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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整方案

来源:南靖县人民政府2016-09-02 08:55:37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整方案的通知
靖政综〔2016〕1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南靖高新园、土楼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鉴于省、市工作部署变动,经研究,重新制定《南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整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靖政综〔2014〕242号)作废。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8日

南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整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4〕113 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4〕166号)等文件要求和省市工作部署变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如下调整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通过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的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

二、总体安排

按照省、市要求,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县60%行政村的权属调查和40%行政村颁证工作;2017年8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规范。严格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开展工作,严格政策界限和工作程序,按照法定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二)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登记工作,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

(三)尊重历史。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四)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清查、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均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五)分级负责。实行省市统筹安排,县级具体指导,部门密切协作,镇(高新园)组织实施。

四、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前,具体工作如下: 

1.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县、镇(高新园)、村三级要分别调整充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机构及办公室,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实施。 

2.调整完善实施方案。各镇(高新园)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召开村组负责人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在结合当地实际的基础上,切实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县农业局备案。 

3.落实工作职责。县、镇(高新园)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要抽调相关单位熟悉农村工作、了解农村政策的业务骨干分别组成督查指导小组,深入村组挂点包片,切实开展督查指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收集相关资料。一是向县国土局收集“二调面积”等数据资料;二是清查整理二轮土地承包档案资料。 

5.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摸底表。要将省里统一制作的《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摸底表》及时发放到试点村及各镇(高新园)。  

6.广泛宣传发动。县、镇(高新园)、村分别召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布置会,做好确权登记工作的宣传发动和任务落实。 

7.开展业务培训。分期分批举办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镇、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帮助他们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业务要求,掌握具体操作规程。 

(二)确权阶段  

2016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具体工作如下: 

1.入户摸底调查。在清查整理各村民小组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等档案资料的基础上,进组入户深入实地开展承包土地现状调查,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土地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和承包地块、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土地等级、经营方式、土地变动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填写相关摸底调查表格。 

2.制作工作底图。要在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现有航拍成果的基础上,以1:1000比例尺航拍为主,以实地测量为补充,制作工作底图,并对工作底图进行地块勾绘。 

3.核实承包地块。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和农户深入田间地头,指认农户实际承包地块,确认农户实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并在土地调查草图上进行标注。 

4.录入数据上图。测绘技术单位工作人员将经村、组、户指认核实并划出边界的地块信息(含地块编号、承包农户等)录入微机上图,制作地块分布图。 

5.计算地块面积。由测绘技术单位依照航拍图片及其数据资料,通过微机计算出已上图的每一块土地的实际面积。 

6.张榜公示确认。各村配合测绘技术单位将各村民小组承包农户姓名、承包地块名称、计算出的土地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分户打印出公示表,在各村民小组公示7天,对农户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和村民小组长签字确认。 

7.建立登记台账。测绘技术单位按照公示确认的农户承包土地地块位置及四至边界等信息,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三)颁证阶段  

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具体工作如下: 

1.颁发经营权证。各镇(高新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测绘技术单位依据审核通过的各村农户土地承包确认信息及其汇总资料规范录入、经县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审核后打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送县政府加盖公章,并由各镇(高新园)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领取和发放到农户手中,领到权证的农户须在权证发放册上亲笔签字确认。新经营权证颁发后,原经营权证注销作废。 

2.建立信息平台。镇(高新园)配合测绘技术单位依据审核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将农户土地承包权属内容录入微机创建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并按要求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 

3.建档规范保管。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做好县、镇(高新园)、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档案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综合档案馆。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的需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原始依据,对保护农民权益和促进农业健康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的南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各镇(高新园)也要成立由各镇(高新园)人民政府(管委会)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农业、信访综治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行政村也必须成立由镇(高新园)挂村领导为组长,驻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干部、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具体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开展。 

(三)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局要组织好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工作验收考核;县监察部门要抓好监督问责,及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进度,查处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营私舞弊的行为;县国土局要免费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成果资料,指导有关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农村户籍人口信息;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信访局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县财政局要做好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管工作;县司法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为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矛盾纠纷提供支持和服务;县政府法制办要提供法律、政策服务,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推进;县档案局要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范标准,指导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其他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四)强化工作力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配足配强村组工作力量。各镇(高新园)应抽调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业务骨干,每个村民小组采取村民推选的方式确定熟悉农村土地承包实际情况的村民代表、老党员与村民小组干部组成3-7人的理事会, 具体负责本小组确权登记工作中的组织群众、化解矛盾、工作协调、绘图指界等全部工作,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大宣传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要加强县、镇(高新园)、村、组各级干部特别是参与确权登记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升统一登记政策、工作程序、操作要领。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宣传栏、宣传队、告农户书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向农民答疑解惑,大力宣传确权登记的意义、政策、原则、范围、办法、程序,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深做细群众工作,调动其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落实工作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 政策性强、难度大、要求高,稍有不慎可能危及到农村社会的稳定。为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要及时足额拨付经费,为全面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各镇(高新园)也要相应安排工作经费,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及时圆满完成。 

(七)加强检查指导。县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调度和情况通报。各镇(高新园)每个阶段要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度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解决、不留隐患。要及早制定信访维稳预案,及时受理农民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平稳有序、和谐稳定。对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等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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