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底,吉安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全市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市中心城区将对部分住宅开发用地实行“限房价、竞地价”措施,控制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较高、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县(市)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措施。
今年以来,我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持续上涨,库存去化时间处于低位,住宅开发用地出让价格过快增长,房价面临较大上涨压力。《通知》要求各县(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全市房地产市场稳控目标,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稳定房地产市场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经济工作抓紧抓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
在针对性实施“限房价、竞地价”的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加强住宅开发用地供应和供后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及时开工、竣工,对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市场出现的部分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现象和企业,《通知》明确,商品住宅项目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对外公开公正销售,违者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