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
涉农资金是指中央、省、市、县安排用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种植业、养殖业项目资金,扶贫、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资金,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资金,“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及用于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的资金等,资金管理方式通常是成立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近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
财农〔2021〕2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脱贫县(指原832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延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试点范围
南充市嘉陵区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嘉脱贫领组〔2018〕1号
签发人:廖伦志 史燚
南充市嘉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邯郸市肥乡区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肥乡区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对口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邯郸市肥乡区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经2018年4月16日区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威县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日前,威县政府印发了关于《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其中资金投向:①贫困村股份合作制项目;②粮改饲试点项目;③美丽乡村建设项目;④农民合作社项目;⑤贫困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⑦农业产业化项目;⑧贫困村产业基础设施项目。
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海兴县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海兴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海兴县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其中资金重点用于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扶贫培训、公益及基础设施扶贫等四大类21项扶贫项目。
海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兴县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曲阳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阳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2018〕曲府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曲阳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蔚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扶贫效益,蔚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蔚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方案》的通知。其中光伏扶贫:111个村级电站、20个联村电站建设。安排资金4221.458万元,扶持贫困户7036户,预计可使7036户贫困户脱贫致富,建设期限1年。
蔚县人民政府关于下发《蔚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方案》的通知
蔚政发〔2018〕5号
《赞皇县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年初)》的通知
赞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赞皇县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年初)》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赞皇县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年初)》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实施。
资源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源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资源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经资源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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