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昌市国土局2016-08-09 10:39:48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决策,湖北省委、省政府和宜昌市委、市政府已把精准扶贫纳入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为切实做好贫困村土地整治工作,现就如何开展脱贫攻坚土地整治工作与大家探讨,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一、全市扶贫攻坚土地整治项目规划情况
(一)基本情况。本轮扶贫规划全市确定贫困村245个。按照全市扶贫攻坚土地整治工作方案,全市245个贫困村耕园地总面积140.93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93.36万亩)。截止目前,全市173个贫困村已实施土地整治面积33.40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25.30万亩),33个村已整村基本完成了土地整治全覆盖,整治耕园地面积17.58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2.16万亩)。在245个村中,除33个村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和3个不具备条件的村之外,剩余209个村可通过项目立项进行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面积60.05万亩。
(二)主要建设任务及估算投资。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投资标准为丘陵2500元/亩、平原1500元/亩。全市可立项面积60.05万亩,估算总投资14013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用约占总投资的83%。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村庄整治工程等。
(三)年度计划安排。项目规划期限为2016-2018年。3年内,全市安排土地整治项目209个村60.05万亩,概算投资140136万元,其中:2016年安排88个村24.56万亩59080万元、2017年安排59个村18.06万亩42449万元、2018年安排62个村17.42万亩38607万元。具体项目建设规模须依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情况,结合全市扶贫攻坚土地整治工作方案予以调整确定。
(四)项目资金来源。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全省项目资金使用的原则是实行“以收定支”。当前,因全省为完成“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任务,多安排项目资金111.16亿元,除去2016年预算计划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资金40亿元外,仍有71.16亿元的赤字,按每年“新增费”收入40亿元计算,至2018年才能全额拨付2015年及以前的项目资金,在各级党委、政府,贫困村人民群众殷切期盼土地整治在精准扶贫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时期,面临土地整治计划指标争取十分困难的处境。但我们还是要想方设法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按照“好而快、优则先”、“轻重缓急”和“整村推进”原则分年度、分村予以安排落实。由于省厅土地整治年度计划有限,可能与土地整治工作方案有一定差距,我们将极力争取,并将对土地整治工作案进行调整,若三年内不能全部安排的,我们将继续跟踪争取,直至全部安排到位为止。
二、准确把握扶贫攻坚土地整治规划的原则和政策依据
(一)坚持优化布局,突出重点。一是要锁定范围。规划范围原则应全部覆盖全市245个贫困村(已全面完成整治项目实施的33个村及不具备条件的3个村除外),非贫困村一律暂停安排计划。二是要突出重点。按照“好而快、优则先”的原则,优先支持市直帮扶特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计划。三是要科学选址。本轮贫困村土地整治项目原则应按排在划定的基本农田范围内,禁止在湿地、草地、林地和25度以上的地方。严禁将易地搬迁安置点选择在地质灾害频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确保搬迁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安置点应尽量不占或少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应结合新一轮基本农田调整及时调整;安置点应尽量选址到土地整治项目区内,以利于20%的项目资金用于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本次贫困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应坚持整村推进,全域规划的原则,在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工作中,选择重点建设区域,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农田建设规模,从项目选址到规划设计,要突出项目规划集中连片、集中投入、连片整治、整村推进的建设方式,突出生态和效益优先,搞好各部门之间的规划衔接,充分发挥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平台作用,聚合各方投入,突出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建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
(三)坚持因地制宜,解决难点。本次贫困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要立足各贫困村的村情实际,本着差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村、组干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进行规划设计,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充分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任务,把各村产业发展规划与土地整治规划有机结合。
(四)坚持落实政策,统筹安排。一是落实好国土整治政策。未来三年全市土地整治项目计划将全部安排在贫困村,根据全市各贫困村致贫的主要原因,对于贫困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时应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突出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适度安排村庄整治建设等。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将新增费项目投资的20%用于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当前,全市已基本完成了贫困村土地整治项目前期测量工作,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规划设计将在省国土资源厅计划下达后立即启动,力争年内能启动项目实施。二是落实好地灾避险补助政策。为支持全省易地搬迁扶贫,省国土资源厅拟建立地灾避险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国家、省级贫困县及幕阜山片区重点贫困县搬迁扶贫工作,我市秭归、五峰、长阳、远安、兴山等五县可享受该项政策。当前,我们要配合做好前期调查,摸清受地灾影响的贫困户底数,以便向省国土资源厅争取资金与政策支持。三是落实增减挂钩政策。国家《“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和相关文件中明确允许国家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的生态移民搬迁地区可以将部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下一步,我们要配合工作专班迅速对上述重点县市进行增减挂钩潜力调查摸底,积极争取增减挂钩指标,并将指标交易收入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
三、积极配合,抓好土地整治项目各项工作
(一)明确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程序。土地整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从勘测设计到实施需要近1年时间,从实施到验收需要2年时间。当前,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必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项目法人单位,负责组织项目选址、勘测、可行性研究与立项、规划设计、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工作。在项目管理上,所有环节均需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相应资质的单位来承担相应工作。
(二)切实配合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一是要配合各县市区完成项目建库工作。首要任务是组织好项目选址和勘测工作,完成贫困村土地整治项目建库工作。目前,各地贫困村项目测绘工作已基本完成,但从对测绘成果评审情况看,质量较差,各地整改任务十分艰巨。下一步,各地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特别是对布置有工程设施的区域,要重点测绘,保证测绘的质量,为下一步项目规划设计打下基础。二是要配合找准项目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实际,走访调查,反复征询项目区群众意见,摸清家底,掌握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纳入土地整治项目统筹研究,加以解决。三是配合制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各地应积极配合项目所在地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的建设范围、内容、规模、标准及建设任务,并与其他部门规划进行有机结合,特别是有易地搬迁的村,要搞好科学选址工作,有的放矢开展项目可研和立项工作。四是要整合项目资金。各驻村工作队应及时掌握好各部门投资帮扶的建设内容、时序及投资情况,围绕“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思路,整合各方投资,将土地整治与各部门投资统筹安排,实行“规划一步到位,分期进行建设”,确保形成政策、资金合力。
(三)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一是要搞好宣传引导。土地整治项目一项系统复杂工程,关系到项目区千家万户群众的切实利益,要切实加大对土地整治项目政策的宣传,赢得项目区群众的支持。二是要配合制定好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占地及青苗损失以及项目管理等系列工作。因此,在项目开工前,各地应搞好土地清查、实物指标调查等工作,切实制定好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矛盾纠纷调处方案等。三是要配合落实好各项制度。项目实施全面执行“六制”管理,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合法,行之有效;要重点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区群众参与度,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要协调各方关系,及时有效处理好项目实施的各种矛盾,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四是要主动对接。各地要积极与各县市区政府及扶贫办、乡镇、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主动对接,掌握工作动态,形成工作合力,为全面完成好精准扶贫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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