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1-08-24 10:16:58
来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本报讯 近日,南安出台《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鼓励农民自愿、有偿地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按照《意见》规定,当年形成连片流转50亩以上(含50亩)的,或新一年在原流转土地周边新增连片流转20亩以上(含20亩)的,流转期限3年以上(含3年)并签订规范流转合同的原土地承包户和农业经营主体将得到财政资金扶持。其中,连片建设标准化钢架大棚10亩以上(含10亩)的,每亩一次性追加1500元补贴。此外,主动或委托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用于种植粮油蔬菜等作物、连片种植超级稻或脱毒马铃薯的,采用全程机械化耕作和连片安装节水设施的,都将给予每亩100元、200元等不同程度补贴。 (陈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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