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岑溪市人民政府2017-10-13 09:49:57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岑溪市归义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大棚户区改造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建保〔2015〕1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关于利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支持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桂建保〔2016〕7号)、《岑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岑溪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岑政办发〔2013〕29号)精神,结合归义镇的实际情况,为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性,现制定归义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和谐搬迁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有序、实事求是原则。
二、业主单位、征收单位和被征收人
(一)岑溪市宏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归义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业主单位。
(二)归义镇人民政府作为归义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单位,组织实施本项目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被征收人为归义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和土地所有权人。
三、项目工作职能组
(一)项目执行组
组长:韦健良
副组长:赖炳光、李镜全、赖泽标
成员:赵政菘、甘少祥、陈志文、李安、覃伟杰、
陈美、林杰、邓雄、石宏宁、莫雪凤
工作职责:
1.负责本项目的规划、棚改数据及资料收集,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规划、立项、编制、评审等)编制工作;
2.负责本项目的变更、调整工作;
3.组织项目申请、规划、立项、设计、审图、预算、财审、送报、公告、招标工作;
4.负责本项目资料收集、验收、文件归档;
5.及时向上级汇报本项目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等;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指导工作组
组长:莫恭颖
副组长:曾梓
成员:区舒琳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本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和协调服务;
2.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归义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
3.协调解决征拆、安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负责本项目技术、政策指导。
(三)资金组
组长:罗敏
副组长:覃令芳
组员:李达韬、黄嘉辉、钟畅妮、覃爱君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审核本项目资金申请材料,执行资金审批程序,规范资金发放,保证资金按时到位;
2.负责资金监督管理,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调度和管理工作,包括整理、编写、申报贷款、投资、财政奖补、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所需的全部材料,完成各类资金报表工作。
(四)动迁组
组长:李柯
副组长:程文波、陈中六
组员:林翔、刘海泉、林静、符汝生、杨明锦、
陈凯玲、陈昌林、覃洪永、陈小惠、陈占耿、
周朝波
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入户调查,与村民协商签订房屋土地征拆协议,填报汇总调查情况表、协议汇总表、赔付补偿、安置、回访等全程服务工作。动迁组成员从归义镇各部门抽调。
四、工作目标
到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归义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建设任务,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增强生态休闲和商业旅游功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一体、和谐有序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五、项目征收范围
归义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范围为归义镇新圩社区、金鸡村和谢村村3个行政村交界处,涉及55个生产小组,其中房屋搬迁708户,涉及人数2306人。具体界址:东至归义镇石材加工区,南至岑罗铁路用地,西至相思河、谢村集体水田,北至义昌江,项目总规划改造占地面积约1426445㎡(折合2139.67亩)。
六、征收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与安置办法
采取货币化补偿或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征收补偿标准与安置办法参照岑政办发〔2013〕29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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