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2016-03-17 13:54:51
为加强达州市市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达州实际,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达州市城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四川征地补偿新政策,土流网小编为您推荐其相关文章: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征税范围的通知【2014】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中心城区棚户...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普惠金融...
神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16年...
2016年达州市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
2016《达州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征收...
达州市关于盘活集体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三...
达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推进农业水价...
【2015】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达州市将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突...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城区基准...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朔州市城区土地...
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城区及乡镇土...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鼎市城区土地...
【2016】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延...
【2015】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