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国土厅网站2014-08-21 11:06:09
近年来,宜春市坚持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为提高土地管理利用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精心部署,积极推进。目前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基本完成,共已确权所有权宗地110076宗,全部完成资料的扫描挂接和登记工作,建立了数据库,已颁证39192宗,完成比例为35.6%。
自2011年6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启动以来,宜春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和乡镇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自上而下构建了市、县、乡三级联动机制。按照“政府组织、国土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协同配合,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坚持外业调查“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点面俱到、不留死角、权属清楚、不留后患”的原则,深入调查核实每宗地的相关审批手续,逐宗统计在册,对所有界址点逐一实地勘察测量。
为确保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公平公正,工作小组成员带队进村入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研究推进措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划定政策界限、明晰方法步骤、落实工作要求,同时,科学制订方案,加强业务培训。
宜春市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经费,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编写工作简报、组织人员深入村镇讲解政策、发放宣传材料、张贴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确权登记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目前该市正大规模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含地籍测量和权属调查)。全市应调查面积957.27平方公里,截至8月15日,已完成地籍测量面积784.5平方公里,完成应调查面积的81.95%,已完成权属调查面积519.82平方公里,完成应调查面积的54.3%。
据悉,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2014年9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颁证,2014年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2015年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成果省级验收,全面完成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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