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改革
宅基地是农村建设用地的主体,在统筹推进“三块地”的改革中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由于与小产权房的命运休戚相关,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框架和路径受到广泛关注。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提出了出租、转让、入股、典卖等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方式,但将流转范围严格界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引导农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规范宅基地管理和利用、改善村庄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来自试点地区的情况反馈显示,农村宅基地改革由于其与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征地等方面的紧密联系,有可能成为农村土地改革的突破口。综合“三块地”改革试点看,宅基地制度改革最有可能率先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广。
2017年农村宅基地改革政策有哪些呢?
农地宅基地制度集体所有用32个字概括。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制面积,免费申请,长期占有,房地分开,差异赋权。很多人在咨询2017年农村宅基地改革政策有哪些呢?目前2017年农村宅基地改革政策还没出台,但是根据之前历年农村宅基地改革政策来初步预算2017年国家将在宅基地方面有哪些改革呢?
土地管理法在2009、2010、2012年连续三年进入当年人大立法的修改计划中,但均无结果。2009年,国土部门尝试修改土地管理法,据传针对86条的土地管理法,做出的修订多达116条(将原来的土地管理法改成了塞子有没有啊),修改内容包括了征地制度、征地范围等,“几乎各章都有修订,有文字上的修改,章节顺序的调整”。
但土地管理法最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版本却仅对第47条做了修改,原来的规定是按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补偿上限是不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修改后的草案明确了集体土地征收将按照公平补偿原则,草案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的补偿安置办法。该草案核心是集中对土地征收补偿进行修改,当时在人大审议时引起各方争议,未获通过。
2016四川省宅基地改革最新消息:发放全国首笔“宅基地改革土地整治”贷款
全国首笔“宅基地改革土地整治”2亿元项目贷款的第一笔1亿元款项近日在农行四川泸县支行发放,为全省宅基地改革开辟出新的融资担保通道。这标志着四川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据悉,本次项目贷款总金额为2亿元,主要用于泸县“宅基地改革土地整治”一期工程,重点用于拟改革宅基地使用者中的部分孤寡老人以及特困户的搬迁赔偿和妥善安置。
涉及6510户农户,其中3991户为政府兜底类异地扶贫搬迁户。此项目涉及拆旧复垦总面积3843.7亩,集中居住区占用384.3亩,规划农民集中居住区23个,可节余建设用地面积3459.4亩
破解农村宅基地改革的三种模式(高陵)
4月份,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宅基地改革迎来了一次“国考”:国务院安排国土部,赴湖北、宁夏、陕西三地进行督导检查,高陵宅基地改革工作,被认为是“符合中央精神的”。
作为全国15个之一、陕西省一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高陵的改革者面对高度的肯定和评价,更增加了几分信心和底气。“这次‘宅改’,是要通过试点探索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政策理论和实践成果。从目前看,试点地区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取得初步成效。”一直参与此项工作的区委常委、副区长张水利说。
从七易其稿推出“宅基地管理、审批、有偿使用”等“1+6”配套政策,到短短2个多月就顺利收回整理集体土地50余亩,再到即将召开的西北五省(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现场交流会花落高陵,在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中,高陵区正以厚积薄发之力,探索着宅基地改革的破冰之路。
国土部长姜大明: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宅基地改革试点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题:牢牢把握农民与土地关系这条主线
——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徽小岗村重要讲话专访姜大明
新华社记者 王立彬
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指明了方向、划清了底线、明确了重点。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仍然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的精辟论述,对于搞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如何向农村耕地宅基地改革要红利呢?
市场上谈土地改革的很多,但都浮于表面,只吹号子不唱戏的居多。道理很简单,吹号子容易,上下嘴唇一碰就行了。要唱戏可难了,那得需要真功夫,弄不好就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土地改革要落地,的确有不小的难度。三农的事情,出个文件获得一片叫好声容易,文件落实需要的配套难。以土地经营权抵押为例,中央允许农地抵押了是一回事,市场是否认可,资本是否愿意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土地经营权流动性差,收益差,那么这个文件就落实不下去。如果中央发了文件就能落下去,那干嘛中央不发给文件直接给每个农民一个亿不是更好?
农村土地改革最难的是什么?什么农业现代化啊,短时间都是赔本的买卖,需要大的投入但产出不增加。就算你机械化了,粮食也难以增产,土地也难以增加,粮价还会继续下行。农业现代化只不过是可以腾出大量的劳动人口而已。但这些腾退出来的劳动力,如何安置就业则成为所有地方政府的“头疼病”。实体经济已经情况大不如前了,城镇农民工都开始纷纷返乡,腾退出来的劳动力怎么可能在城镇大量消化掉?
农村土地改革最难的是制度成本高,可行的红利只能是来自于改革(关于这一点,中央的确没说谎,向改革要红利,也只能向改革要红利了)。但这句话,也只是个方向性的,并没有具体操作性的步骤和措施明确,就单单个土地确权,耕地和宅基地这块就发现了农村积累的大量矛盾。如何解决这块矛盾,如何解决无地农民的生活问题,尚未看到中央和地方政府有任何表态。
2016年我国农村宅基地改革改什么?怎么改?
农村宅基地改革一直是农民朋友非常关心的话题,2016年我国农村宅基地会如何改革呢?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明确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扩大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而不是指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
在谈及农地改革的基本逻辑和底线时,胡存智表示,必须坚持集体所有制、用途管制、城乡统筹、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四个重要原则。
农村宅基地改革改什么?
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根本目标是要健全和维护我国基本的土地制度,平等保护两种所有权,建立起适合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各种土地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合理利用的土地市场。
农村耕地宅基地改革到底谁受益?向谁要红利?
市场上谈土地改革的很多,但都浮于表面,只吹号子不唱戏的居多。道理很简单,吹号子容易,上下嘴唇一碰就行了。要唱戏可难了,那得需要真功夫,弄不好就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土地改革要落地,的确有不小的难度。三农的事情,出个文件获得一片叫好声容易,文件落实需要的配套难。以土地经营权抵押为例,中央允许农地抵押了是一回事,市场是否认可,资本是否愿意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土地经营权流动性差,收益差,那么这个文件就落实不下去。如果中央发了文件就能落下去,那干嘛中央不发给文件直接给每个农民一个亿不是更好?
农村土地改革最难的是什么?什么农业现代化啊,短时间都是赔本的买卖,需要大的投入但产出不增加。就算你机械化了,粮食也难以增产,土地也难以增加,粮价还会继续下行。农业现代化只不过是可以腾出大量的劳动人口而已。但这些腾退出来的劳动力,如何安置就业则成为所有地方政府的“头疼病”。实体经济已经情况大不如前了,城镇农民工都开始纷纷返乡,腾退出来的劳动力怎么可能在城镇大量消化掉?
农村土地改革最难的是制度成本高,可行的红利只能是来自于改革(关于这一点,中央的确没说谎,向改革要红利,也只能向改革要红利了)。但这句话,也只是个方向性的,并没有具体操作性的步骤和措施明确,就单单个土地确权,耕地和宅基地这块就发现了农村积累的大量矛盾。如何解决这块矛盾,如何解决无地农民的生活问题,尚未看到中央和地方政府有任何表态。
让“死”的宅基地“活”起来:西安市高陵区试点2016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新模式
在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然而,由于人口的繁衍及其他历史原因,使农村“一户多宅”或“一宅多户”的现象并不鲜见。那么,如何建立新的“一户一宅”分配方式,让农民把多占的宅基地退出来,并使退出的土地得到合理利用?目前,西安市高陵区正在进行此项探索。
2015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选定了包括西安市高陵区在内的33个县(市、区)行政区域进行试点,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便是试点任务之一。
宅基地有偿退出 “一户一宅”回归常态
2015-2016年农村宅基地改革有什么新政策?
2015-2016年农村宅基地改革有什么新政策?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2015年农村宅基地改革突破最大,未来有哪些造富机会?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称建议)正式公布。
建议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