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惠州市惠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表示未建设或仅建有房屋基础的宅基地也可获补偿。
附征求意见稿原文内容:
关于公开征求《惠州市惠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好《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惠府[2017]189号),进一步规范我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组织起草的《惠州市惠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cq.gov.cn/)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