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
房地产即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调控指国家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从宏观上对房地产业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控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总供给与总需求、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平衡与整体优化,实现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管理活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也是为了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对房地产的重要宏观调控分别发生在1993年、1998年、2003年、2005年、2008年、2010年。自2016年9月以来,房地产市场迎来新一轮紧缩性调控政策。2017年2月底之后调控政策进一步升级,以北京为代表的多个城市出台并升级了认房又认贷、提高首付比例、缩短贷款期限等限购限贷政策。
2020年湖北十堰市房地产调控新政: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附意见细则!
2020年7月24日,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分别从合理调整监管措施、切实为企业降本减负、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方面推出15条措施,那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什么时候执行?
一、湖北十堰市房地产调控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这些措施包括调整城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调整预售监管资金比例和拨付节点、调整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基金、延期申报缴纳税款、给予税收减免支持、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完善差异化个人住房贷款服务、保障土地供应、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容缺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完善履约方式。
2020年太原市房地产调控新政:允许改建房屋用于住房租赁
2020年4月30日,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涉及商品房预售许可、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商品房户型优化调整、公积金贷款、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六个方面内容,支持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效”改革。
1、商品房预售许可方面,2020年12月底前,已取得施工许可证范围内楼幢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对没有不良诚信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预售部分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承诺制。
2、土地出让方面,新出让土地可按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后,出让合同约定最后缴款时限可延长至2020年10月底前缴清;此前已成交但尚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由竞得人提出延期付款申请并出具承诺书后,出让价款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缴清。
2019年大连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不接受房企将暂停网签资格
2019年7月,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要求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恶意炒作、签订“阴阳合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提出,加强对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在售商品住房(含公寓)项目的价格监控指导,所有房地产项目均须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审核通过后,将申报的预售价格录入网签备案系统,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另外,在2019年5、6月份已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6月份最低价格;在5、6月份未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月份之前最近成交月份的最低价格。
2018年湖北房地产调控新政:库存消化周期不足6个月的适时启动住房限购措施
2018年6月4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加快推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渠道供应租赁住房。
《通知》中提到,武汉市要编制2018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提高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住房供应中的比例。并于年内将规划向住建厅报告备案后实施。此外,除武汉外的市、县需结合当地住房库存、棚改计划、销售量价、经济发展、人口变化等情况编制相应的2018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年内需向湖北省住建厅报告备案并向社会实施。
此外,武汉还要加快推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按照先租后买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措施;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多渠道供应租赁住房,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
2018年天津房地产调控新政:严审购房资格 加大市场供应
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出台后,受人才落户新政影响,房地产市场也受到关注。今天,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目前,我市住房市场交易量、价稳定,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依然严格执行。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严格做好购房资格核查工作,在满足我市居民及新市民等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严格限制投机炒房,确保市场稳定发展。
5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据了解,我市一直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自2016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两轮调控措施,有效遏制了投资投机购房、防止了我市住房价格过快上涨,满足了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同时大力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我市相关部门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将进一步增加市场供应。目前,我市已上市待售房屋及已供应待开发用地均供应充足。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总量,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大幅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同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开工上市,对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申请办理销售许可手续的开发企业,在主要媒体上公开曝光,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违约行为整改完毕前,不得以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名义在我市参与土地竞买。与此同时,我市将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市国土房管局近期召开房地产市场管理专题工作会,下一步将持续不断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等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针对近期利用自媒体散布虚假消息、恶意曲解误读相关政策、制造市场恐慌气氛的企业和人员,公安、网信等部门也将进行严厉查处,以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已有6城回应!住建部约谈12城释放什么房地产调控信号?
“五一”前后,住建部就房地产调控问题密集约谈了12个城市。目前,已有成都、哈尔滨、贵阳、长春、佛山、西安6个城市作出回应。那么这释放什么房地产调控信号?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专家认为,此轮约谈重申毫不动摇地坚持“房住不炒”定位,释放强烈政策信号,将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6城如何回应?出台新规、堵住漏洞、加强监管
住建部: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近日,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透露,住建部负责人9日就房地产市场调控问题约谈了成都、太原两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约谈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稳房价、稳租金的调控目标;要加快制定住房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增加有效供给,抓紧调整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中小套型普通住房;加强资金管控,有效降低金融杠杆,防范市场风险;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遏制投机炒作,支持和满足群众刚性居住需求。
成都、太原两市政府负责同志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地方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市场稳定。
2018年福建房地产调控新政:加强房地产精准调控严防变相涨价!
2018年4月末,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强调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继续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八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精准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保持房地产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促进福建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实施片区调控。按“总体有目标、片区有控价、调控有手段”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的房价控制体系。各设区市中心城区要结合城市功能空间分布、片区差异、住房供需状况等实际,划分若干个调控片区,制定不同片区的地价、房价管控目标,编制片区调控实施方案,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建厅备案。各县(市)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地价、房价管控方案,并报设区市主管部门备案。
加强片区住房价格监管,防变相涨价。各地政府要组织住建、国土、税务、统计、价格等部门定期会商,一盘一评估,以“同地段、同区域、同品质”楼盘近半年成交均价为基准,按照片区控价目标,合理确定年度、月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将车位车库价格、精装修费用纳入价格调控范围,以防变相涨价。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执行预售价格备案要求,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网签。
优化土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公布住宅用地供应年度计划,九个设区市本级、百万人口以上县(市)还应公布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科学制定各片区土地出让计划,合理调控城市中心城区不同片区土地出让节奏,实现均衡供地。要根据片区控价目标,在土地出让环节即公布该地块房价控制限额、上市销售期限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出让土地,稳定市场预期。福州厦门两市试点在土地出让中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直至现房销售。
2018年海南房地产调控再加码,岛内实行全域限购
海南省22日晚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房地产调控升级,自当晚起实施全域限购,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新增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此前已实施限购区域则需要提供60个月。
根据海南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海南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
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018湘潭市房地产调控调研会:稳定房价强化调控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提出的稳房价、防风险、强管理等要求,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市委“五联五问”大调研活动的部署安排,2018年4月9日上午,湘潭市住建局召开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调研会。
调研会上,各科室负责人分别就湘潭市当前房地产市场现状、调控的主要政策法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并分别对下阶段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会上,围绕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重要定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陈荣提出九个方面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一、把握大势不迷航。始终以党中央、国务院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为遵循,始终以老百姓需求为目标,始终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为导向,始终以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