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蓝田县人民政府2017-11-23 10:53:35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蓝田县“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美丽蓝田”建设,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2019年底,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开展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架空通信线缆改造、拆除违法建设、拆除违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三年攻坚行动(简称“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围绕建设“人文山水蓝田,西部生态慢城”目标,以“四改两拆”为主要任务,以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以改带拆、以拆促改、改拆结合,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长效治理机制,着力改善城乡面貌,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大力提升城市品质。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完成县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旧厂区、架空通信线缆的改造任务,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及违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基本实现存量及新增违法建设“双零”目标,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达到“优化城市空间、盘活土地资源、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升级、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1.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实施范围: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17处44幢城区老旧小区、安村镇寇坡村和部分城中村棚户区。
工作任务:2017年底完成17处44幢城区老旧小区、安村镇寇坡村棚户区改造;2018年完成17处44幢城区老旧小区、安村镇寇坡村棚户区改造尾留工作;2019年启动部分城中村棚户区及中心粮站旧厂区改造项目。
2.旧住宅区改造
实施范围:县城区国有土地上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不完善,且三年内未纳入棚户区改造的旧住宅区;重点推进无产权单位、无有效管理、无业委会的“三无小区”。
工作任务:2019年底前,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任务,基本实现老旧小区居住安全、配套完善、环境整洁、物业管理有序的宜居目标。
3.旧厂区改造
实施范围:县城区范围内,依据城乡规划需要改变用途的旧厂区(包括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旧厂区);土地利用效率低(建筑容积率低、厂房使用效率低、投入产出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工矿厂区;因改制、经营不善等原因停产倒闭、长期闲置的旧厂区等。
工作任务:2019年底前,全部拆除旧厂区,逐步改建为公共停车场、广场绿地或其他城市综合体。
4.架空通信线缆改造
实施范围:县城区各主干道路的架空通信线缆;重点镇的镇区干道上的架空通信线缆。
工作任务:分年度实施改造任务,2019年底前完成33条59.573公里管程建设,完成县城区及重点镇镇区干道架空通信线缆改造任务。
5.违法建设拆除及整治
实施范围:县域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占地建设;违反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未批先建、超标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违反秦岭保护、公路管理、水利、林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重点拆除县城区、秦岭保护区、环山路沿线、风景名胜区周边的违法建设。
工作任务:2017、2018、2019年分别完成违法建设存量的50%、70%和90%,到2019年底达到县城区违法建设存量“零”目标。
6.违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拆除及整治
实施范围:县城区、各重点镇镇区主次干道两侧、主要出入口、绿地广场、车站、建(构)筑物外部和楼顶及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上视觉空间内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牌匾标识、道路标牌等广告设施。
工作任务:2017、2018、2019年分别完成违法设置的广告设施存量的50%、70%和90%;坚决遏止新增建法设置广告设施,到2020年底达到县城区违法设置广告设施“零”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蓝田县“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长陈顺利任组长,副县长李立强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改办、县国土局、县交运局、县文物旅游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秦岭办、县考核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四改两拆”工作的重大决策、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主任由李立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抽调各成员单位1名分管领导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四改两拆”工作的有关政策,组织、计划、指导、协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四改两拆”有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办公室下设“四改”工作组和“两拆”工作组。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四改”工作组,县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两拆”工作组。
四、职责分工
“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实行“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四改两拆”工作扎实开展。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县住建局:负责牵头实施老旧小区、架空通信线缆改造工作的调查摸底,制定改造工作年度计划,完善配套政策,抓好改造计划的落实,按时完成改造工作任务。对违反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进行巡查认定,并根据违法建设类型制定分类处理意见。
2.县城改办:负责牵头实施全县棚户区、旧厂区改造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3.县城管局:负责对城市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对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制止、查封、处罚、拆除、没收实物和违法收入等具体执法工作,落实查处违法建设所需的法律程序;组织查处、拆除全县整治范围内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4.县国土局:负责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清查摸底;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建筑物、村民住宅和其他设施予以拆除、没收和处罚,并恢复土地原状。
5.县交运局:负责公路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清查摸底、调查处理、拆除及统计上报工作;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公路控制区域户外广告设施清查摸底和拆除工作。
6.县水务局:负责河道、水利防洪设施违法建设的清查摸底、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7.县文物旅游局:负责对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对“四改两拆”中的传统民居、老村庄、地名标志、工业遗产等进行文物价值评价、认定;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8.县秦岭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秦岭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并依法处理。
9.县环保局:负责“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涉及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做好环境恢复相关工作;摸底清查并处理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及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10.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四改两拆”工作的经费保障,制定实施没收违法建筑的处置方案。
11.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拆违行动中社会治安和依法拆除的保障工作,严厉打击阻挠、阻碍拆违、暴力抗法行为,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12.其他各部门:负责做好“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的协助配合工作,主动做好下属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违法建设的自拆整改工作。
13.各镇街、各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辖区内“四改两拆”工作,做好辖区内“四改两拆”摸底调查和违法建设行为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劝阻制止、快速处置等工作;开展违法建设拆除并做好拆除现场的清理,妥善处理信访、维稳及相关善后工作;督促指导村(社区)加强对辖区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的,立即上报违法建设所在地执法部门。
14.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公用事业单位,不得对在建违法建设以及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服务;对已提供或变相提供专业服务的,立即停止服务;建材供应企业不得为违法建设单位供应预拌混凝土、建筑材料。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2017年6月1日—7月31日)
县“四改两拆”领导小组组织住建、城管、国土等部门和各镇街对辖区内棚户区、旧住宅区、旧厂区、架空通信线缆现状及违法建设、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分类梳理,建立台账,为全面改造、依法拆除奠定基础。
(二)制定实施计划(2017年8月1日—8月15日)
按照先急后难、先易后难的思路,由“四改”、“两拆”专项小组分类分年度制定实施计划。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搜集相关配套政策,做好宣传造势工作。
(三)分类分步实施(2017年8月15日—2019年5月31日)
按照县“四改两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以治违拆违为先导,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架空通信线缆改造;要对影响“四改”工作实施、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违法建设、户外广告设施进行集中拆除,形成高压态势,以强制拆除带动自觉拆除;要建立健全“四改两拆”项目台账,建立统计报送制度,及时向市“四改两拆”联合办公室报送“四改两拆”工作进展情况。
(四)查漏补缺总结(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31日)
对“四改两拆”工作进行“回头望”,进一步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在查漏补缺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拆违治违的长效机制,及时向市“四改两拆”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抓好“四改两拆”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绘制“拆违红线图”,排出拆违计划,实行销号管理,做到目标责任到位;“四改两拆”工作成员单位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建立每周检查督导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每周安排半天时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对照“拆违红线图”发现问题现场督办、限期整改,做到情况掌握在一线、协调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
(二)强化协作,强力推进。在拆除、整治违法建设、违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工作中,公安、税务、环保、市场监管、文体广电、消防及供电、供水、供气、广电、电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协作,形成拆违、治违合力,强力推进“两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窗、微信新媒体等宣传工具,充分发挥正面示范和舆论监督作用。要实行开门拆违,设立举报电话或微信平台,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线索要“事不过夜、马上就查、及时处理”,做好跟踪整改并及时答复群众,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攻势,形成政府推动、舆论鼓动、社会各界互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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