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浦城县政府2017-12-11 10:09:55
为确保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浦城县仙阳镇政府印发了关于仙阳镇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其中每人(含新生儿)每年收缴参保基金180元。
仙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阳镇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林场、荣华社区:
根据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会议及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研究,现将《仙阳镇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仙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抄送: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委会、县医保中心、仙阳镇劳保所、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镇主要领导、镇分管领导
仙阳镇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镇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应对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化生活的需要,认真扎实开展好城乡居民医保这一党和政府造福人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解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降低城乡居民医药费用,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帮助城乡居民抵御疾病风险,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三、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11月23日):动员培训,宣传发动。11月23日上午,召开全镇工作会议,各村村主任、劳动保障协理员参加会议,布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启动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各村负责将宣传单分发到农户,设立宣传栏,并在村所在地应悬挂醒目宣传标语。
第二阶段(11月24日至12月10日):收缴城乡居民个人应缴经费,登记、造册。
1、根据《南平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南医保〔2017〕76号)文件规定,每人(含新生儿)每年收缴参保基金180元。
2、首先由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从网络系统中导出2017年我镇参保人员名单,分别按行政村打印出具体名单发给各村(场)荣华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以此作为收缴资金依据。
3、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对2018年新增参保人员需进行重新登记造册、确认、收费、汇总。
4、如2018年参保农户中有新增或2018年参保人员中有变动的七种对象,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须到县主管部门办理确认手续。
5、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统一收缴,开具省财政厅专用票据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将收缴的资金缴存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基金收入专户,并将银行出具的加盖现金收讫章的现金收入凭证及参保城乡居民花名册交给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应把参保城乡居民自缴基金统一汇缴到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再转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6、2018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从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25日止。全户外出家庭和12月25日前未及时上户口的新出生人员可放宽至次年2月28曰。其他时间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7、2017年已参保户中有新增参保及2018年新增户城乡居民要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和1寸白底彩照1张到当地信用社(或县信用联社本部制卡部)办理社会保障卡,急需就医无社会保障卡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到医保浦城管理部进行换(制)医保证。
第三阶段(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药费补偿。
2018年1月1日起,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因病住院的按规定补偿医药费用。
四、组织领导
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长期的、庞大的社会性、群众性工作,任务重,涉及千家万户。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办公室业务由陈红、姜晓丽负责。各村(场)、荣华社区要提高对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村领导负总责、劳动保障协理员具体负责,村两委成员协助包组干部、组长、卫生员配合,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1、各村汇总时间安排表
2、浦城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宣传标语
附件1
各村汇总时间安排表
村 名 | 时 间 |
仙 阳 | 12月8日 |
仙 南 | 12月6日 |
管 九 | 12月8日 |
下 洋 | 12月6日 |
坑 沿 | 12月6日 |
太 平 | 12月7日 |
樟 溪 | 12月7日 |
殿 基 | 12月5日 |
三 源 | 12月7日 |
选 源 | 12月6日 |
练 村 | 12月6日 |
渔 梁 | 12月8日 |
小 毕 | 12月5日 |
早 田 | 12月8日 |
选 岭 | 12月7日 |
阳 墩 | 12月7日 |
甫 下 | 12月7日 |
柏 山 | 12月5日 |
百 丈 | 12月5日 |
高 洋 | 12月5日 |
上 洋 | 12月5日 |
山 际 | 12月5日 |
永 建 | 12月5日 |
林 场 | 12月5日 |
荣华社区 | 12月8日 |
附件2
浦城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宣传标语
1.政府支持,个人参与,互助共济,保障健康。
2.城乡医保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3.实施城乡医保,保障居民健康。
4.平时小投入,大病有保障。
5.为小家,为大家,城乡医保人人夸。
6.城乡居民有医保,以人为本好政策。
7.居民奔小康,健康来保障。
8.人人享有医保,户户幸福安康。
9.一人患病众人帮,互助共济靠医保。
10.为儿女添一份爱心,为父母敬一份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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