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6-02-01 14:14:45
网友:
我是我爸与我妈再婚后唯一的女儿,招工后我的户口进了工厂,以后结婚,妈妈便把他与前夫孙子的户口迁到了家里,其实妈妈一直都是由我抚养并且送终。现在农村土地流转,家里的土地全归到她孙子的名下,还有一片宅基地,我想过到我的名下,行吗?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土流网: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有,你父亲在世时,你家只对宅基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根据《继承法》对遗产范围的规定,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如果对于房产或者其他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你对你母亲尽到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可以多分遗产,但不是土地和宅基地。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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