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冈县政府2018-04-26 14:01:37
青冈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扶贫攻坚工作,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及《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财经〔2017〕73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发挥电子商务“拓市场、促消费、带就业、稳增长”的作用,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发展目标
我县作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深度贫困县,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绿色产业之城”为切入点,促进青冈长粒香大米、鲜食玉米、肉制品、粘豆包、杂粮、葵花南瓜子等休闲食品实现全网营销。两年内,培育5-8家应用电子商务带动贫困人口的龙头企业,打造3-5个“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特色农产品电商知名品牌。2019年10月末前,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整合改造县级物流仓储中心、15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15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服务范围覆盖全县165个行政村),三年内电商培训人数达到1万人次以上,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5%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40%以上,在线旅游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服务型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40%以上,网店数量同比增长10%,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500人以上。形成电商服务运营中心(地方馆、专营店运营、网商服务)+企业品牌联盟(实体企业全网自营)+小网商(小网商、微商代销企业品牌产品,运营中心提供一件代发服务)+村级服务站点(助力扶贫)的电子商务线上线下集群发展的营销新模式。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改造
预计2018年6月末前建成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为各村级服务站点、涉农企业、合作社、农民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其他增值服务(如金融服务、网购网销、在线支付、信息服务等)”综合性服务。
(二)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
优先选择邮乐购站点、供销网点,进行电子商务功能升级改造,也可选择建于农村商店、村民活动中心、村民自建房,在2019年6月末前建设15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在全县165个行政村建设15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发挥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分中心的作用。搭建“一村一站十代”便民服务网络平台,配置手机或电脑设备、移动金融终端、进销存系统,为农民提供代网购、代网销、代收费、代缴费、代投寄、代收件、代存款、代取款、代订票、代咨询的“十代”服务。
(三)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支持龙头企业整合县域现有的物流资源制定县乡村三级物流解决方案,建设(改造)县级配送仓储中心、购置物流车辆、在乡镇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新建快递物流营业网点,并整合邮政、供销物流网络配送资源,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和仓储配送体系,形成“一县一仓配、一乡一中心、一村一站点”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打通农村双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加快我县冷链物流、生鲜物流体系建设,建立智能化的仓储配货中心。
(四)农产品上行保障体系建设
深挖本地特色优势产品的特色卖点,重点培育一批县域农村电商品牌进行专业化的品牌包装。培育“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等一批青冈特色区域品牌,从农产品自身标准、质量、包装、认证、检验检疫等方面加强监管,建设农产品追溯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推广“互联网+现代农业”全程可追溯绿色有机食品发展新模式,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建设。通过记录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包装、检测、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信息,为农产品出村提供数据支撑,以产品质量优势带动农产品销售。
(五)电商人才培训体系
2018年12月末前完成5000人次以上的电商培训,2019年末累计完成5000人次以上电商培训,三年内计划累计培训电子商务人员1万人次。完善由政府、协会、企业、培训机构等各方参与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支持校企合作,依托专业电子商务培训机构,针对政府管理人员、传统企业、本地电商企业和电商人才开展系统化、多层次、针对性强的系列培训,增强群众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子商务的能力。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2月)
对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电子商务发展基础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挖掘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资源优势,完善《青冈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二)启动阶段(2018年2月--2018年3月)
考察和招标选择承办企业,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组建运营企业和服务团队,组织骨干人员培训。
(三)实施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1月)
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整合仓储物流中心;完成15个乡镇服务站的选址建设和装修,150个村级(社区)服务站点装修建设改造;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初步建立;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培训相关电商人才7000名以上。
(四)绩效评估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6月)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全面投入运营,全面完善165个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功能,延伸物流配送网络,扩大人员培训规模。全面启动全网营销模式,在阿里巴巴、天猫、淘宝、京东、1号店、苏宁易购、拼多多等主流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设青冈地方馆、旗舰店、专营店达到15个以上,在第三方平台上开设店铺总量达到500家,微店500家。人员培训超过8000人次。迎接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中期绩效评价。
(五)总结推广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2月)
在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向全县农村各行各业有序发展,达到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的目的,形成电子商务进入千家万户的浓厚氛围。
五、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条件
承建主体满足《黑龙江省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中的基本条件,同时在我县注册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自投资金800万元以上,在2019年10月末前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培训中心,建成并完善165个乡(镇)、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服务功能。
六、资金安排
项目共计划投资3000万元,其中,政府配套200万元,企业投入8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2000万元,具体包括:
(一)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项目总投资725万元,其中专项扶持资金225万元,政府配套200万元,企业投入300万元;
(二)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专项扶持资金150万元,企业投入100万元;
(三)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专项扶持资金450万元,企业投入200万元;
(四)农产品上行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专项扶持资金450万元,企业投入200万元;
(五)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225万元,均为专项扶持资金;
(六)后续项目资金拨付,青冈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政府拨付承建企业后续国家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功能完善及质量保障体系、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培训等后续建设。
七、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保障。为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成立青冈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组织部、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人社局、民政局、工信局、国土局、审计局、规划处、农业局、县社、邮政局、金融办、团县委、妇联、残联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组成,具体负责电子商务发展的调研、规划和日常工作。成员单位要强化协作意识,密切配合,将电子商务相关目标任务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全力协调推进青冈县电子商务发展。
(二)注重公开公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示示范项目建设内容及其承办企业的条件,通过竞争性选择办法遴选承办企业,在省财政厅、商务厅、扶贫办三部门及县政府官网专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在省商务厅官方网站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决策和建设进度等相关信息,在办事中心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窗口。
(三)明确职责分工。青冈县人民政府是工作推进的责任主体,负责向上申报方案,监督落实方案。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项目落实。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准时到位。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全县农合组织参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协调、配合支持。
(四)出台推进政策。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方面出台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作为指导性文件,从扶持县域电商发展的角度,适时提供政策支持。
(五)营造发展氛围。要充分发挥全县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题专栏,积极将电商发展优秀的企业、突出做法及典型案例向省级商务、财政、扶贫网站上推送,加大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让群众知道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让各部门理解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迫切需要,让企业认识到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形成人人参与、全民接触的社会氛围。
(六)强化督导落实。由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标准体系,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认真执行项目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项目建设进度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按计划使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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