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约用地
集约用地就是通过整合、流转、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节奏,改善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使每宗建设用地都最大限度地提高投入产出比例,符合投资强度,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其目的在于挖掘土地利用潜力,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使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而关于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政策的措施有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外,还可采取一系列的规划、行政、市场、税费手段对工业用地进行管理与调节,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管护,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加大对工业用地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动工业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
国土资源部: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情况通报(2017年度)
为全面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大力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2017年,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304号)要求,共有483个国家级开发区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进行了更新评价。近期,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级开发区更新评价成果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全国国家级开发区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更新评价工作在2016年度更新评价的基础上开展,更新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参与更新评价的国家级开发区共483个,批复四至范围内土地总面积4788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建设用地面积的1.2%,平均单个开发区面积为9.9平方公里。其中,东部地区236个,中部地区99个,西部地区106个,东北地区42个。按评价类型统计,工业主导型开发区392个,产城融合型开发区91个。按管理类型统计,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经济类开发区238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高新类开发区139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06个。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四项措施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近年来,平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加强土地调控八项措施的同时,针对建设用地资源紧张、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局面,不断创新思路,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路子,挖掘土地潜力,大大化解了用地难题,确保了我县项目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制定政策措施,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机制。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平邑县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方案》、《平邑县节约集约用地方案》等文件,对我县的节约集约用地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积极从政策措施上要求和支持节约集约用地。
(二)整合工业用地,积极促进标准厂房建设。通过对修建标准厂房实行补贴、减免配套费和税费外及工业园区的目标管理考核和工业用地报批挂钩等手段,有效提高了容积率。
惜地如金地生"金" 广西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向天要地”“向山要地”“向海要地”“向存量要地”——近年来,广西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和总结出不少节地经验,在八桂大地上逐步构建起了涵盖海、陆、空的全方位、立体式节约集约用地新格局。
在第三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中,广西推荐的12个县(市、区)全部上榜,成为全国受表彰数量最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今,广西先后有19个县(市、区)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
规划管控,引项目入园
关于《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解读
4月1日,《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的政府规章。浙江省为何出台《办法》?《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有哪些具体措施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此,记者采访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
土地节约集约是根本出路
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浙江省,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匮乏,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而节约集约用地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实现浙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解读:为什么要进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对于工业化、城镇化已进入中期的我国而言,土地问题仍然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重大问题。而在当今中国面临的各种土地问题中,最根本、最迫切的是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必然选择,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经济增长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阶段,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发展的路径依赖和思维惯性依然强烈,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亟须提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全面促进资源节约”作为其主要任务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六次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李克强总理在接见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代表时指出,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要把节约优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以上述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标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已提升到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影响之大、要求之高前所未有。
2016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遵循节约优先、合理利用、规划引导、市场配置的原则。
土地政策:衡阳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部门规章共九章38条,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规定》针对当前土地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充分借鉴和吸收地方成功经验,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进行了归纳和提升。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规定》强调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
二是进一步强调布局优化。《规定》根据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提出城乡土地利用应体现布局优化的原则,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鼓励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和建设,集约布局、节约用地。禁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城市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同时,城市建设用地应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式布局,避免占用优质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已经2014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
关于推进黄石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2014】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之策,是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选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针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经济增长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特征,对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各地采取措施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土地粗放利用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现象仍较普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土地粗放利用和浪费问题,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要求,全面做好定标准、建制度、重服务、强监管工作,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15年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和《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川办发〔2014〕84号)的要求,现就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作如下规定:
一、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科学保障发展用地
(一)明确集约用地目标。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减少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政策保障作用,确保实现全市“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率不低于31%的总体目标,力争三年内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市。
(二)强化总体规划管控。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按照近、中、远期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划定城镇扩展边界,预留独立选址项目空间。强化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等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全市耕地总量24.03万公顷和基本农田面积21.24万公顷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8.66万公顷不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