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勤县人民政府2017-12-27 09:42:17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勤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民勤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民勤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武威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加强需求管理、拓宽资金渠道、推动结构调整和提高农业技术水平等方面入手,以促进农业节水增效为目标、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着力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助推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综合施策。农业水价改革与水权制度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创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投融资机制改革紧密衔接。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统筹推进改革。
坚持两手发力。树立市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既要使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保障基本用水需求,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坚持供需统筹。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坚持因地制宜。针对红崖山井河混灌区和昌宁、环河、南湖纯井灌区不同的灌溉条件、水资源配置、水价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等,结合土地流转、水权交易、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促进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
坚持节水增效。加快红崖山灌区末级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农业用水方式实现重大转变,高效节水灌溉普遍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集成发展。全面建立健全水权水价制度,规范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节约用水措施。
(三)总体目标。
力争在2019年年底前,通过全面推进水权配置、设施完善、价格调整、产权改革、奖补机制、协会规范等“六位一体”的综合改革举措,在全县建立以水资源管理指标限制为前提的节水倒逼机制,以完善水市场和推行农业水价精准补贴为前提的节水激励机制,以推行工程产权改革和组建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社为前提的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部分达到完全成本水平,分类水价普遍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普遍应用,全社会节水意识普遍增强,特色农业集约化发展,用水效率和效益稳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
1.加强农业初始水权分配。依据《武威市县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和《武威市年度水资源配置意见》下达的控制指标,按照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要求,坚持“以人定地、以地配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逐年逐级制定水资源配置方案,将水权指标落实到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与土地承包使用权相一致,农业水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相挂钩,水权依附于地权,逐户核发实名制水权证。全面推行地表水优先、地下水补充的灌溉模式,地表水农业用水根据当年来水量实时调整增减,地下水农业用水指标只减不增。(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国土局、移民局、建设局,各镇政府)
2.强化农业水权过程控制。强化配水人口审核审定工作,严格遵守取用水程序,将水权细化分解到机井、作物和轮次,填写轮次水量确认表,作物轮次用水期间实行用水旬报和月报统计制度。农业用水继续实行优化配置和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建立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三水”联合调度长效机制。地表水实行年初预算、按月调度、轮次控制、年末决算、年终审计,地下水实行刷卡充值、轮次控制,建立一井一表一卡一台账,严格落实水资源精细化管理和过程性控制。(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农牧局、气象局、林业局、审计局,各镇政府)
3.规范水权交易制度。健全完善农业水权置换转让机制和水权交易平台建设,简化交易程序,有序交易水权,提高服务效能。交易余量政府授权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管单位回购,年末清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投资建设节水工程等方式获得交易水权。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探索推行节水量在县域范围内按市场需求跨区域、跨行业转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水务局,各镇政府)
4.深化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逐步落实对公益性、准公益性基层水管单位人员全额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建立管理科学、精简高效、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推进以国家投资或政府补助为主建成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分别将产权确定给基层水管单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受益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社会资本以各种形式投资建设的,产权确定给投资人所有,县政府颁发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所有权人与管护人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水务局、财政局、国土局、工商局,各镇政府)
5.创新农业终端用水管理。加强基层水管单位能力建设,鼓励、引导用水户参与、农民用水户自管自治、专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健全完善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协会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和经费补贴政策,发挥其在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发展和壮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拓展服务范围,健全管理机制,探索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向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化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方向发展,扶持其成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的主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水务局,各镇政府)
6.大力推进高效节水农业。制定高耗水低效益与低耗水高效益作物目录,进一步修订完善行业用水定额,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指导用水户科学合理用水。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双管齐下,优先在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等优势高效农业上配套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倾斜支持土地流转大户、农场和集中连片村组推广管灌、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通过市场机制引导水资源向高效农作物优化配置和流转,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压减高耗水低效益作物面积,推广低耗水高效益作物,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国土局,各镇政府)
7.提升供水计量监测能力。全面实行终端计量供水,新建、改建、扩建农田水利工程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地表水全面实行水量控制断面和斗口计量,逐步推行末级渠系计量管控。加强机井智能化计量设施运行管理,逐步升级改造,精准计量到井口。推进农业水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河水灌区主要闸口、斗口及井水灌区机井安装信息化监控设施,扩大远程监控覆盖范围,实现取水、分水、用水计量动态监测,确保地表水斗口和地下水井口用水的精准化计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水务局、财政局、电力局,各镇政府)
8.拓宽农田水利投资渠道。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筹资模式。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农田水利工程。通过价格主导、产权保障、收益保证、财政引导,吸引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PPP方式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依法保障投资者合理权益。财政性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向改革积极性高、措施实、进展快、效果好的灌区倾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水务局、财政局,各镇政府)
(二)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1.合理制定农业供水价格。综合考虑供水成本变化、增产增效情况、高效节水发展、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水户承受能力等,严格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通过建立供水成本定期测算制度,准确核定农业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科学测算水利工程供水完全成本和运行维护成本,合理制定水价。在总体提高水价、提高节水惜水意识的同时,建立地下水灌溉成本价高于地表水成本价的价格机制,供水价格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条件成熟的灌区农业水价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水务局,各镇政府)
2.继续推行分类水价制度。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用水类型,认真落实农业用水分类水价制度,严格按照高耗水低效益与低耗水高效益作物目录,执行分类水价。符合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作物,实行优惠水价,地表水优惠不低于20%,地下水优惠不低于50%。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或传统方式种植的高耗水低效益作物,实行上浮水价,地表水上浮不低于水价的20%,地下水上浮不低于水价的5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水务局,各镇政府)
3.加强农业水价监督管理。完善水价公示制度,严格落实面积、定额、水量、水价、水费“五公开”,增强执行水价政策的透明度。加强水价执行和水费收缴、使用的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水价政策、搭车收费、擅自加价等行为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水务局,各镇政府)
(三)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机制。
1.完善用水补贴机制。在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结合《民勤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对象、方式、环节、程序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水务局,各镇政府)
2.完善节水奖励机制。结合《民勤县农业节水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逐步完善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根据节水量,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节水量按照用水户配置水量与实际用水量的差额确定,采取政府授权、财政补贴、水行政主管部门回购的形式予以奖励,提高用户主动节水的意识和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水务局,各镇政府)
3.筹集奖补资金。统筹财政安排的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农业灌溉工程运行管理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调水费用补助、有关农业奖补资金、社会捐赠等,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水务局,各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改革时间表和实施计划,细化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落实成员单位会商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及时总结经验,适时予以推广。
(二)强化统筹协调。为保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民勤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精心组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发改部门负责做好成本测算、水价制定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整合和统筹、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等工作;水务部门负责做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水权确权颁证、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农牧、林业部门负责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进高效节水技术措施落实等工作。
(三)整合投入资金。要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加快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计量设施建设。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政策,加大农田水利投入。创新农田水利投融资体制,把末级渠系改造和计量设施升级改造建设作为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捐赠及村民“一事一议”筹劳筹资等方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四)加强监督考核。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纳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各部门、镇政府进行考核。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跟踪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维护良好水事秩序,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五)加强宣传引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节约用水、减轻农民用水负担、维持灌溉工程良性运行。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宣传,强化水情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争取社会各界和用水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如有民勤县农村产权问题,请咨询民勤县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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