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0-05-26 11:00:00
5月18日,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传来消息,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已下发各地,要求对全省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此举标志着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启动。那山西省的确权计划是什么?该如何解读?
一、山西全面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启动后,将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以上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通过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全省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据了解,山西省按照分级和属地相结合的登记原则,初步计划从2020至2023年,利用4年时间,省、市、县三级确权登记机构,基本完成全省范围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2020年,首先完成汾河等5条省级主要河流、汾河水库等6座省管水库、大同火山群国家级地质公园等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确权登记工作。
二、《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解读
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这些随处可见的自然资源,大家可曾为它属于哪个市哪个县哪个村的而迷茫?从今往后,山西省将对这些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其所有权主体。
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5月9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我省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启动,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确谁的权?给自然资源明晰“主家”
《方案》明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指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以上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目前,山西省没有海域和无居民海岛,其余7类均有分布。此次启动的统一确权登记,就是给这些自然资源明晰“主家”。
据初步统计,山西省有省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地269个,其中自然保护区46个、风景名胜区49个、地质公园19个、森林公园82个、湿地公园61个以及沙漠公园12个;有大小河流共计1000多条、水库608座、湖泊21个;林草覆盖面积10.11万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6.57万平方公里,草地面积3.54万平方公里;这些都是进一步理清权属关系的对象,需进一步统一确权登记。
在矿产资源方面,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除自然资源部进行统一确权登记的石油天然气、贵重稀有矿产资源外,按照储量评审管理级别分别由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机构开展确权登记。
《方案》指出,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统一登记、整体保护、统筹兼顾五大基本原则,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资料,要建立涵盖自然状况、权属状况和相关公共管制要求等内容的自然资源登记“一个簿”、产权管理“一张图”和登记信息“一张网”,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体系,推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
谈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意义,主持《方案》制定的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周建春说,自然资源权属清晰、权责明确是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前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为啥确权?消除资源管理“堵点”是关键
由于各种历史原因,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自然资源管理存在着底数不清、权责不明、监管不力、保护不严、界线交叉等诸多问题,导致产权纠纷多发、资源保护乏力、开发利用粗放、生态退化严重。以森林和河流为例,在一些案例中,由于资源产权不明,使得企业和个人在使用森林和河流资源时的直接成本小于社会所需付出的成本,从而导致森林被乱砍滥伐、水资源被过度使用,严重不利于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要解决这些问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基础,是前提,也是保障。
《方案》的出台,目的正是清晰界定山西省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消除现有自然资源管理中出现的“堵点”。
《方案》指出,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基本摸清我省自然资源家底,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
《方案》要求建立涵盖自然状况、权属状况和相关公共管制要求等内容的自然资源登记“一个簿”、产权管理“一张图”和登记信息“一张网”,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体系,推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系教授,硕士生导师郭青霞认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法治化,将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这一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将有利于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谁来完成?主要任务是什么?
《方案》明确,山西省成立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其中市级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协助部、省做好国家及省级各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涉及的发布通告公告、权籍调查、界线核实、权属争议调处等具体工作。
《方案》遵循统一确权登记、分级与属地登记相结合、充分利用已有成果、保护生态功能完整性及分步推进全面覆盖原则,明确了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7大主要任务。
一是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国家层面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三是开展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四是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五是开展草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六是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七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信息化管理机制。
《方案》明确,我省计划从2020至2023年,利用4年时间,省、市、县三级确权登记机构,基本完成全省范围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2020年5月-2023年底,按照工作方案,省、市、县三级确权登记机构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成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工作。
2023年以后,在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机构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的目标。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武耀文对记者说:“多年来的土地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不但为此次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供了丰富的数据基础,也锻炼了工作队伍,积累了经验,为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供了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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