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泌阳县人民政府2017-11-16 10:17:49
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泌政〔201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打造豫南区域金融中心,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3〕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为目标,以壮大金融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诚信泌阳,为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力争到2018年底,创建成为河南省金融生态良好县;到2020年底,创建成为河南省金融生态优秀县和豫南区域金融中心。
三、主要内容
在全县范围内普及金融知识,更新金融理念,创新金融产品,提升诚信意识,在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下,营造泌阳县金融发展和运行的外部行政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按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思路,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融合,调动金融服务市场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构建、共同维护的优质金融生态环境。通过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激发金融市场活力,增强金融发展动力。
四、职责分工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泌阳”
1.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推进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建成泌阳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政务、商务和社会诚信建设,形成充实、完善、统一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
2.加快推进城乡信用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提高“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覆盖率。三年内,“信用村”覆盖率达到40%,“信用户”覆盖率达到50%以上。以创建“信用社区”为依托,开展“信用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三年内“信用社区”覆盖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二)创造良好的金融业发展环境,壮大金融业
1.制定金融业发展规划,创新考评奖励办法。玉川村镇银行五年内在乡镇布点50%以上,农村信用联社2018年前实现改制农商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新增贷款率达到15%以上,三年内存贷比率达到50%以上。保险业金融机构扩大政策性保险的覆盖面,赔付率达到90%以上。建立银、政、企信息对接制度,每年举办银、政、企项目产品对接会不少于2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增设基层机构网点。积极组织开展普惠金融建设,继续实施金融辅导员制度,三年内建成普惠金融示范区。每年组织金融知识集中宣传不少于3次,各金融机构金融辅导员到社会各界宣传金融知识,推介金融产品不少于10次。落实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妥善应对金融机构风险事件,坚守泌阳县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及辖内金融机构)
2.深入开展金融法制环境建设,优化司法环境。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每年度经济案发案率低于平均水平,金融案件执结率95%。标的额兑现率达到60%以上,安全检查、普法宣传制度化。(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法制办、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3.构建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的优良融资环境。加快以财政为依托的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建设。三年内财政担保基金达到1.5亿元,风险补偿基金达到0.5亿元。建立县直部门与金融机构、企业的信息交流机制,推进融资方式、融资品种、服务手段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县金融机构)
4.健康发展各类中介机构,优化市场环境。鼓励和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为金融活动提供会计、审计、法律、资产评估、信用评级、融资担保、投资咨询和保险代理服务。完善失信惩戒及市场退出机制,提升执业水平和市场公信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科工信委、县工商质监局、县商务局等单位)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组织指导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单位要以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为重点,加大信用环境建设。确保整体创建工作有突破、有进展、有成效,把金融生态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检查考评
县政府将对各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对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创建不积极的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减财力和削减金融支持力度等处罚。
附件:1.泌阳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泌阳县创建“全国金融生态示范县”目标评价表
2017年6月10日
附件1
泌阳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华伟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 志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曹克舜 县政府副县长
侯 杰 县政府副县长
王庆怀 县政府副县长
王 兵 县政府副县长
李惠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天坤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超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刘本堂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 欣 人行泌阳县支行行长
赵 勇 县银监办主任
徐安军 县监察局局长
文金钊 县公安局政委
汪义龙 县法院副院长
林 强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岩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吕 涛 县财政局局长
孙德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刘康乐 县文广新局局长
张 弘 县国税局局长
贺海涛 县地税局局长
王德生 县科工信委主任
关居义 县商务局局长
赵传奇 县委农办主任
邱士用 县发改委主任
杨景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书贵 县审计局局长
陈昌安 县规划办主任
王保良 县旅游局局长
李廷来 县环保局局长
石 磊 县招商办主任
钟恩湛 县司法局局长
王 磊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张 明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各银行行长、各保险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金融办,其主要职责是: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和理念,提升金融诚信意识,推广金融产品,推进社会各界掌握和运用金融工具;会同有关部门治理金融生态环境,打击失信企业和个人,化解金融不良资产,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和处置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推动诚信泌阳建设。张超同志兼任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欣、赵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泌阳县创建“全国金融生态示范县”目标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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