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岳西县政府网2016-08-16 14:24:55
岳西县为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县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邮政储蓄银行、县农业银行等涉农银行开展战略合作,推出“劝耕贷”贷款担保业务,实施方案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中小型、成长型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县级示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合作社以上)、县内重点旅游景区农家乐、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二、贷款条件
1.借款人要符合“6有”即“有需求、有信用、有规模、有经验(持续经营两年以上)、有效益、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借款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借款人无赌博、吸毒、酗酒、嫖娼等不良行为;
4.借款人无违法犯罪行为。
三、贷款额度
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最高担保贷款额度为2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最高担保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最高担保贷款额度为20万元;县内重点旅游景区农家乐最高担保贷款额度为1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最高担保贷款额度为5万元(原创新发展扶贫小额贷款纳入“劝耕贷”担保贷款业务范围)。
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超过200万元的,经县农业委员会、林业局、农机局等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农业担保公司考察推荐,企业可向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担保借款。
四、贷款期限。1至3年。
五、贷款利率
在国家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得超过20%。
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项目贷款利息执行基准利率,每户贷款利息低于3000元的,财政按农户实际支付的利息贴息,每户贷款利息超过3000元的,财政贴息3000元。
六、担保费率
年担保费率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项目免收担保费。
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资金中按在保余额的0.5%拨付县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业务费补助。
七、授信方式
一次授信,额度循环,随用随贷,随借随还。
八、工作歩骤
(一)建立工作组织
县成立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劝耕贷”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余巧萍同志任组长,财政局、农业委员会、林业局、农机局、扶贫办、旅游局、投融资与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岳西县支行、安庆市银监局岳西监管办公室、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等合作银行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政局副局长王文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直相关部门要落实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日常业务工作。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组织,7月10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通讯联系方式。
(二)宣传发动
县政府在6月下旬召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劝耕贷”工作动员大会,宣传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劝耕贷”工作的重大意义,系统讲解相关政策规定,对全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劝耕贷”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在县动员大会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县动员大会的精神。
(三)组织实施
1.申请受理。担保贷款申请人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结婚证、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向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直接向企业税收归属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村民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贷款申请资料后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和县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申请人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诚实守信,有无经营管理能力等事项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项目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收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村民委员会上报的项目资料后,安排政府包点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从项目有关的基层站所抽调)和财政所(分局)工作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详细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诚信情况、项目发展前景以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填写入户调查表,将调查情况如实向乡镇人民政府汇报。对有发展前景的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农业委员会、林业局、农机局、扶贫办、旅游局等业务主管部门申报。
4.审核推荐。县农业委员会、林业局、农机局、扶贫办、旅游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将担保贷款申报资料移送县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5.尽职调查。县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贷款申报资料后,与合作银行组成联合尽职调查小组。尽职调查小组成员对项目的合规合法性、申请人的征信状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企业成长性等方面开展实地调查,调查工作要做到二查询(查银行征信系统、查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系统)、三亲见(亲见本人、亲见签名、亲见现场)、四真实(主体身份真实、借款用途真实、经营情况真实、信息资料真实),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作银行做好评级授信工作,在项目申报推荐表上签署贷款发放意见。
6.项目评审。县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评审会议,听取尽职调查小组工作汇报,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确定扶持项目、担保额度和贷款期限。
7.上报审批。县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将评审通过的项目汇总逐级上报县财政局和县政府审批。
8.发放贷款。县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经县政府审批的发展项目,落实反担保措施,收取担保费用,向合作银行开具担保函,合作银行发放贷款。
9.贷后管理。跟综服务,共同帮扶。定期对借款人走访,帮助指导稳定产业发展,提高偿债能力,“劝耕贷”体现培育客户理念,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引导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信息共享,风险共管。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共同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互通信息,如发现异常,三方共同协商确定风险处置预案。
10.贷款回收。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合作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到期通知书。未按期归还贷款的,合作银行客户经理要及时上门催收,下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收回经借款人签字的催收通知书回执;逾期一个月以上的贷款,项目所在地(企业税收归属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人员力量支持合作银行清收不良贷款。
九、反担保措施
抵押:不动产、动产,包括房产、土地、车辆、机器设备、存货等。
质押:动产、权利,可质押的动产包括大宗原材料、贵金等;其中权利包括:承租权、出口退税单、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份、股票。
其他反担保方式:
1、农业保险保单质押
2、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第三方信用保证
3、合同权利转让——附条件的(收益权、经营权、期权)
十、基金管理
县政府依据担保业务发展情况,及时增加担保基金规模。县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合作银行开立担保基金专户,担保贷款放大倍数为五倍。未经担保机构或财政部门同意,经办银行不得擅自划拨担保基金偿还逾期贷款或冲抵利息。
十一、信用升级
对不具备持续经营条件的借款人,适时退出服务,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借款人开避绿色通道,通过逐年提升信用额度、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提升其信用等级,促进其螺旋式上升和快速发展。
十二、严格奖惩
1.县政府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存量、增量、质量列入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2.代偿率超过5%的乡镇,暂停开展担保贷款业务。
3.对入户调查和项目审核、申报过程中玩忽职守、弄虚做假、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造成担保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一岗双责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4.村民评议、乡镇入户调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担保公司与合作银行组织的联合尽职调查等每个环节的工作任务都必须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公司及时召开项目评审会,从业务受理到担保公司开出担保函的时间控制在30日以内,合作银行在收到担保公司开具的担保函后的15日内将贷款发放到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县政府将启动问责机制。
十三、监督检查
担保公司监事会充分发挥日常监管职责,公司自觉接受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金融监管。
十四、其它
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项目贷款发放流程按岳政办〔2015〕43号印发的《岳西县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执行。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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