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翔安区完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对征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方式及办法、合法批建面积计算、应安置人口认定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翔安区完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政策的实施细则
为加快城市化进程,维护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拆迁政策的若干意见》(厦府〔2005〕17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集体土地非住宅房屋拆迁的若干意见》(厦府〔2005〕17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制定征地拆迁具体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5〕21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征地拆迁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厦府〔2010〕57号)、《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等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