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远县人民政府2018-03-01 09:27:37
关于印发安远县2017-2018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安远县2017-2018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17日
安远县2017-2018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我县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根据《赣州市2017-2018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赣市府办字〔2017〕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和李克强总理视察赣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面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和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目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因地制宜、因林施策,调整树种组成、优化林分结构,最大限度发挥林地生产力,全面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切实构筑南方重要生态屏障。
二、目标任务
2017-2018年度,全县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总任务10.64万亩(含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工程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8.68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0.32万亩,造林补贴任务1.46万亩,森林抚育任务0.18万亩),其中更替改造2.72万亩、补植改造1.73万亩、抚育改造3.51万亩、封育改造2.68万亩。
三、改造对象和改造重点
(一)改造对象。具备以下特征的低质低效林,尤其是病毁果园、飞播马尾松林、崩岗等水土流失区域的低质低效林:
1. 林相残败,功能低下,并导致森林生态系统退化的林分,或者林分郁闭度<0.5的中龄林以上的林分;
2. 林分具有自然繁育能力的优良林木个体数量每公顷<30株的林分;
3. 林分生长量或生物量较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低30%以上的林分;
4. 遭受严重病虫、干旱、洪涝及风、雪、火等自然灾害,受害死亡木(含濒死木)比重占单位面积株树20%以上的林分(林带);
5. 因未适地适树或种源不适而造成的低质低效林分以及经过2次以上萌芽更新生长衰退的林分。
(二)改造重点。高速公路及连接线两侧第一层山或1公里可视范围(重点为高速枢纽、收费站和连接线等沿线山场)和城镇周边、水源地、国省主干道沿线等山场。其中,山水林田湖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全部安排在高速公路两侧。
1. 打造样板路段。重点在寻全高速安远北出入口至宁定高速安远南出入口之间,结合生态保护和景观林建设,打造一段长约5公里,生态功能强、观赏效果好的低质低效林改造样板路段。
2. 打造主要地段。重点打造安远北、安远南、版石镇、三百山镇、龙布镇等五个高速出入口,以及三百山服务区、安远枢纽等七个主要地段周边山场。
四、改造方式
根据低质低效林现状和改造目标,因地制宜、因林施策,采取适宜的改造方式分类实施改造。
(一)更替改造。对火烧迹地、疏林地,遭受森林火灾、病虫危害严重、冻害以及不适地适树导致林木生长不良的低质低效林,采取人工更新或更替改造,培育高效林分,提高森林质量。
(二)补植改造。对因土壤瘠薄导致林木生长不良、郁闭度小于0.5,林下植被稀少的林分,特别是生态功能弱的马尾松低质低效林,采取补植乡土阔叶树,优化树种结构,培育针阔混交林,改良土壤结构,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三)抚育改造。对密度过大、林木分化严重、生长量明显下降的林分,主要采取砍杂、抽针留阔、抽针补阔、复垦、施肥等抚育措施实施森林抚育,调整林分密度、结构,改善生长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
(四)封育改造。对郁闭度小于0.5的低质低效林、疏林地或有望培育成乔木的灌木林地,且立地条件及天然更新条件较好,通过封山育林可以达到较好生长效果的林分,或岩石裸露、急险坡林地,实施以封育为主,在林中空地适当补植阔叶树的封育改造。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用地落实阶段(2017年9月-11月)。各乡(镇)成立低质低效林改造调查摸底工作组,深入到各村、组召开村民大会,听取改造山场使用人对本次改造的意见和建议。11月底前,各乡(镇)根据摸底调查结果,以小班为单位与山场实际使用人签订委托协议,落实改造用地。落实改造用地的具体任务为:孔田镇0.23万亩,凤山乡0.4万亩,镇岗乡0.43万亩,欣山镇0.46万亩,高云山乡0.77万亩,新龙乡0.74万亩,车头镇0.56万亩,版石镇0.16万亩,重石乡0.7万亩,天心镇0.54万亩,龙布镇0.38万亩,浮槎乡0.64万亩,长沙乡0.13万亩。
(二)项目招标、编制设计阶段(2017年10月-11月中旬)。根据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建设要求、任务安排和相关技术标准,以小班为单位编制改造技术作业设计,确定改造方式、栽植树种、苗木规格和数量、其他技术措施和投资预算等。对山水林田湖低改更替改造和补植改造项目,根据建设要求,采取对外施工招投标方式,依法依规选择施工方。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严格施工,并做好后期抚育管护等工作,确保建设成效。
(三)召开大会、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下旬)。组织召开上一年度总结表彰和下一年度工作动员大会,根据去冬今春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实施和验收情况,对2016-2017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2017—2018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营造浓厚的低改氛围。
(四)稳步推进、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中旬至2018年8月)。施工单位根据年度实施方案以及审批完成的作业设计,抓住营造林时间节点,按预定进度要求抓实抓好各阶段改造工作,重点做好整地挖穴、施足基肥、保证造林成活率、适时完成幼林抚育等,确保改造成效。
(五)检查验收、成果巩固阶段(2018年9月)。全县低质低效林改造各个时间节点任务完成后,县林业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检查验收,并上报检查验收成果资料至县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存在问题的小班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建设成效。检查验收工作应按工序分阶段抓节点,确保每一个营造林工序都达到项目建设要求。
六、工作措施
(一)结合转产多措并举,落实改造用地。本次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主要落实在我县境内高速沿线,其中涉及较多黄龙病毁坏果园亟待转产。要结合低质低效林改造目标和任务,将病毁果园列入更替改造范围。要仔细调查每块改造小班涉及经营主体,通过委托造林、林地流转和长租(或征用)等方式落实改造绿化用地。
1. 政府改造,林农收材(委托造林)。乡(镇)政府、施工方和林农签订为期5年以上的改造协议,林农全力配合政府和施工方的低改工作。由政府出资,施工方实施改造,根据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和结合林农意愿选择栽植树种,栽植林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归林农所有。
2. 落实经营主体,林农收租(林地流转)。乡(镇)政府负责做好高速沿线病毁果园的统一流转工作,按70元/亩的租金标准与农户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30年,租金分年度支付,租金暂由县统筹垫付。采取对外招租落实经营主体,落实经营主体后,林地租金由经营主体支付,未落实经营主体的,由县林业局经营管理。30年后根据林木生长情况和林农意愿再行续约或返还林农使用。安远南收费站附近的病毁果园,由县政府统一征收,用于绿化改造,改造后交由安子岽林场经营管理。
(二)根据项目建设要求,落实施工主体。综合考量本次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量大、营造林的建设质量和技术要求高、后期抚育管护的周期长等特点,山水林田湖低质低效林更替改造和补植改造施工建设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有资质、有能力的施工单位,鼓励有能力的国有林场和大户依法依规承包抚育改造和封育改造建设任务。
(三)提高建设质量标准,确保建设成效。高速公路沿线低质低效林改造要坚持高标准投入、高质量建设,挖大穴(50cm×50cm×40cm)、施大肥(每穴基肥下有机肥1公斤,每次追肥半斤)、栽壮苗(主干粗壮、根系发达的2-3年生壮苗)、多抚育(前两年各抚育2次,第三年再抚育1次,共5次);分阶段抓节点验收,在整地施肥、栽植、幼林抚育等三个阶段分段验收,严把营造林每个环节施工质量。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林施策,在保证生态效益的同时,多栽阔叶树、彩叶树、景观树,营造景观效应。
(四)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保障资金投入。统筹整合2017年山水林田湖项目中低质低效林改造资金及相关项目资金用于本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确保资金投入充足。
(五)成立业务指导小组,强化技术指导。县林业局成立低质低效林改造业务指导小组,负责低质低效林改造技术指导和施工质量监督、核查工作,重点把控高速沿线的施工质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安远县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2017-2018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县林业局要主动担当作为,牵头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能,大力支持配合;各乡(镇)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大宣传引导。由县林业部门牵头成立工作组,深入到重点路段沿线乡(镇)、村,宣传低质低效林改造重要意义和相关惠民政策,听取林农对低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县林业部门要联合县委宣传部、广电新闻中心等单位,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低质低效林改造的重要意义,引导林农大力支持配合并自觉参与,调动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职责分工。县林业、交通、财政、果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多方联动,结合自身职能,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县交通、林业部门要与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高速通道沿线改造用地落实工作。宁定、寻全高速运营业主应做好高速沿线围栏范围内美化、绿化工作,并协调配合做好低改施工过程中交通安全、苗木和肥料运输通行等工作。县果业局和生态执法局等相关单位要加强高速沿线果园开发监管工作,禁止在高速公路沿线新开发果园。
(四)健全档案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制定档案收集整理、保管、保密、利用、借阅、统计、移交、销毁制度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对项目建设涉及的改造作业设计档案,改造前林地现状调查表,种苗来源(包括产地、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和标签等)、规格和处理,肥料购买凭证,改造招投标资料,改造施工单位、施工日期,施工的组织、管理、检查验收和成林验收情况,资金支付单据等要及时收集、整理、保管。同时,将数据及时输入资源数据库,为项目建设评价提供科学的、连续性的第一手资料。
(五)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工作调度和通报制度,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县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县业务指导小组要根据营造林时间节点分阶段多次开展督导考核,确保每道工序建设质量,重点把握整地规格、施肥重量和次数、造林成活率、幼林抚育质量和次数等关键节点。经验收确定达不到项目建设要求的,责令施工方限期整改,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按照合同条款扣减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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