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改委2018-01-25 09:01:46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局)、财政厅(局)、水利厅(局)、农业(农牧)厅(局)、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精神,充分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切实做好生态扶贫工作,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制定了《生态扶贫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
请把生态扶贫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进一步细化落实《生态扶贫工作方案》各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推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附件:生态扶贫工作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
<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
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方案...
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
关于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
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农林水利设施建设推进...
《关于完善上海市农业水价管理的通知》...
东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
四部门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
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
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大中型灌区农业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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