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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普惠金融提升工程推进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

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2017-11-13 10:09:27

南平市普惠金融提升工程推进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

为推进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普惠金融发展成果,更加有力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功能,加速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更有实效地让现代金融服务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及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系列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和“机制活、产业优、生态美、百姓富”的发展目标,着力推动构建公平、便利、快捷的金融服务体系,更加精准聚焦“三农”、小微企业和社会弱势群体,更加注重县域及以下偏远、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渗透,以可负担的成本,切实为有需求的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适当、便捷、安全、有效的金融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促发展原则。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立足点,着力为以“三农”领域和小微企业为代表的我市实体经济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

(二)公平性原则。积极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致力为所有市场主体和社会阶层,特别是实体经济薄弱环节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以合理的价格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的公平机会。

(三)广覆盖原则。推动构建更加多元化金融服务网络,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致力延伸城乡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惠及更为偏远的老、少、边、穷地区和群体。

(四)可持续原则。统筹平衡服务可得、价格合理、竞争适度、发展持续等要素,建立健全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总体目标

紧密结合区域发展战略,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建立并不断优化完善符合区域实际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以《中国普惠金融指标体系(2016年版)》为参照,力争我市2020年实现使用情况指标、可得性指标和质量指标得到全面提升、显著改善,切实让各类服务对象获得金融服务的耗时更少、距离更短、成本更低。

(一)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引进股份制银行、新设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改制和培育各类新型普惠金融组织加快增点扩面、规范发展,普惠金融设施、渠道、科技等投入持续增长,金融网点布局和服务网络更加适应发展趋势、符合市场需求,重点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与使用率明显提升。

(二)智能金融产品更加普及。依托“互联网+”大力推进智慧型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加大电子银行、自助式设备布设力度,线上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进一步开拓应用,移动银行、移动支付等数字化、智能化金融的可得性与替代率逐年不断提高。

(三)融资供求对接更加精准。推进绿色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建立支农、扶小、济弱的普惠金融信息档案,有针对性地改进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推动我市资本市场发展,不断改善融资结构,调节信贷资源倾斜普惠金融领域,持续提升普惠金融的适配性和满足度。

(四)金融生态环境更加优化。探索可持续、可复制的“信用+”普惠金融发展模式,企业、个人信用建档率显著提升,实现有金融需求的农户信用信息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和信贷风险分担体系,实现创新发展普惠金融与有效管控金融风险相平衡。

(五)金融消费维权更加到位。加强普惠金融文化建设,构建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风险教育长效机制,促进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显著提高、普惠金融服务可知性明显提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方金融消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四、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有普惠金融发展成果,重点突出可获得性、可持续性、便捷性和特惠性,从供给侧、需求端和支持体系三方面着手,加快推进力度,提升工作质效。

(一)推进“供给侧”改革创新,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1.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快办,认真做好新设金融机构的管理与服务,促进新设机构尽快发挥作用。

(1)全力支持“引银入延”工程,加大对我市促进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配合争取域外金融机构在辖内设立分支机构。

(2)积极支持“引银下乡进村”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向普惠金融服务需求旺盛且供给能力不足的县域、乡镇布设网点,延伸分支机构。

(3)积极配合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4)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在条件具备时,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或参股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提升普惠金融发展活力。

2.充分利用小额助农取款点“村村通”的资源平台,构建完善村级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由地方政府支持,人民银行牵头,有关部门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共同实施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印发文件或制度等形式固化,实现助农取款服务点的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金融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政策资源,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通信优惠、专项资金、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内容等形式,对积极参与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金融机构给予支持。

(3)依托小额助农取款点的服务平台,借鉴推广建阳区金融服务示范村建设、浦城县跨业拓展保险代理服务功能和松溪、政和积极探索创新“助农取款+农村电商(农村淘宝)”模式的典型经验,不断整合融入各县(市、区)的特色工作,规范发展具有综合金融服务功能的金融便民服务点。除小额取款、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余额查询和协助开展金融知识宣传等基础业务外,叠加人民币券别结构、残损币兑换和协办贷款业务、信用信息采集、金融消费维权等功能,协助推广电子支付业务和手机支付、条码支付,网银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开展代理保险、理财等业务,鼓励助农取款服务点积极融合农村电商业务。在科学合理的业务边界内丰富服务内容,全面扫除普惠金融有需求、无服务的“空白村”。

3.积极推动创建专业化细分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优先满足、优惠利率、优化服务和简化手续”要求,开展普惠金融服务。

(1)大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部署,积极督促辖区大中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主动向上争取、尽快对接落地,更好地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提升服务能力。

(2)积极推进辖区银行业设立便民快捷的社区银行、绿色信贷专营机构和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等专业化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薄弱环节的普惠金融服务。

(3)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单列支农支小信贷计划,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县域金融服务力度。

(4)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闽北扶贫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扶贫、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联动,力争在担保、风险分担、政策扶持、营造环境等方面给予金融机构更多激励机制。重点抓好“政和模式”(政府牵头、协会担保、银行放贷)的巩固提升和拓展推广,为贫困农户提供无抵押贷款担保,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贴息。积极发挥扶贫再贷款优惠利率的引导作用,促进降低贫困户融资成本。

4.创新多元化服务产品,提升普惠金融的针对性

(1)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实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针对三农、小微企业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加快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满足多元化金融需求。

(2)立足闽北山区木、竹、果、茶等绿色资源,巩固推广林权抵押贷款、种粮大户贷款、家庭农场贷款等已较为成熟的区域特色信贷创新产品,支持农业经营方式转型、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创新,进一步满足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

(3)深入推动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在建瓯市、邵武市入选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总结经验。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加快建立“两权”确权、抵押、流转、评估、处置等各个环节的专业化服务机制,稳妥有序加大试点金融创新力度,努力打通农村地区“资产变资金”的制约瓶颈。

(二)提升“需求端”金融素养,增强普惠金融获取能力

社会公众的金融素养水平是普惠金融发展和服务对象获益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解决我市社会公众的金融素养水平与金融发展程度不相匹配、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要多措并举、分类施策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活动,构建普惠金融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夯实普惠金融发展的基础。

1.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和客户众多、流动性强的特点,打造金融宣传固化前沿阵地,通过网点展架、LED屏、电子布告栏和户外广告等载体广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风险教育。

2.着力打造校园金融基础教育品牌,会同教育部门推进落实《关于开展校园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的通知》(南银综〔2016〕96号)精神,以小学校园的金融启蒙教育为重点,以学校教育为骨干培育壮大金融讲师队伍,不断优化、规范教学课件,推动开办金融知识课堂的学校逐年增点扩面。到2020年,力争有金融教育需求的学校,都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的教学安排。

3.依托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示范点(包括小额支付便民点、金融服务示范点、金融综合服务站等),建设“送金融知识下乡”农村前沿阵地。推行光泽县“农村金融维权协管员”机制,充分发挥熟悉村情民意且具有地缘、亲缘、族缘、人缘等独特优势,增添金融业务宣传和金融消费维权的服务职能,提升金融知识普及效果。

4.金融监管部门要联合南平市金融学会、银行卡协会等组织,发动金融系统志愿者、团员青年等生力军,组建金融知识流动宣讲队,开动银行流动服务车,充分利用集镇圩日、民俗节日等特定时点,广泛开展各种分类施教的金融知识“进乡镇、进银行、进景区、进社区、进军营、进院校、进企业”活动。积极推广武夷山“金融惠民讲堂”活动经验,努力把金融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送到金融消费者身边。

5.积极创新拓展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维权宣教方式方法,除传统的集中设点、现场宣传外,充分利用地方主流报刊网站、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移动媒介、声讯视频等传播手段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金融宣传,并通过举办有奖答题等活动巩固宣教成效。

6.积极与村(居)委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借助社区宣传栏、活动室开辟和拓展金融宣传新阵地。

(三)健全“征信+”支持体系,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信用是经济金融健康良性运转的核心,也是保障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在央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基础上,我市要因地制宜构建“征信+”支持体系,全方位地为普惠金融发展,特别是融资领域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1.充分利用央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资源,不断扩大征信系统资源的服务应用领域。

2.积极推进“信用南平”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与联合惩戒,大力推广运用“福建省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不断推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信用信息体系,稳步增强信用信息的服务能力。

3.深化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征信+”信用体系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改善普惠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可获得性。

(1)深入推进和拓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按照“政府组织、人民银行推动、部门配合、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原则,试点实施标准化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等级评定工作,建立互联共享的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开展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

(2)积极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建档和评级结果的运用,实行差别化金融服务优惠措施,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授信全覆盖。

(3)深入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总结推广我市“信用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围绕主打基础产业,探索开展区域特色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加大诚信宣传力度,以信用创建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4.积极探索以县域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为着力点,推动创建金融信用县、金融生态县。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推动普惠金融计划落地实施。由各级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普惠金融工作,研究出台有利于普惠金融深化发展的财政政策、支农惠企政策,通过整合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的优势资源,合力构建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工作环境,共同推动普惠金融深化发展。人行、银监等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加强组织管理体制建设,明确职责加快运作,加强专门服务于小微、三农、扶贫等专业支行、业务中心的建设。

2.由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牵头建立市普惠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方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索普惠金融发展有效模式,指导推进我市普惠金融工作。

3.各县(市、区)在本方案印发后1个月内,因地制宜制定细化对接方案,积极贯彻落实好普惠金融各项工作。

4.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普惠金融各领域的数据统计、审核,确保指标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此基础上加强分析研究,及时为精准有效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5.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和在政策、资源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更好地推动我市普惠金融加快发展。

(三)考核评价

1.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要结合《中国普惠金融指标体系(2016年版)》,牵头建立规范高效的评估机制,定期总结、评估全市普惠金融发展情况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主动找差距、补短板,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促进普惠金融稳健可持续发展。

2.各县(市、区)和涉及普惠金融工作的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普惠金融发展的措施、成效,并及时向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报送普惠金融工作动态。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要及时综合、挖掘亮点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省上,并加强面向社会的宣传报道。

3.金融管理部门按年度对金融机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纳入综合评价管理范畴,并与政策支持、资源倾斜等挂钩,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促进金融机构不断提升普惠金融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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