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约用地
集约用地就是通过整合、流转、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节奏,改善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使每宗建设用地都最大限度地提高投入产出比例,符合投资强度,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其目的在于挖掘土地利用潜力,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使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而关于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政策的措施有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外,还可采取一系列的规划、行政、市场、税费手段对工业用地进行管理与调节,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管护,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加大对工业用地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动工业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
2014年天津市关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津党发〔2013〕30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严格节地市场准入标准,提高工业用地单位面积使用效率,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美丽天津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三、工作措施
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的土地政策,土流网整理推荐: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2014】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2014】
当前,本市建设用地规模接近极限,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并存在建设用地布局分散、结构不合理、用地效率不高等问题。为了更好应对资源环境“紧约束”的挑战,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现提出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若干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盘活存量土地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政策保障作用,深化土地利用制度改革,按照“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基本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逐年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大力促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质量,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2014年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经济工作和城镇化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宜宾在次级突破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宜宾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全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国务院对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全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保护耕地压力巨大,保障发展形势严峻,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因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要求,是我市紧扣“两大目标”、构建“三个中心”、打造“六大基地”、实施“五大战略”的必然选择,对转变全市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4】上海关于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
【2014】上海关于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
当前,本市建设用地规模接近极限,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并存在建设用地布局分散、结构不合理、用地效率不高等问题。为了更好应对资源环境“紧约束”的挑战,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现提出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若干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盘活存量土地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政策保障作用,深化土地利用制度改革,按照“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基本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逐年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大力促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质量,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2014】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
国土资发〔2014〕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之策,是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选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针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经济增长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特征,对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各地采取措施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土地粗放利用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现象仍较普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土地粗放利用和浪费问题,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陕西省:铜川市2014年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
第三条 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2014年《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2014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61号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已经2014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相关内容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部门规章,共九章38条,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规定》针对当前土地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充分借鉴和吸收地方成功经验,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进行了归纳和提升。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规定》强调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
二是进一步强调布局优化。《规定》根据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提出城乡土地利用应体现布局优化的原则,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鼓励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和建设,集约布局、节约用地。禁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城市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同时,城市建设用地应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式布局,避免占用优质耕地。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发布
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部门规章,共九章38条,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规定》针对当前土地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充分借鉴和吸收地方成功经验,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进行了归纳和提升。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规定》强调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
二是进一步强调布局优化。《规定》根据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提出城乡土地利用应体现布局优化的原则,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鼓励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和建设,集约布局、节约用地。禁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城市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同时,城市建设用地应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式布局,避免占用优质耕地。
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居全省前列
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过快增长是确保无锡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昨从市国土部门获悉,近年来,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直位居全省前列,2010年建设用地单位产出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4倍。
我市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政策法规,建立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倒逼机制和问责机制,还将节约用地评估结果列入对地方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近几年,我市切实加大高层、小高层、农民拆迁安置房建设力度,已建建筑面积近5000万平方米,与传统一户一宅农民宅基地相比,累计节约土地12万亩以上。同时推进退市中心工业企业“退二进三”,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十一五”期间老城区累计退出工业用地3.6万亩以上。此外,我市规定,投资不满3000万元的企业一律不得单独建工地,统一进入标准厂房安排生产,“十一五”期间共兴建各类标准厂房1778万平方米。加大特色园区建设,着力对园区外零散分布的低效企业用地综合整治,目前,省级以上开发区与工业集中区土地面积占全市工业用地面积的80%以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今后几年我市的用地需求依然十分旺盛。“通过约束用地需求倒逼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以有限的土地资源创造最大的效益。”市国土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后几年我市必须从根本上摆脱过去过分依靠消耗土地资源发展经济的模式,确立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新目标。通过明确新兴产业园区功能定位,加大各类开发区基础设施二次改造力度,提升产业集中、用地集约、空间集聚水平,进一步提升空间辐射和产业带动能力。同时,严格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确保用地计划向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省级以上开发区、规模企业集中,促进社会经济转型发展,每年安排40%以上的土地供应计划满足新兴产业用地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