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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住宅用地2017—2019年三年滚动计划

来源:建平县人民政府2017-11-22 10:00:40

建政办发〔2017〕54号

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县

住宅用地2017—2019年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建平县住宅用地2017—2019年三年滚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建平县住宅用地2017—2019年三年滚动计划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发〔2017〕80号)要求,为促进我县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部署,做好控房价、稳市场、防风险和去库存相关工作,结合我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制定住宅用地2017—2019年三年滚动计划。

一、编制目的

住宅用地2017—2019年三年滚动计划是以相关规划为导向,以住宅用地需求为基础,加强住宅用地的空间统筹,对住宅用地供应的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统筹安排,通过住宅用地三年滚动计划主动参与宏观调控,合理优化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供应规模

从前三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和实际供应对比情况来看,我县住宅用地年平均计划供应量为64.95公顷,实际年平均供应16.38公顷,土地供应充足。

按照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地施策,合理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围绕建设生态县的核心任务,深入实施“五个一工程”战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住房用地需求与市场形势,特别是受房地产市场需求形势下滑影响,综合考虑在2017年计划供应量29公顷基础上,2018年、2019年下行调整到20公顷,下降率30%左右。确定我县2017—2019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为69公顷,年平均供应23公顷。

三、供应布局

以旧城区改造、新市镇建设为抓手,加快城镇扩容提质,坚持重大基础设施优先原则、重点地区优先发展原则、产业引导与空间聚集原则。我县2017—2019年住宅用地供应主要布局在县旧城区和新市镇及部分乡镇。

四、计划安排

建平县住宅用地2017—2019年计划供应总规模为69公顷。

2017年建平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9公顷,占三年供应规模的42.03%。

五、发展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住宅用地的空间统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年滚动计划以相关规划为导向,以住宅用地需求为基础,加强住宅用地的空间统筹。计划实施应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二)强化供应管理,稳定市场预期。要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控制好住宅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按计划分批推出,实现住宅用地供应稳定、均衡。土地供应时应进一步采取措施,灵活确定地块面积、组合不同用途和面积地块搭配供应。综合运用多种供地方式,完善招拍挂手段,减少流标流拍,避免异常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

(三)逐步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引导形成合理的住房消费结构。合理优化住房及建设用地规模,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逐步提高居民居住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落实机制

为做好控房价、稳市场、防风险和去库存相关工作,切实落实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求,要根据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实施情况,结合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开竣工情况、土地储备情况、年度房地产市场状况、土地市场需求情况等,及时滚动编制下一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七、期限范围

本计划适用范围为建平县行政辖区,适用年限为2017—2019年。住宅用地相关的各项计划,应与本计划相协调。

八、实施解释

本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根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进行调整。本计划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建平县住宅用地2017—2019年三年滚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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