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6-08-05 10:37:12
湖北省宜城市被确定为全国15个“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之后,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宅基地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多措并举,快速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及时出台政策,化解农村宅基地矛盾。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工作统称为农村集体“三权”登记。由于历史积弊,农村宅基地建房面积超标严重、审批手续不全、权利人界定困难、规划与管理矛盾突出,确权登记困难重重。该市在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上,实事求是面对历史和现状,经过广泛调查摸底,依照相关的政策法规,结合宜城市农村实际情况,出台了《宜城市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和《宜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较好体现了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福利性,体现尊重农民的财产权,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解决农村宅基地中的老大难问题,同时实现了确权政策与今后宅基地审批管理政策的有机统一。
二是积极开展农房一体调查,构建“房地”一体登记模式。该市现在正在开展的“两权”登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工作已接近尾声,但为了实现农民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不动产权利,及早让农民享受到农村宅基地改革带来的红利。从去年底就开始尝试在8个试点村开展农房一体调查工作,初步构建起“房地”统一登记工作模式,到目前已调查农房近7000户,房屋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
三是率先开启镇区的不动产信息平台,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全覆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好坏,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是关键所在。为及早实现市域内全部发放不动产权证的目标,该市从7月10日开始,在全省率先开始建设镇区的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利用原有的电子政务,更换设备,升级网络,布设系统,全市10个国土资源所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已全部建成运行,并实现“镇区属地受理、集中统一录入、分级审核把关、大厅缮领证件”的模式。到7月底,已发放农村不动产权证书918本,发放不动产权证明6本,农民使用不动产权证明获得金融部门贷款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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