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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收听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农村农业部2020-03-17 10:36:50

2020年,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特别是农田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完善农田建设制度体系,坚决完成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保护,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有力支撑作用。

一、完成农田建设目标任务

(一)继续做好2019年度农田建设工作。

1.全面完成2019年度农田建设任务。一是继续加强调度,确保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按计划全面完成。二是做好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管护、上图入库等工作。根据《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部署市县5月底前完成县级初步验收、7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省厅于9月底前开展抽查。三是做好2019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管护、资金清算等工作。根据《安徽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考核验收办法》,部署市县9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10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省厅于11月份会商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级抽核。

2.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评价。一是做好省级自评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我省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自评工作,并及时上报自评材料。二是做好全省激励评价工作。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指标严格开展考核,并将结果报省政府予以通报。

(二)切实做好2020年度农田建设管理工作。

1.及时分解落实任务。一是督促各地落实省级下达的2020年度380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40万亩)建设任务。按照“申请一个、评审一个”的原则,开展项目初步设计评审。7月底前,完成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审批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二是根据《安徽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安徽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专项规划(2018-2022)》,结合各地申报的年度任务,分解下达370万亩治理任务,督促指导市县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农田灌排区。

2.及时分配下达资金。根据农田建设任务安排和投资标准,拟定中央和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安排方案,会商省财政厅及时分配下达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督促市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支出责任,确保资金投入与补上农田建设领域突出短板相适应。

3.全面强化工作推动。一是完善调度机制。按月对市县财政资金落实、项目进度、建设质量等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和监测,全面掌握农田建设动态。将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管理情况纳入调度内容。二是加强督查指导。适时召开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现场推进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工作,推广先进经验,相互学习借鉴。上下半年各组织开展1次农田建设工作督查,推进市县加快进度、提升质量、规范管理。三是强化重点督导。对资金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经调度通报后收效甚微的市县将通过现场督导、约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跟踪督导,确保2020年度农田建设项目开工早、进度快、质量高,力争年内开工率100%。

二、完善农田建设制度体系

(一)完善农田建设政策制度。

1.构建高标准农田制度体系。一是研究起草我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实施意见,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印发。二是修编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对接《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部署,加快修编《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积极推进市、县编制本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形成省、市、县三级农田建设规划体系。三是根据国家农田建设标准体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省农田建设标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建设。四是出台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相关配套制度,指导各地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拟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口联系、高标准农田项目库建设与管理、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风险防控等制度与办法,配合省财政厅出台《安徽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完善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政策制度。会商省财政厅修改完善《安徽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考核验收办法》和《安徽省财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二)创新农田建设管理机制。

1.创新投入机制。一是积极争取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等农田建设领域项目资金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凝聚建设合力。二是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制,鼓励支持市县开展探索试点,将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三是发挥政府投入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

2.创新建设机制。一是主动助力脱贫攻坚,继续对贫困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倾斜,做到以贫困县为重点、以贫困村为核心统筹安排项目,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二是持续推进“双百示范工程”建设,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建设、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建设100个左右万亩示范片和100个左右千亩示范片。三是开展生态农田建设探索,因地制宜构建生态沟渠、道路和塘堰湿地系统,改善农田生产条件,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提升农田生态功能。四是开展农田建设宜机化探索,鼓励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推动农田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加快补齐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短板。五是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县(镇、村)创建活动,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镇村联动的思路,统筹整合资源力量,整镇整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实现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3.创新监管机制。一是坚守底线思维,充分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作用,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全过程,认真梳理排查农田建设廉政风险点,着力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的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在继续实施厅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口联系指导的基础上,建立农田建设联系服务责任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市县要比照省厅做法,探索实施联系服务制度。

三、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保护

(一)完善耕地质量保护政策。

1.制定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实施办法。针对耕地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秸秆还田、深松深耕、有机肥替代、保护性耕作等专项措施的统筹实施。

2.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研究编制我省退化耕地治理规划、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并纳入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厘清工作思路,加强不同区域退化耕地治理模式总结提炼,优化监测网络建设布局。

(二)统筹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

1.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全省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调整优化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布局、充实监测内容、强化质量控制,逐步完善监测网络体系。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建设覆盖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的监测网点,有效跟踪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2.加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突出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区、中低产田改造治理区、轮作休耕试点区等重点区域的专项监测,及时向农业农村部报送我省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并按要求发布全省耕地质量等级信息,推动形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成果。

(三)切实加强耕地质量管理。

1.加强农业设施用地管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切实做好我省设施农业用地分类分级标准的细化工作,分类型制定设施农业用地技术标准,优先探索推动设施畜牧业用地标准出台。

2.加强占补平衡耕地质量管理。围绕各地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推动完善补充耕地的质量评定办法,确保占补平衡耕地质量不降低。

3.加强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管理。探索完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建设标准,确保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采取“改、培、保、控”等单一或综合措施,措施覆盖面积达到90%以上,项目建成后耕地质量等级有所提升。

四、夯实农田建设管理基础

(一)强化调研宣传。

1.深入调研。一是继续做好“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清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对安徽省“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比对检查结果,组织开展实地核查,核实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和分布的真实性、准确性,修正全省上图入库数据,全面摸清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运行情况,形成“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成果。二是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投入机制创新专题调研,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收益用于反哺农田建设的政策制度。三是组织开展全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情况“回头看”活动,在全面摸清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与效益、市县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落实、工程管护等情况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四是择机组织省外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做法经验。各市县要在完成省厅布置的调研任务的同时,根据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调研。

2.强化宣传。通过《农民日报》、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简报和《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省内主流媒体,以及省厅门户网站、“农田建设”专栏、工作简报、《送阅材料》等,及时发布农田建设管理政策制度、宣传农田建设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等,争取党委政府关注重视、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社会各界关心理解,注重宣传引导项目区群众积极参农田建设与监督管理,营造农田建设良好氛围。

(二)强化信息化建设。

1.强化统计调查。加强农田建设统计调查工作。加强会商沟通,强化组织领导,精细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指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如实采集、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提高统计报表的编报质量。

2.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监测监管平台。把各级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

(三)强化队伍建设。

1.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厅党组关于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转职能、抓落实、作表率”的部署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强化能力建设。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及农业农村部和厅党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厅“三农讲堂”等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全省农田建设业务培训,持续增强政治素养、提高专业本领。

3.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三严三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持续开展“严强转”专项整治行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等,坚持不懈反对和纠正“四风”。坚持以农民为中心,深入基层、项目区群众和田间地头开展调研,尊重好农民意愿,谋划好工作思路,建设好农田项目,实现好农民利益。

4.强化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精神,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和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全程监控,严格执行农田建设政策制度,确保农田建设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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