保农药、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2015年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222万亩次,覆盖率80%,应用配方肥、商品有机肥108万吨,化肥用量87.5万吨(折纯),比2010年的92.2万吨减少5%;2015年全省实施统防统治575.7万亩,病虫害绿色防控517.7万亩,全省农药使用量56458吨,比2010年的65075吨减少13%。
3.三级循环体系基本构建。按照省政府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行动方案,省农业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2115”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制定示范建设标准,建成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22个、示范区104个(面积达98万亩)、示范企业101个,省级财政安排示范项目680个,投入4.5亿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内部应用种养配套、清洁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技术,实现主体小循环;在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内,通过建设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农牧结合模式、集成减肥减药技术、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园区中循环;以县域为单位,通过产业布局优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种植业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整体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县域大循环,基本构建起点串成线、线织成网、网覆盖县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三级循环体系。
4.试点省建设全面启动。农业部批复同意浙江开展试点省建设以来,我省先后与农业部签署部省合作共建备忘录,制定试点省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化肥和农药用量减少,畜禽养殖排泄物及死亡动物、农作物秸秆、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及废弃农膜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农业“两区”土壤污染加重态势基本得到扭转)目标任务,全面启动“十百千万”推进等六大行动。在湖州、衢州、丽水3市和41个县(市、区)整建制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落实创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10个、示范主体1030个、生态牧场10000家左右。在整建制推进县(市、区)中,初步形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标验收+有效监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保险联动+集中处理”、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集中回收+环保处置”、秸秆利用与禁烧“激励利用+责任监管”等长效机制;在示范区建设中,集成推广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在示范主体建设中,围绕种养配套、清洁化生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沼液配送服务、畜牧业全产业链五类主体,建成示范主体462个。贯彻落实省政府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耕地地力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探索污染源控制和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地方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不足,特别是一些生产主体的生态环保意识不强,绿色生产的自觉性不够。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彻底。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废物利用不够充分。畜禽养殖排泄物、秸秆等资源化高值利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技术和资金配套有待加强。研发单位的技术与生产主体的需求缺乏有效对接,技术先进、成本可行的技术比较缺乏,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生态补助资金缺乏。五是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目标任务的制度机制构建不够完善,特别是按照整县域推进和常态化长效运行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实施不到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按照加快生态文明和“两美”浙江建设总要求,围绕建设“双高”农业强省、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坚持现代高效、绿色生态和循环持续发展,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加强农业供给侧改革为动力、省部合作共建试点省为契机,注重政策导向,夯实治污基础,强化科技支撑,创新制度机制,推动形成产业布局生态、资源利用高效、生产清洁安全、环境持续改善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产业体系、制度体系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产发展与环境承载相匹配。坚守耕地红线、水资源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农业结构和生态布局,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种养平衡,融合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控制农业化学投入品和重金属污染,提高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承载的匹配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
2.坚持政府引导与主体自觉相统一。充分发挥政府在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财政激励、执法监管。强化主体污染治理责任,引导农业生产主体、农业废弃物利用主体和社会化公共服务组织自觉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环境生态改善,提升农业生态循环文化,鼓励在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中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3.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衔接。树立“大产业、大生态、大循环”理念,围绕突出问题和生态短板,强化顶层设计,着力构建有利于促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治理体系、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立足基层实践,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通过构建示范体系,辐射带动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全面推进和整体提升。
4.坚持量化目标与制度创新相协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中,既要注重推广面、减少量、提高率等“一控两减四基本”量化目标的实现,更要注重建立法律约束、生产准入、机制创新等常态化长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三)发展目标
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目标任务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着力实现产业布局生态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废物利用资源化、制度体系常态化。到2017年,基本建立起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制度体系和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到2020年,建成全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为加快推进“双高”农业强省建设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打好扎实基础。具体目标有:
1.产业绿色发展。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实现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比例,以示范创建推进农业产业绿色发展。全省建成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10个、示范主体1030个、生态牧场10000个,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比率达到55%。
2.生产清洁可控。规范使用养殖饲料和添加剂,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治理,大力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配方肥、新型肥料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肥料和农药利用率。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率达到100%,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都比2015年减少5%。
3.资源利用高效。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大力推广应用集约、节约型农业生产技术和设施装备,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省畜禽养殖排泄物、农作物秸秆、食用菌种植废弃物利用处理率分别达到98%、95%、98%,设施农业、喷滴灌和肥水一体化面积分别达到400万亩、160万亩和50万亩。
4.环境持续改善。联动推进农业治水、治气、治土,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完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全省病死猪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率达到90%,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70%,废弃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5%,农业“两区”土壤清洁和尚清洁率达到90%以上。
5.制度机制创新。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基本构建法律约束、政策引导、市场运行、主体自觉的制度体系和常态化运行机制。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长效防治机制、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化肥和农药减量常态运行机制、农作物秸秆利用机制全面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基本覆盖。
三、主要任务
根据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思路和目标,扎实推进产业生态布局、农业生产清洁、废物循环利用、科技集成应用、制度机制创新,着力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绿色产业体系、控源治污体系、资源再生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
(一)推进产业生态布局,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绿色产业体系
1.围绕种养结合优化产业布局。按照环境承载和绿色生态发展要求,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限养区规定,优化调整种植业、养殖业及其内部之间的产业结构,形成产业相互融合、物质多级循环的格局。组织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工程,开展整建制推进和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示范主体创建,加快26县农业绿色发展,积极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和绿色农产品主产区。按照“整治生猪、拓展兔羊、稳定家禽、扩大蜂业、强化种业”的思路,优先发展湖羊、兔、蜜蜂等特色精品畜牧业。
2.创新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统筹协调土壤、水体中的水、肥、气、热、微生物五大要素,坚持种养结合、粮经结合、水旱结合、用地和养地结合,大力推广间作套种、水旱轮作、立体种植、林下经济、稻鱼(鳖)共生等环境友好、生态循环的新型农作制度和种养结合创新模式。积极发展旱粮作物和节约型耕作、播种、灌溉方式的农作物。
3.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生态功能,推进以农兴旅、以旅促农、农旅融合,依托优势农产品、农耕文化、田园景观、农业设施等,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和创意农业,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多重功能融合的绿色产业,实现农业产业功能多元发展。
4.推进农产品绿色安全生产。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推进诚信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饲料及添加剂、兽药、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违法查处力度。顺应农产品绿色、健康消费需求,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二)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控源治污体系
1.着力推进畜禽业生态化养殖。按照“绝不允许污染生态环境”和畜牧业转型升级要求,全面落实主体治理责任,强化养殖污染源头、过程、末端联动治理。鼓励应用清洁化生产方式,推进饲料、兽药有害残留治理,大力推广环保型饲料,降低饲料中微量元素和抗菌药物添加量,有效减少畜禽粪便中有害重金属和抗菌药物残留。到2016年全面完成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的达标验收和50头以下散养猪场、水禽场的污染治理。在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成区域,全面实施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模式;未建设无害化集中处理厂的地方,就地落实小型集中公共处理设施、移动式处理设施和规模场自行处理等措施,确保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无死角。按“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的要求建设美丽畜牧业。
2.大力推进种植业肥药减量增效。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扩大配方肥应用覆盖面,到2020年推广应用配方肥35万吨。加大商品有机肥、沼液、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有机养分替代力度,到2020年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100万吨,沼液年利用在1000万吨以上。大力推广微生物肥料、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和肥水一体化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到2020年推广应用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10万吨,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加快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加强预测预报,加大高效环保农药推广力度,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有机融合,提高农药利用率,到2020年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100万亩、统防统治800万亩,农药利用率达到40%。
3.全面实施农药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处置。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按照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到2020年,全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实现基本回收。坚持政府引导、属地管理、市场主导、经营与使用者主体原则,以提高废旧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处置(利用)率为目标,培育收集组织,完善收集处置设施,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市场化的废弃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处理体系。
4.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强化农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建立健全以农业“两区”为重点、覆盖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组织实施重点区域污染农田土壤修复治理试点,探索建立一批治理技术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到2017年基本扭转农业“两区”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到2020年农业“两区”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推进废物循环利用,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资源再生体系
1.推进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推进畜禽养殖业主、种植业主之间的有效链接,完善配套设施,实现就地消纳或异地利用。支持鼓励农业企业、服务组织采取市场化机制牵头开展县域有机肥加工、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商品有机肥生产能力达到150万吨以上。大力推广养殖废污综合利用PPP模式,采取政府投资基础和部分购买服务、养殖场户承担治污费用、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运作的模式,市场化运营养殖粪污的治理、收集、资源化利用。
2.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集成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全面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秸秆生物质发电,大力推广固化成型燃料、沼气工程、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应用等中小规模秸秆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加快构筑秸秆收集贮运体系。
3.推进食用菌种植和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食用菌种植生产中产生的菌棒菌渣多级利用,作为还田肥料、堆肥原料、能源燃料、生态环境修复材料和饲料等。鼓励对农产品加工下脚料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循环利用,减少加工流通环节的消耗浪费和废物排放。
(四)推进科技集成应用,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支撑体系
1.集成推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循环发展模式。集成推广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模式,推进种养配套、粪便养蝇蛆(蚯蚓)、有机肥加工、沼液利用等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集成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推进农作物秸秆用作还田肥料、畜牧饲料、食用菌基料、生物质能料、发电燃料等资源化利用。集成推广食用菌种植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进菌棒菌渣用作食用菌基料、生物质能料、畜牧饲料等利用。集成推广农村沼气综合利用模式,推广养殖场自助用、沼气发电、农村户用沼气等沼气多样化利用。
2.集成推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先进实用技术。集成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与处理、沼气工程、有机液肥(沼液)精准施用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大力推广沼液A/O处理达标排放、沼液膜浓缩分离、水禽旱养、人工湿地处理、非接触式发酵床处理等生态化生产技术。集成推广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化肥、农药、农膜等清洁化生产技术。集成推广“机器换人”、“设施增地”及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立体栽植、多层养殖、喷灌滴灌等集约化生产技术。集成推广新型农作制度、节水灌溉、旱粮生产及节水、节肥、节药、节能、节地等节约化生产技术。
3.集成推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智能信息技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在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中的运用,依托智慧农业云平台,建设全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智能化信息服务系统。集成推广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控湿、控温、控水、控肥、控病等智能化生产控制技术。集成推广农业可视化远程咨询、远程诊断、灾病预警等智能化远程服务技术。集成推广种植生产污染、养殖排泄物污染管控和“三沼”综合利用等智能化实时监管技术。
(五)推进制度机制创新,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法规制度体系
1.建立完善绿色发展的政策引导机制。按照“一项目标任务、一个治理方案、一套支撑政策”的推进思路,重点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建立起政策激励、市场运作、主体自觉的常态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实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区域项目和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示范引领绿色发展。培育支持畜禽粪便收集、沼液异地配送、死亡动物收贮、秸秆收贮、食用菌种植废弃物收贮、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农业生产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配方肥、缓释肥、沼液肥、生物农药、可降解农膜等普惠性农业补贴政策,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完善符合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特点的财政支持政策和绿色农业生态补贴机制。
2.建立完善绿色生产的准入评价机制。围绕治水,建立完善畜禽养殖场户环境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化肥和农药使用等评价标准。围绕治气,建立完善控制肥料氨挥发、养殖废气、沼气安全等评价标准。围绕治土,建立完善养殖饲料及添加剂、兽药、有机肥、沼液、农膜等评价标准。围绕农业绿色生产,建立完善生态化要求的农业生产标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标准或操作规程。
3.建立完善绿色管控的法律约束机制。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统筹、顶层设计与具体实践相协同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体制机制。贯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法规规章。争取制定出台浙江省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明确限制和规范影响农业生态环境的约束性规定,明确农业生产主体的污染治理责任,明确农业环境保护与建设相关制度措施及各部门管理职责。
四、重点建设工程
围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程、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程、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和农业节水工程。
(一)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程
围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省建设,组织实施“十百千万”推进行动,并逐步覆盖到全省。在湖州、衢州、丽水3市和41个县(市、区)整建制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创新制度与机制,全产业、整县域推进,打造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在110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集聚要素、集成技术、集中亮点,推进示范创建和农业多种功能融合,加大财政投入,组织实施区域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样板示范区。继续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一批示范主体,培育种养配套企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沼液配送服务组织、清洁化生产企业、畜牧业全产业链企业(合作社)等示范主体1030个,在县域大循环、园区中循环中起支柱作用。按照农业水环境治理和美丽牧场建设要求,改造提升畜禽养殖场1万家左右。
(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
统筹整合基本农田地力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商品有机肥补贴、秸秆还田等项目,以农业“两区”为主平台,以主导特色产业为重点,找准化肥减量主要路径。加大商品有机肥、配方肥、新型肥料等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减少化肥投入。整合资金对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进行补助,深化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加强植保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植保领域“机器换人”,加大农药减量技术应用示范,提高农药利用率。整合资金支持实施农药减量及绿色防控示范和扶持小品种农作物登记。
(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围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治污设施建设、水禽旱养、散养密集区粪便收集、养殖粪便循环利用、沼气工程、“三沼”利用、美丽牧场建设等,推进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畜牧业转型升级。围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建立完善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收集打捆机械、收贮等补贴政策,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及废弃农膜回收处置工程
依托农药经营销售单位建立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服务平台,创新回收处置模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主体和农民自觉回收废弃棚膜、地膜、食用菌棒膜,建立完善废弃农膜回收处置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五)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在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内布设1000个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在农业“两区”和“一区一镇”建设500个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和100个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强化土壤地力、重金属等指标监测和评价,划定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等级,建立完善农业“两区”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以改善土壤环境为基础,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试点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试点,力争在2017年前全省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模式。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两区”周边工业、矿产等污染源的排查和防控,努力消除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隐患。
(六)农业节水工程
组织实施百万亩农业园区智能化标准型微灌工程,开展农业园区智能化标准型微灌工程试点,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排设施,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集成推广种植业节水灌溉、养殖业自动饮水等节水措施,因地制宜推广抗旱品种、渠道防渗、雨水回用、山地微蓄微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深耕深松、循环水养殖等技术,积极发展旱粮生产,探索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作为践行“两山”思想的主要载体、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作为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大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与农业现代化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强化政策配套
重点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创新制度和机制,建立完善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探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的引导政策和生态保护负面清单制度,争取形成项目补助、技术补贴、生态补偿相配套的组合政策,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机制。
(三)强化主体培育
围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和生态牧场建设,大力培育设施化投入、清洁化生产、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激励培育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食用菌种植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扶持培育农业废弃物收集、转运、配送、利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以政策引导推动现代生态循环农业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支持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工商企业等参与投资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及相关的配套服务产业。
(四)强化财政投入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重视和支持,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以区域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项目为平台,重点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化肥减量、农药减量、雨水回收利用、智能化管控等六大系统或节点工程建设,打造一批见形见效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样板,变“盆景”为“风景”;以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为支撑,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节点工程和示范样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服务主体承接等形式,鼓励支持农业生产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强化科技支撑
充分发挥农业部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省建设专家组、农业产业技术团队的作用,加强与科研教学单位、专家的密切协作,强化科技攻关,突破解决一批主体迫切、节本增效、可复制易推广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技术问题。充分利用科技研发专项,加快畜禽养殖污染生态防治和重金属、抗生素等对环境的污染与防治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建立研用互通、支撑引领的研发推广体系。
(六)强化宣传引导
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农民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观,努力提高建设和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自觉性。挖掘总结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知识、政策、做法和典型,加强指导培训,进一步扩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宣传声势和舆论影响,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良好氛围和推进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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