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盐县国土资源局2016-05-19 16:35:44
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将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特别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是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的重大战略 。
2009年至今,海盐县已有21个项目通过省市级验收,面积5572亩,有26个项目正在实施,计划新增耕地面积3425亩 。47个项目共立项拆旧区面积9557亩,复垦新增耕地面积8997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9108亩,规划搬迁农户7073户。共批准用地总面积10922亩,其中用于农民安置与新农村建设5133亩,用于二三产业5789亩。已连续4年蝉联市土地整治工作考核第一名。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组织保障。海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明确了以农整为龙头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住建、农办、农经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各涉农部门优先安排下一年度涉农项目向土地综合整治所在区域倾斜,并反馈整治领导小组。积极争取上级各类支农惠农资金,整合中心村建设、村庄整治、农业综合开发、高效节水工程、农村电气化建设、农村道路等项目资金,在保持现有渠道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实现整个项目统一推进。
二是加强政策制定,夯实工作基础。2013年县级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街道)均出台了开展农房搬迁和引导农民集聚的实施办法,保障农整项目顺利实施。明确复垦奖励和节地奖励政策,农整项目按时完成给予新增耕地5万元/亩的复垦奖励;节地率在55%以上(含55%)的,给予节地部分5万元/亩的节地奖励。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统筹制度,建立县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剂与交易平台,各镇(街道)申报的农整项目的节余指标由县级按20%--30%比例进行统筹,统筹指标费用定为50万元/亩,纳入县级财政专户专项管理。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规范。建立农整项目立项评估制度,各镇(街道)根据经济发展需求和农村土地整治规划,每年确定规模在100亩左右的项目1-2个,并提出申请。县农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镇(街道)申报项目的选址、节地率、投资预算、筹资渠道、综合效益、还贷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的可行性评估,从项目源头保障项目能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经省政府批准后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实施和监管,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公告制、审计制等制度,加强管理、指导和监督,既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又保证项目程序规范。
四是拓宽资金来源,把握资金筹划。我县在盘活资金、拓宽资金渠道方面进行了多元化探索,达成了以农整项目复垦结余指标为质押获得银行贷款,在项目节余指标收益中偿还贷款为农整项目注入启动资金的合作模式。目前我县己有22个农整项目分别在三家银行获得授信,授信总额8.32亿元,已到位贷款5.97亿。同时,通过市县级节余指标交易平台跨区域交易和有偿统筹,2015年海盐县沈荡尤甪等2村农整治项目节余指标进行了交易,面积100.0155亩。2015年有5村农整治项目74亩复垦指标通过县统筹方式调剂给海盐县教育局使用,调剂费用3690万元。
五是加大后续管护,确保农业生产。为保证复垦新增耕地质量,尽快提高新增耕地生产能力,从2013年起我县依据县农业、国土、财政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垦造耕地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盐农[2013]218号)将农整项目复垦新增耕地全部纳入后期管护范围。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立垦造耕地后续管护项目,落实土地承包经营人员负责管护和地力提升工作,管护期不少于三年,各镇(街道)在每亩5万元的复垦奖励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复垦新增耕地的流转托管和地力提升补助。从制度、人员、经费三方面保证切实提高耕地地力,确保适宜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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