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德市农业局2016-09-01 09:10:43
上接:宁德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2016年-2020年)上
(二)林业
“十三五”期间,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为动力,以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为任务,以创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区为抓手,按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要求,努力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按照优化布局、强化功能、分区施策的原则,逐步构建以“一群两带三线多点”为主体的生态格局。“一群”:环三都澳森林城市发展群;“两带”:沿海基干林保护与发展带,在北起福鼎、南至蕉城的福建沿海地区,以基干林带为主建立起一道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沿海绿色屏障。鹫峰山山脉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带,以白云山、支提山、太姥山、东狮山为重点;“三线”:江河沿线、道路沿线、环城沿线。“二江三溪”(闽江、敖江、霍童溪、木兰溪、交溪)干流、一级支流、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两侧、环城市及城市周边一重山重要区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多点”: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点)、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植物园、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点水土流失区、重要水库周边一重山等生态安全点和重点区位的生态保护与治理。
1.竹业开发
以屏南、古田示范县为龙头,以磻溪、霍童等重点乡镇为依托,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大力扶持以竹山便道、竹林深翻垦覆与施肥和竹林喷(滴)灌设施为主要内容的丰产竹林基地建设,突出发展毛竹、绿竹(马蹄竹)和其他食用竹。“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竹业开发(富民)工程,建设丰产竹林基地4万亩,开设竹山便道970公里;至2020年,全市丰产竹林基地面积达38万亩,竹山便道达0.24万公里。
2.花卉苗木
持续实施现代农业(花卉)生产发展项目,大力推进花卉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发展水平。重点扶持智能温室、大棚和喷(滴)灌设施等建设,着力发展鲜切花、盆栽植物、观赏苗木、食用药用花卉等特色名优产品,加大霞浦盆景的研发创新力度,打造闽东特色花卉品牌。“十三五”期间,建设花卉苗木面积1.5万亩。至2020年,力争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11万亩。
3.林下经济
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推动林下资源合理利用。发展林下经济基地,推动林农增收,通过林药、林菌、林果、林菜、林禽、林蜂等多种模式,构建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至2020年,全市林下经济种植面积达80万亩。
4.速生丰产林
以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为引领,通过集约人工林培育、现有人工林改造等措施,培育杉木、柳杉等后备森林资源,增强林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至2020年,全市速生丰产林基地面积达8.94万亩。
5.丰产油茶
以福安、寿宁等传统油茶区为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为骨干,优化油茶良种布局,大力推广闽43、闽48、闽60、闽优家系、湘林系列、长林系列等油茶良种造林,重点加强现有低产油茶林改造提升,适度新建丰产油茶基地。“十三五”期间,建设丰产油茶林示范基地4.5万亩;至2020年,全市丰产油茶林基地面积达19万亩。
6.森林旅游
发挥山区优势,结合林业特色,加大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森林公园、森林人家、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的整合,打造精品森林旅游线路,重点抓好森林公园景观林改造和提升,大力开发森林休闲、探险、体验、康养等森林旅游产品,塑造森林旅游品牌。“十三五”期间,着重抓好2家国家级和3家省级森林公园建设,营造乡村风景(水)林0.62万亩,全市森林人家达35处。
(三)畜牧业
全市畜牧业发展以提高畜产品自给率、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和提高畜产品效益为目标,以增强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促进畜牧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发展山地放牧饲养,促进畜牧业继续向资源节约型、技术密集型和环境友好型转变;继续推进标准化、生态化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提高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组织化水平;保证畜产品供给稳定增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逐步建立起优质、生态、高效的山地资源型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力争到2020年,肉蛋奶产量达到12.45万吨,年递增2.0%;畜牧业产值达29.91亿元,年递增2.0%。
产业布局: 按照“科学布局、适度规模、均衡发展”的原则,形成“两区三带”的发展格局。“两区”:以寿宁、周宁、屏南、古田、柘荣为主的生猪生产控制区(基本已达到省政府下达的生猪养殖出栏控制总量),以蕉城、福安、霞浦、福鼎为主的生猪产业优先发展规划区(尚未达到省政府下达的生猪养殖出栏控制总量);“三带”:寿宁、周宁、平南、柘荣及福安上半区的草食节粮型畜禽生产优先发展规划带,古田、蕉城、霞浦、福鼎及福安下半区的禽蛋生产优先发展规划带,宁德中部区域(含周宁、屏南、福安、蕉城、霞浦等部分区域)的特色养殖业优先发展规划带。
(四)渔业
全市渔业发展以“服务海洋经济发展、构建现代渔业体系”为主线,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从发展健康生态养殖、开发利用湾外海域、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加快水产品园区及市场建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强化渔业科技推广应用、加快渔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着手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提升渔业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水产养殖业综合效益,以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等重大项目带动全市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主要水产品有效供给和渔民收入持续增长。力争到2020年,全市实现渔业总量达113.08万吨,年均增长5%;渔业产值达231.94亿元,年均增长5%。
总体布局:立足现有基础,发挥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宁德特色的渔业产业,优化形成“一带一区”的现代渔业总体布局。“一带”:即沿海海洋渔业产业带,包括福鼎、霞浦、福安和蕉城区。突出产业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突出创新驱动与两岸合作,突出海洋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以培育壮大现代海洋渔业产业为重点,优化产业链分工布局,增强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进一步巩固、发展环三都澳和沙埕港区域海洋渔业领先、示范的地位。“一区”:即内陆山区淡水渔业产业区,布局于全市9个县(市、区),依据各县资源优势,优化格局,提升淡水渔业产业规模。
二、充分发挥园区示范引领作用
加快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市级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园、山地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基地、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等建设,以农业园区化带动农业现代化,提升宁德市现代农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一)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军民融合型)
全市在继续抓好福安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坚持产业布局合理、组织方式先进、资源利用高效、供给保障安全、综合效益显著的原则,按照规划编制科学、主导产业清晰、建设规模合理、基础设施良好、科技水平先进、运行机制顺畅的要求,积极争创宁德市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以“军民融合型山海协作现代农业”为主题,按照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要求,以在区域范围内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围绕夯实基础产业、做好做强主导产业、做精做优特色产业、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完善现代农业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等重点任务,以项目带动为抓手,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重点工程项目,整合资金投入,加快实施一批关系民生、关系农村、关系农业发展的带动性、关键性项目。强化政策支持,对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符合结构调整要求的龙头项目,积极争取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发展军民融合农副产品保障基地,实现宁德市现代农业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军需食品产业的有机对接,示范引领宁德市山海现代农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宁德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力争到“十三五”末期,宁德市现代农业实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发展水平名列全省前茅、全国前列。
(二)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
全市将继续抓好9县(市、区)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内,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用先进科学技术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拓展农业,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创业增收,促进农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借鉴台湾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理念以及台湾农民创业园多年的建设经验,创新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的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新机制、农业生产经营新方式、农民创业增收新模式,以蔬菜、水果、食用菌和茶叶为主导产业,不断提升特色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提高产业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同时,以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建设为平台,集聚资金、技术、人才等先进生产要素,为现代农业发展培育新亮点和新的增长点,树立典型和榜样,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切实促进农业转型增效和农民创业增收,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整体水平。
力争到“十三五”末期,全市福建农民创业园区(示范基地)创建区域内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30%以上,主导产业“五新”入户率达95%以上,良种覆盖率、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及装备水平达到全省前列。
(三)市级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园
全市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园建设继续以发展高标准设施农业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发展、农民增收;以推广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为重要支撑,突出工厂化、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产业化特点,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循环节约利用,把园区建设成为展示宁德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核心区。至2020年,全市11个市级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园区面积达2万亩,其中设施大棚与水肥一体化面积达8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100%,实现年产量30万吨,年产值9亿元。
三、加快转变现代农业发展方式
(一)设施农业
全市继续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措施,引导设施农业向园区和基地聚集,打造高标准设施农业集中区。围绕具有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潜力的特色农产品,发展一批现代设施园艺业,重点发展设施蔬菜、设施食用菌、设施水果、设施中药材。至“十三五”末,力争发展各类设施农业面积达15万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2.5万亩(复种面积7.5万亩),产量16万吨,产值5亿元;设施果树面积4.5万亩,产量5万吨,产值5亿元;设施中药材面积1500亩,产量50吨,产值2000万元;设施花卉面积160万平方米。
(二)生态农业
“十三五”期间,全市将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广农业环保技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重点抓好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耕作栽培措施三大主体措施,发挥其相辅相成的作用,推动农业产业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要大力推广商品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绿肥以及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型农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通过免耕覆盖沃土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农田精准施药技术等农艺措施的推广,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推广配方肥300万亩次,实施耕地质量提升项目50万亩以上;通过创建示范基地,推进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产业,达到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节本增效10%以上的目标,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继续推广“猪—沼—果(稻、菜、茶)”能源生态模式,积极发展生态立体农业;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着力治理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问题,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殖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250头以上)标准化改造,全市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注重生态富硒富锌产业开发,引导和扶持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合作社运用新成果、新技术,引进对硒、锌吸附力强的农作物品种,生产优质生态富硒、富锌农产品。
(三)信息农业
全市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物联网、农产品质量追溯、农资监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抓好试点建设,重点抓好农业物联网公共服务体系、农业物联网示范、智能农机建设等工程。到2020年,全市建设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30个;健全、完善12316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推进12316农业热线网络服务系统建设,通过移动互联网为农民提供政策、市场、科技、保险等生产生活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土地流转透明度,保障农民权益;加强现代农业(茶叶、果蔬、食用菌、水产品)农资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充分利用渤海商品交易所等平台进行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线上交易,带动市场繁荣,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积极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一)农产品加工
“十三五”期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按照“生态、绿色、优质、安全”和“标准化、品牌化”的要求,努力构建具有区域优势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积极扶持各类农业(水产)龙头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形成一批龙头企业集群和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鼓励企业争创省市名牌产品,增加出口创汇,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农民收入。力争到“十三五”末期,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0亿元以上。
(二)农产品仓储物流
全市按照“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实现贸工农、内外贸一体化”的思路,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构建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期货市场与网上交易市场等在内的,具有产品集散、价格发现、信息传递、仓储运输、加工配送、生产导向等多种功能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网络化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现有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形成完善的农产品产业链,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和重要集散地,高标准、有特色、适度超前地建设一批集交易、仓储、加工、信息交流、配送、运输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标准规范、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加快推进现代农产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区域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进一步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积极探索和推动发展农超对接、社区连锁、物流配送、协议流通及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减少流通环节,着力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产品市场和蔬果生产集中区,建设蔬菜、水果、食用菌、水产品和肉蛋奶等生鲜产品冷藏库及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为大宗生产产品保鲜储存提供便利条件,降低产后损失,提高农业效益,确保农产品品质和消费安全。
(三)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
“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充分依托优越的区位条件、便捷的立体交通体系、丰富的农业资源、市场资源、旅游资源和丰厚的民间资本,积极拓展农业景观功能、文化功能、生态功能,以农为本,围绕“生产、生活、生态”开发体验产品和服务,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和多功能农业的深度开发,构建结构合理、特色突出、管理规范的休闲农业格局,实现“四季有花、每月有果”的基本要求,把宁德休闲农业打造成福建省独具特色的“乐山亲水”型休闲农业,在满足城乡居民休闲度假和观光旅游需求的同时,带动农民创业就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借助山海兼备、农业资源丰富的优势,全市着力推进茶旅、渔旅、林(果)旅融合,发展特色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生态旅游业,开发观赏型、采摘型、体验型、科普型、养生型等多种类型的休闲农业旅游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建设1-2个全国性茶产业旅游基地,创建15个以上茶文化庄园;创建5个以上全国性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10个以上精品休闲水果庄园,建设若干个生态农业科普教育基地(研学旅游基地)。力争到“十三五”末期,全市休闲农业年接待游客数量超过894万人次,营业收入达到5.91亿元,从业人数突破3万人。
第六章 重点工程
根据“十三五”期间全市现代农业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全面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一、山地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工程
充分利用宁德地理区位独特、气候条件良好、物种资源丰富等优势,开发山地资源,集成创新要素,着力培育“生态安全、优质高效、特色乡土、功能多样”的山地农业产业结构;集中发展食用菌、茶叶、蔬菜、畜牧、水果、粮油、中药材、竹业、花卉苗木、商品林产业和休闲农业等11个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走出一条突出特色、集聚集约、绿色生态、增效增收的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发展的新路子。继续抓好市级现代山地农业开发示范基地建设。每年评选30个以上市级现代山地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基地。“十三五”末,市级示范基地达到200个以上。
二、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工程
加强宁台农业合作,通过引进台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先进的管理理念,培育一批宁台农业合作优势产业,发展一批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等新兴产业,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的宁台现代农业精品项目;进一步拓展良种、生物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合作,沿海以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为合作重点,山区以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为重点合作领域,依托各自优势,建设10个闽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努力构建沿海与山区多点支撑、立体推进的合作格局,大力推进农产品出口。“十三五”期间,全市引进台湾农业新品种150个,建立符合GAP标准的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20个,面积1.5万亩;力争新办台资农业项目50个,合同利用外资2亿美元以上。
三、渔业重点工程
积极发展健康生态渔业,提高水产养殖业综合效益。在海水养殖方面,优化养殖模式和品种结构,拓展湾外新的养殖空间,“十三五”期间建设新型藻类养殖模式2万亩,新增环保型塑胶网箱1万口,湾外深水大网箱及大围(拦)网100余口;完善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大力推广优质苗种,建设省级水产良种场3座;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冻)鲜饵料工作,提升海水养殖技术水平,促进海水养殖业向高质量、高效益方向发展;全市建设高位池养殖面积5000亩,工厂化循环水养殖10000平方;大力发展淡水现代渔业,以标准化池塘养殖10000亩、工厂化循环水养殖2000平方、特色品种养殖2000亩、库湾养殖5000亩、山塘(河沟)养殖(5000亩)及休闲渔业(10家)为重点,通过组建渔业协会和合作社,统一配送苗种、饲料,进一步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应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开展绿色、安全、高效的新型海洋生物功能制品研制及产业化,利用鱼卵、鱼鳞等加工废弃物提取卵磷脂、胶原肽等海洋生物医药,研发海洋生物医药和功能食品、海洋生物制品、海洋工业原料和生物材料。“十三五”期间建成3-5个海洋生物医药项目;加强现代渔港与水产物流体系建设,完善配套三沙中心渔港、沙埕中心渔港、嵛山等一级渔港,将其建成集海产品集市贸易、加工储运、船舶维护、渔需物资生产补给、避风休养、旅游观光的功能较为齐全、对外开放的综合性渔港经济区,争取更多的外地渔船进港贸易和补给。继续将渔港建设列为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推动,“十三五”期间,新建、扩建渔港 58个,其中:中心渔港 2个、一级渔港5个、二级渔港 28个、三级渔港 23个,力争到2020年,全市渔船就近避风率达到90%,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积极扩大水产品对外贸易,引导渔业企业从“立足国内”向“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并重方向转变,提升渔业国际竞争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远洋渔业企业,开拓远洋渔业。“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增远洋捕捞渔船20艘,远洋运输船3艘。
加快推进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蕉城三都澳大黄鱼产业园区以及渔业综合体建设;全面提升渔业经济发展水平,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林业重点工程
建设林业四大工程: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战略性林木资源储备工程、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工程。
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程。继续抓好造林绿化,加大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力度,重点加强沿海防护林、长江流域防护林等工程建设,着力加强“三带一区”造林绿化和修复提升。 “十三五”期间,完成造林绿化45.8万亩,其中沿海基干林带建设11.5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4.56万亩、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2.15万亩、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13.84万亩,完成珍贵树种造林2万亩和一般造林11.7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196万亩、封山育林110万亩。
天然林保护工程:将全市天然林和有培育成为天然林潜力的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全部纳入天然林保护范围,按照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保护和管理,并享受国家天保工程相关政策。开展天然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以古田、屏南、寿宁、霞浦为重点,建立健全天然林管护体系,实现管护队伍专业化、管护手段现代化、管护设施标准化,基本建成比较完备的天然林保护制度体系。至2020年,全市天然林保护面积不低于364万亩。
战略性林木资源储备工程:以创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区为抓手,实施国家战略性林木资源储备工程,重点培育乡土珍贵树种、杉木、柳杉等大径级用材林,加大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力度。“十三五”期间,建设以乡土珍贵树种、大径级材为主的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3万亩。
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工程:按照区位优先、集中连片的原则,采取赎买、置换等方式,逐步将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按照结构调优、蓄积调高的原则,将商品林中的天然阔叶林逐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完善生态公益林定位监测体系及评价指标体系。“十三五”期间,实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1万亩。
五、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
以水稻种植机械化为重点,大力推广集中育秧、水稻机插、机械化防治、机械化烘干和集中收储技术,示范推广花生、土豆、蚕豆等其他粮食作物的机械化栽植、采收,技术,进一步推广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提高茶叶、食用菌、果蔬等农产品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解决农业用工的问题。建立健全农机销售、作业、维修市场,引导多样化民办农机服务组织健康发展,择机建立具有行业指导意义的农机化示范基地,在重点产粮区培育一批有一定实力的粮食种植合作社,扶持建设育苗育秧中心、农机机库、农产品烘干收储中心等大型农机设施,帮助合作社转变生产模式、变单一的农业服务为多种经营并存。到“十三五”末,重点县(市、区)要建立1家以上的农机化示范基地,全市农机原值20-50万以上的农机大户发展到200户以上,农机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到50个以上,农机作业服务专业人员达15000人以上,实现农机化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趋于完善。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工程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三品”质量体系认证。建立和完善适合宁德市特点的农业标准体系;创建一批省级和国家级标准果蔬示范园(基地)、畜禽标准化示范园(基地)。实现茶叶、食用菌、葡萄、高山生态蔬菜、中药材、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基地供应。至“十三五”末,全市力争有200个以上的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90个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产品及相关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有15个产品(水产品、茶叶、食用菌等)获得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初步建立覆盖宁德市主要农作物的种子、种苗、农药、肥料、产品质量及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贯穿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建成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市,为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发展战略、促进宁德市农产品“走出去”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以茶叶、葡萄、高山生态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为先导,力争实现辖区内生产的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全程信息化管理。到“十三五”末,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市。建成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依托各县农业局现有的化验设施,分别建立蔬菜、茶叶、海产、食用菌等农产品产地质量检测实验室。充分运用基地检测、市场速测、定点抽检的手段,增加抽检频次,提高监测覆盖面,严把市场准入关口。逐步实现市县专业性、综合性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建设覆盖宁德市,并积极鼓励支持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建设质检站。
七、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工程
突破农业产业关键技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效。实施高优农作物和养殖动物良种创新、高效种养技术创新、高值农副产品加工创新,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建设宁德市种质资源保护中心。深化茶叶技术研发中心、食用菌技术研发中心基地建设。实施农业“五新”入户、“五新”集成示范推广项目、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农业科技跨越计划等项目。示范推广一批高产质优农作物和畜禽新品种,一批高效低残留新肥料和新农(兽)药,一批无公害、循环利用和节本增效新技术,一批先进、适用、安全新机具,提高农业科技成果入户率。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农业科技推广,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
加强人才引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及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与培训。动员年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大专学历教育,加强乡镇在职在岗农技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层次。继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力争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3万人以上。在农业部确定的县(市、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实行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等培育制度。建立健全培训体系。结合各类人才计划实施,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大力支持农林业科技特派员、农村流通科技特派员、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巾帼科技特派员等科技创业者行动,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支持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和企业的科技人员发挥职业专长,到宁德农村开展创业服务。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转业军人、退休技术人员、农村青年、农村妇女等参与农村科技创业。
八、动植物疫病防控工程
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健全专业化防控服务组织,创新服务形式,优化防控技术,加快宁德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专业化防控体系建设。力争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组织设施完善、运转高效有力的市、县、乡、村四级植保监控体系。建设国家、省、市、县4级农作物病虫害数据化预警监测站点9个,大力发展村级植保员,完善建设县级预警与控制站,建设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县。建设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区,围绕稻、薯、果、蔬、茶等主要农作物,实施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示范项目,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乡镇兽医站建设等项目。建立动物卫生联防联动制度,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系统。重点实施动物疫情测报站建设项目,加强省级动物疫情测报站的监测能力建设。完善防疫物资保障系统,重点实施消毒剂、诊断试剂等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动物疫苗等防疫物资储运冷链设施建设等项目。完善动物防疫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实施动物防疫信息网络建设、数据库建设等项目。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系统,重点实施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省际动检站建设等项目。完善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网络建设,科学编制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引导推进定点屠宰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化水平。
九、农业经营组织创新工程
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根据市场和龙头企业原料需求,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着力提升企业加工流通能力;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合进行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着力增强企业带动能力;突出扶持食用菌、茶叶、果蔬、中药材、水产品、竹业、油茶等高附加值精深加工企业。积极主动承接台湾农业产业转移,鼓励闽台农业企业强强联合,共同开发新产品,联手开拓新市场,实现闽台农业共赢。对于发展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积极培育为上市企业。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广大农户,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组建专业合作社,扩大合作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现代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改造,建立健全合作社的产权制度、利益分配制度、经营决策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引进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体制,把合作社、公司融为一体。以劳动联合、资源联合、资本联合为重点,建立互利互惠的利益均衡机制,便于“以工补农”和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中介组织以及科研单位组建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规划、制定标准、信息传递、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流转,支持发展“土地托管”合作社,实现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起农机股份合作公司、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社等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两年扩大试点,三年全面推开,五年基本完成”的工作要求和“省统筹、市督促、县负总责”的责任机制,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细化分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2018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十、农业法治工程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做好农业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下放和承接,强化衔接落实。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权利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的实施,完善纠错机制。强化农业部门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以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重点,执法力量重心下移,重点强化县(市)一级,加快推进县一级综合执法和执法力量整合。全面落实落实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和执法经费。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认真执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实施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健全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农业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完善农业部门学法用法制度,增加法治教育在农业部门各类学习培训中的比重,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业务培训的必修课。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提升农业部门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运用与岗位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力,依法履行好工作职责。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现代农业建设是一项关系到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发展规划的宏观指导,创新工作机制,按照“规划—建设—监管—发展”的工作主线,以规划为指导,以建设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以发展为目标,把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个年度具体发展措施和发展建设项目上;同时,建立健全规划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与调整,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能够有序推进和高效完成。
二、项目保障
实施项目带动,拓展农业发展空间。积极创新农业项目生成机制,加强项目策划开发,促进项目不断生成,确保按照开工一批、报批一批、储备一批、策划一批的滚动模式实现项目建设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并争取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省级规划项目盘子;要充分发挥宁德市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探索和实践对台对外农业交流与合作的有效形式,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要以茶叶、食用菌、蔬菜、水果、中药材及其加工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特色产品等为重点,扩大农产品出口贸易;要积极组织参与国际性的农业项目投资洽谈、推介会和农产品贸易交易会,构建灵活多样的对外交流平台;要建立、健全国内外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设备、经营管理经验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机制,鼓励企业开展国际质量和环境体系认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地证书制度,建设一批农产品出口基地,发展和壮大一批拳头产品;要加强工作统筹,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合作项目,努力营造良好投资合作环境,开创宁台农业合作新局面;要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工作,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引进港澳台侨资和国外资金,促进一批新的农业合作项目在宁德市落地,努力提高农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要继续实施农业“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积极稳妥地推动农业“走出去”,支持农业企业赴非洲、东南亚、南美洲等地投资开发农业项目,进一步拓展外向型农业的发展空间。
三、资金保障
完善投资机制,稳步增加对农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各级政府要较大幅度地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大财政预算支农资金的投资力度,确保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财政部门和涉农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安排,改革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带动城市资本和工商资本、城乡金融、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现代农业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投入,加大农业资金和预算外支农资金的筹集力度,努力拓宽农业发展资金的筹集渠道。二是建立多元化投入体系。在适应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朝着农业投资渠道多元化、农业资金供给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以现代农业建设为重点,逐步构建以市、县(区)财政投入为导向,集体、农民投入为主体,以银行信贷投入机制为支撑、农业保险机制为保护、社会资金为补充,全社会支持的多渠道、多层次的现代农业财政投入支撑体系;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投资体系;充分利用路桥区民营资本雄厚的优势,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营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开发,使民营企业成为农业产业化开发的投资主体。同时,积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大力吸引农业外资,鼓励外来资本投资该区域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流通业。三是完善农业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业信贷政策,提供财政贴息或支持贷款担保,鼓励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向农业提供贷款。积极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信用贷款等多种贷款方式,解决农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贷款难的问题。鼓励推广和发展形式多样、产权多元化的农贷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积极探索建立再担保机构,完善担保体系,分散担保风险。
四、政策保障
落实惠农政策,改善农业发展环境。要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和措施,把政策优惠转化为农民看得见、算得清的实惠;要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践行民主管理,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民负担稳步下降;要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管理,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要依法加强对村集体财务管理与运行监督,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服务保障
推进改革创新,提高服务“三农”水平。要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在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基础上,逐步推行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在科技创新、咨询培训、试验示范等方面的作用,逐步构建更加适应宁德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五有”标准,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试点和乡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多渠道整合相关涉农信息资源,做好向重点乡镇、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批发市场、营销组织、种养大户和农业示范基地的网络延伸工作;要加大农业“五新”推广和科技入户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对接,加快培育现代农业建设骨干队伍,进一步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推进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业“普法”,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建立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农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全面提高农业执法能力;要发展农业保险体系,继续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支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的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水稻种植保险、设施蔬菜种植保险、生猪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分散农牧业风险、保障农牧业安全和农民利益的作用。
转自:http://www.ndld.com.cn/cms/www2/www.ningdenyj.gov.cn/2A0609647CAE4855DEF06EFC69861337/2016-08-31/743AED308C4C6236F3EC87D7B5E1DF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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