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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政府印发《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德阳市政府2017-09-21 15:48:05

德阳市政府八届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其中提到,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全市84100户187295名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401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村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八届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

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2016—2020年)

序言

德阳1983年建市。现辖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和罗江县,幅员面积5911平方公里,人口392万,是成渝经济区重要区域中心城市和成都经济区重要增长极。201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52.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4%,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四川省第3位。全年进出口总额17.6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5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1元。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十二五”时期,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德阳贫困实际,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75000万元,其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993万元,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542万元,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62万元,业主投入28831万元,其他投入17272万元。通过实施整村推进、连片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精准扶贫到户、残疾人扶贫等项目,覆盖939个村41万人,项目区农户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其中贫困户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通过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的开展,全市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46.78万人减少到2015年末的8.3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扶贫开发的攻坚期、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期,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是德阳市主动适应新常态,准确把握我市扶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和主攻方向的需要,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川委发〔2015〕10号)、《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四川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川府发〔2016〕66号)和《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的通知》(德委发〔2012〕11号)、《中共德阳市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德委发〔2015〕8号)、《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德委办〔2014〕47号)等进行编制《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主要阐述全市“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德阳各地组织实施“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制定相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确保中江龙泉山区、水库淹没区、南部尾灌区、旌阳丘陵区、罗江鄢回片区5个贫困片区的385个市级连片贫困村和广汉、什邡、绵竹16个“插花”贫困村,截至2015年底的37800户83502名扶贫对象到2017年末全部脱贫,2018年、2019年进一步巩固提升,确保2013年底84100户18729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到2020年保持扶持政策基本不变。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脱贫攻坚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按照“六个精准”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强力推进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加快破解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制约,推动《德阳市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全面落实,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全市84100户187295名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401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村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脱贫,加强分类施策。坚持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精准,锁定贫困对象,找准“穷根”、明确靶向,量身定做、对症下药、精准滴灌,扶到点上、扶到根上,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二、坚持完善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部门和地方规划实施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地方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相融合,着力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德阳实际,科学制定规划,脱贫攻坚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争取脱贫攻坚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加快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帮助破解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瓶颈,激发贫困地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构建以外力促内力、以“输血”助“造血”的体制机制,促进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协同并进。

五、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推进开发式扶贫,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第三节脱贫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中江龙泉山区、水库淹没区、南部尾灌区、旌阳丘陵区、罗江鄢回片区5个贫困片区的385个市级连片贫困村和广汉、什邡、绵竹16个“插花”贫困村,截至2015年底的37800户83502名扶贫对象,以县为单位分年度制定到村到户的扶贫脱贫计划,确保全市2016年减少贫困人口4.5万人以上,2017年减少贫困人口3.8万人以上;2017年至2019年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每年12月底前,对照当年脱贫标准结合年度脱贫对象验收,对之前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开展“回头看”核查,将脱贫不稳定的对象纳入次年帮扶计划,制定“回头帮”措施;确保2013年底以来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84100户187295人在2020年达到当年脱贫标准实现稳定脱贫,全面实现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四好’目标要求,到2020年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我市全面消除绝对贫困,贫困农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目标表

注解:预期性指标是指期望的发展目标;约束性指标是指必须实现、必须完成的指标。

 

二、分年分县(市、区)减贫目标

“十三五”期间,德阳市减贫83502人,6个县(市、区)分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如下表:

德阳市“十三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贫困人口减贫任务表

备注:由于2017年3月编制“十三五”方案,2016年减贫任务中含动态减贫(新生儿、嫁入、迁入、死亡、嫁出、迁出)587人。

第二章精准实施“五个一批”

“十三五”期间精准实施: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易地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计划投入6亿余元,确保83502人在2017年全部脱贫。

第一节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

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发展生产和务工就业实现脱贫的,加大产业培育、就业培训、促进就业等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参与重大项目务工,扩大转移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实现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十三五”期间共规划3万名贫困人口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解决贫困问题。

一、特色优势产业扶贫

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农业、工业、旅游、商务等产业扶贫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带动作用,加快培育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增收的产业体系,增强贫困地区发展能力,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一)优化产业布局

依据贫困地区资源状况、气候条件及贫困村、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旅则旅,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统筹谋划粮油、畜牧、经济作物、水产、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格局。

1.种植业区域布局

中部平坝粮经复合高产高效发展区。在我市包括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德阳经开区的52个乡(镇),10个街道办,面积1714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8.8%。该区贫困户应重点抓好耕地的深度开发,提高粮油规范栽培技术,大力引进和推广优质粮油、蔬菜、食用菌、水果、晒烟等经济作物新品种和现代农业新技术,全面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努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将其建成“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东南丘陵粮经复合基地、旱地及无公害农产品综合发展区。位居本市东南部盆中丘陵地区,包括中江县、罗江县全域和旌阳区、广汉市部分区域,共61个乡(镇),面积2772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6.6%。该区的贫困户今后应着力改善水利灌溉条件,增强抗灾能力,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栽培水平,抓好旱地综合开发,大力发展饲用玉米、优质水果、蚕桑、食用菌、药材等经济作物及适销对路的小杂粮,提高产品档次,扩大生产规模,创建品牌,提高效益,促进丘陵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

西北山区和沿山多经生态发展区。位居本市西北部,属龙门山脉的一部分。包括什邡市、绵竹市部分区域,共6个乡(镇),面积146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4.6%。在该区的贫困户,今后应改善生产条件,大力发展小杂粮及优势经济作物,积极开发独具山区特色的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加强综合治理,改造低产茶园,发展优质名茶;积极发展各种经济林木和中药材,提高综合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发展旅游观光农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2.畜牧业发展区域布局

“十三五”期间,我市要紧扣“稳数量、转方式、提质量、保安全、见效益”的主题。稳定发展生猪、家禽业,大力发展牛、羊、兔等节粮型畜牧产业,加快发展奶牛业,着力推进现代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畜产品安全、产业化经营、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的全面升级。

生猪养殖区域布局。各县(市、区)突出以生猪养殖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规模猪场、生猪万头村,积极和鼓励发展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协会)。各贫困村要根据“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优质生猪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制定出适宜本地的生猪养殖重点区域,精心指导,典型示范,带动全市的生猪发展。

小家禽养殖区域布局。“十三五”期间,要积极推进规模养殖,全市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5%(规模比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总出栏数/统计局核定畜禽总出栏数)。以旌阳区、中江县、罗江县为核心,实行温氏肉鸡养殖模式,“公司+农户”带动贫困养殖户1万户;以广汉市、什邡市为核心,发展水禽养殖和禽苗生产及外销,发展水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协会),带动贫困农户水禽养殖和销售;以广汉禽苗市场为龙头,带动禽苗孵抱。

草食性畜养殖区域布局。以中江县、罗江县和什邡市、绵竹市沿山乡镇为重点,发展肉牛、肉羊养殖,推广肉牛短期育肥和三元杂交技术,建立优质肉牛羊生产基地;以旌阳东湖、广汉合兴、绵竹新市等地为重点发展奶牛养殖小区;以罗江为重点发展肉兔养殖。

3.林业发展的区域布局

当前,改善生态环境已成为林业发展的首要目标,林业发展已由主要向社会提供木材转变为保护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确保国土生态安全,提供丰富多样的绿色林产品等多重效益的综合性服务。“十三五”期间,我市林业发展必须坚持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道路,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种需求,结合德阳森林资源现状、区域特点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本着分类经营、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山、丘、坝三大地貌类型进行德阳林业发展的区域布局。

西北山区。含什邡市、绵竹市的6个全山乡(镇)和10个沿山乡(镇)及市伐木厂全部。在低山和部分中山区的贫困户,以培育森林资源为主,实施退耕还林,大力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生态商品兼用林和以银杏、“三木”(厚朴、杜仲、黄连)药材为主的经济林,建成我市重要的商品林基地。积极开发黄连,山野菜等林下资源和以农家乐、休闲山庄为主的森林休闲度假旅游。在中高山区、国有林区的贫困户,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主,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自然保护区建设。营建沱江源头的水源涵养林,加强天然林管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快九顶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把森林生态旅游作为林业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积极开发蓥华山、九顶山森林旅游资源,打造旅游精品。

丘陵地区。培育与保护森林资源并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以封山育林、人工新造、疏林补植、低效林改造等方式,合理调整树种、林种结构,提高丘区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合理安排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比重,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效;充分利用光热资源,大力发展以竹类、杨树、桉树为主的纸浆原料林和人造板原料林;以龙泉山脉为轴线,建设我市经济林产业带,积极开发推广名特优新经济林品种,在该区的贫困户抓好中江蚕桑、中江柚;罗江的优质梨、贵妃枣、长荣柚、杂柑、青花椒;旌阳的银杏、核桃、柑桔、桃、李;广汉的苹果、桃、柚、柑桔等水果、干果的发展。

平坝地区。以农田林网建设、江河道路绿色通道建设、城镇单元、小区绿化、四旁植树等为重点,提高平原绿化档次和林木覆盖率。在城市郊区、公路干道沿线,积极发展花卉苗木种植专业大户、专业村组或专业乡(镇),壮大我市花卉产业;通过政策扶持、技术服务等把我市林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以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带动林业产业化发展;以农户为单元,利用房前屋后庭园空地发展小林园、小果园、小花园,促进庭园经济发展。

(二)加快发展特色效益农业

1.特色种植业

在中部平坝区,以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平坝区公路干线周围为重点,贫困户重点发展现代蔬菜、食用菌、葡萄、草莓、西瓜、川芎、车前草、鱼腥草、叶烟、花卉等带状产业基地;在东南丘陵区,以中江县、广汉市、旌阳区、罗江县丘陵区公路沿线为重点,贫困户应发展现代优质梨、桃、枇杷、李、柚、杂柑、枣等水果;丹参、白芍等药材和蔬菜、西瓜产业基地;在西北山区,以什邡市、绵竹市沿山乡(镇)和山区公路沿线为重点,贫困户应发展现代优质梨、猕猴桃、枇杷、枣等水果,杜仲、黄连等药材,以及茶叶、无公害蔬菜和山野菜产业基地。

2.特色畜牧业

突出“调整、创新、升级”主题,大力实施“稳猪禽、兴牛羊”战略,继续以全市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我市现代化畜牧业建设,在全市创建一批“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无害化”优秀养殖企业。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合作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适度规模养殖农户”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温氏、正大、德康和金富发展“订单养殖”“联建入园”“六方合作+保险”等紧密型农企合作模式,通过“统一种苗、统一饲料、统一兽药、统一养殖技术”等方式,带动周边合作养殖户形成区域性标准化生产。在中江县、罗江县和旌阳区部分浅丘区域的贫困户,推广畜种“散养”“放养”和“林下养殖”等循环养殖技术;在什邡市、广汉市和绵竹市等平原区域的贫困户则推广“猪(牛)、沼、渔(果)”“垫料发酵生态肥”“牛粪养蚯蚓”等模式。

3.特色林产业

以现代林业产业强县建设为抓手,结合林业工程和项目,采取新造和改造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市优质经果林、珍稀林木及木竹原料林适度规模发展,打造“万亩林亿元钱”示范工程,提升第一产业发展效益。坚持绿色发展、高效发展、可持续发展原则,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快发展以森林观光、康养等为重点的林业生态旅游业,发展以林下中药材种植、林禽林畜养殖、森林蔬菜等为主的林下产业。“十三五”期间,全市的贫困户将重点发展经济林果、工业原料林、林木种苗、花卉业,积极发展木竹精深加工业、森林旅游业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特色优势产业。

4.特色水产业

按照“两产业一养护”进行产业布局,即:发展大宗淡水鱼产业和名优鱼产业,实施天然水域资源养护。大宗淡水鱼产业以池塘、堰塘、水库和宜鱼稻田养殖大宗水产品;名优鱼产业以绵竹市和什邡市的山区及沿山区冷水资源和境内平坝地区的泉水资源,开展冷水鱼和亚冷水鱼的养殖,积极引进市场紧俏的名优鱼类的养殖,开发沱江和凯江流域土著鱼类养殖;开展天然水域鱼类增殖放流活动,通过加强渔政管理、生态环境修复等增加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量。实施渔业良种工程,做好鲤鱼、鲫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大宗品种的良种引进。

(三)推进工业产业扶贫

统筹指导各县(市、区)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县域工业布局,着力突出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以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加大对各县(市、区)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实施一批轻纺、食品、医药、建材、农机等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带动作用较强的工业扶贫项目,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促进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实施一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排头兵”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全市重点做大做强粮油、肉食品、果蔬、中药材、食用菌等绿色产品加工业,提升白酒、软饮料、烟草业,加速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和建设集聚的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大幅度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实现原料基地化和加工现代化,初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深加工体系和全程经济质量控制体系,把我市建设成为西部重要的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采取产业融合、要素集聚、技术渗透等方式,推动农业生产向产前产后延伸,构建集产业基地、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产后商品化处理、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市场营销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条,推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吸纳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提高产业促农增收能力。加强物流建设,促进跨区域农产品产销衔接,推动零售市场多元化发展。推进村企对接共建,带动贫困村加快实现特色产业和带动主体全覆盖。构建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建设一批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工程、示范企业。

(五)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

1.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

鼓励贫困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等农村产权折价入股组建新型股份合作社。开展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活动,以示范社为抓手,加强培训和指导,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内部运行管理,实施标准化生产,实行品牌化经营,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和助农增收能力。到2020年,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2000家以上(其中以贫困户为主的200家),培育市级示范社300家以上,省级示范社60家以上,国家级示范社30家以上。

2.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实施农业产业化“排头兵”工程,围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培植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在信贷、税费、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促进其尽快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支持龙头企业进行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源重组和产业整合。支持龙头企业实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一体化经营。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开展精准招商,积极引进外来资金、技术、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外向型农业。鼓励现有农产品企业与外来投资者合资合作,做大做强做优农业龙头企业、品牌产品。到2020年,全市市级及其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到500家以上,其中贫困户100家。

3.加快发展家庭农场

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农村能人兴办各类家庭农场,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大户登记注册为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活动,完善示范家庭农场评选监测机制和扶持机制,加强对家庭农场财务收支、成本收益核算和生产经营的指导和服务。将家庭农场主的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实行两年一轮训,努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示范引导和政策扶持带动更多家庭农场发展。到2020年,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500家以上,其中贫困户100家。

4.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资金和配套工作经费投入到位。建立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出台涵盖金融、保险、社保等方面优惠政策和含金量高的新型职业农民奖励扶持办法,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到2020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以上。

 

二、积极培育贫困农民增收新业态

(一)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脱贫

着力打造环旌阳现代都市休闲农业产业带,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加快发展创意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有规划地开发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到2020年,全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500家以上(其中贫困户600家),打造2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

(二)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扶贫

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开展农产品“基地生产、社区直供”业务,带动订单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标准化水平。借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建立“县域运营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引导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民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等积极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引导农户开展订单生产,发展原产地和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直销、直供、分销、预售等新型农村农产品流通模式;鼓励乡镇商贸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等传统农村商贸网点实施信息化提升,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子商务。鼓励农村青年和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创业,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到2020年,全市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1000个以上(其中贫困户300个),所有乡(镇)、大部分行政村建有农业信息服务站点,30%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化农业生产基地建成农业物联网,全市农产品直销配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总销售额的20%以上。

(三)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鼓励贫困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规范有序流转承包地。建立健全以县、乡为主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土地等农村产权进入公开交易平台流转。创新适度规模经营形式,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大园区+小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经营,大力推广“农业共营制”模式。落实好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制度,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风险保障金制度,探索租地与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风险保障能力,严防农地“非农化”。到2020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经营权、资金等方式入股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产业基地(园区)+农民合作社+农户”模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加强合作和联合,推广“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模式。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强化审计监督,完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财政补助项目,探索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经营的具体实现形式。创新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贫困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和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三、推进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市民化

全面落实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全面纳入城镇就业失业登记范围,给予就业创业政策扶持。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完善农民工职业培训政策,并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助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搭建用工求职对接平台,免费提供招聘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切实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提高小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继续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健全农民工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探索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方式,落实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十三五”期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00万人以上,年均劳务收入保持在100亿元以上。

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安全高效的产业体系,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主要建设内容如下表:

第二节易地搬迁安置一批

易地扶贫搬迁是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要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

全市涉及46个乡(镇)244个村,对自愿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7户828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到2020年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200个,力争突破1300个,占到全市行政村的85%以上,力争达到90%。

一、2016年全市计划易地扶贫搬迁

计划在中江县和什邡市对12个乡(镇)176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其中:中江县计划对10个乡(镇)62户159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修建安置住房3975平方米,附属设施1860平方米;新建道路8.24公里,整治塘堰10口;宅基地复垦8亩。计划搬迁安置龙台镇32人,辑庆镇16人,永安镇17人,集凤镇13人,高店乡10人,古店乡13人,清河乡19人,石龙乡18人,瓦店乡6人,永丰乡15人。什邡市4个村7户17人全部纳入2016年实施,计划修建安置住房425平方米,附属设施210平方米;建设安置区道路0.844公里(含堡坎),铺设饮水管网1.03公里,架设电网1.15公里;宅基地复垦1.59亩。计划搬迁安置湔氐镇双流村2户5人,湔氐镇下院村3户7人;冰川镇爆竹园村1户2人,冰川镇楠木村1户3人。

2016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投资规模为759.13万元。中江县计划投资718.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01.9万元,承接四川省国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资本金187.8万元(其中省级政府筹集债务资金93万元、专项建设基金63.7万元),承接长期低息贷款437.7万元,群众自筹22.3万元。什邡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投资92.3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13.6万元;承接四川省国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资本金20.5万元(其中省级地方政府筹集债务资金12万元,专项建设基金8.5万元);承接长期低息贷款54.85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3.4万元。

二、2017年全市计划易地扶贫搬迁

2017年计划易地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2人,涉及中江县34个乡(镇),计划建设住房16300平方米,新建、改建道路67.3千米,整治塘堰30口,复垦拆除的原旧宅基地41.1亩。其中,计划安置白果乡39人,柏树乡13人,仓山镇51人,东北镇25人,冯店镇34人,富兴镇26人,广福镇34人,合兴乡10人,黄鹿镇22人,回龙镇19人,会龙镇15人,积金镇17人,继光镇16人,杰兴镇10人,联合镇20人,民主乡16人,南华镇21人,南山镇12人,普兴镇17人,青市乡4人,石泉乡9人,石笋乡10人,双龙镇17人,太安镇19人,太平乡15人,通济镇15人,通山乡13人,万福镇33人,兴隆镇10人,永太镇12人,永兴镇26人,玉兴镇14人,元兴乡14人,悦来镇24人。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3813万元。计划申请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资金521.6万元,承接地方政府债务资金476万元、专项建设基金326万元,申请长期低息贷款2282万元,搬迁户自筹资金120万元,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87.4万元。其中,搬迁安置住房建设投资1589.6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41.7%;配套基础设施投资2217.2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58.1%;宅基地复垦投资6.2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0.2%。

由中江县统筹安排使用资金,不能让贫困户因搬迁建房负债,因搬迁影响脱贫。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按国家规定的建设面积给予资金支持。中江县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60%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搬迁农户积极自筹部分资金用于住房建设,户均自筹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不要求住房建设自筹资金。

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精心组织施工,统筹推进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生态恢复等工作。2月底前后确定住房选址、用地保障及住房规划设计,3月底前实现搬迁户住房建设全面开工,7月底前完成住房建设任务并做好搬迁贫困人口动态管理,10月底前完成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11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期,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同时要注意避开雨季、汛期等不利于施工的时节,并将搬迁户的汛期过度安置工作纳入应急预案。

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扶持对象,立足安置地资源禀赋,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大力支持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探索金融支持脱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鼓励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实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搬迁任务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剩余资金可用于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的后续扶持。

第三节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建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完善临时救助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引导贫困地区群众积极参保缴费,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升城乡基本养老保障服务能力;加强贫困残疾人关爱扶助。

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特困群体,如农村“五保”、特困老年人等,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锁定建档立卡符合低保政策兜底对象,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脱贫,实现在2015年低保标准3000元的基础上,逐年提升,确保农村低保兜底标准高于全国标准。

低保政策兜底每年2万人,每人补助0.20万元,年补助4000万元,五年共补助2亿元。

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减轻贫困户家庭负担的同时,直接从根本上解决丧失劳动力人口的增收问题。

第四节医疗救助扶持一批

对因病致贫,特别是因患大病、慢性病而导致贫困的人群,采用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措施,帮助其缓解资金压力,消除贫困。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补助、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实行大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大病救助。

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强化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加强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养,强化贫困地区生育服务管理。

通过“医疗救助”减轻贫困户家庭医疗支出的同时,救助好的部分贫困人口又可以作为新的劳动力实现增收;“大病医疗保险补助”为贫困对象购买大病医疗保险,一方面为贫困家庭提供医疗保障,另一方面吸收社会资金帮扶贫困对象。

第五节灾后重建帮扶一批

加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推动发展振兴,构建灾害风险预警机制。

年规划灾后重建帮扶一批107人,每人补助0.5万元,共补助53.5万元,五年共补助267.5万元。

通过灾后恢复重建振兴政策,帮扶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受灾贫困群众重建家园,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帮助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贫困家庭迁至新的居住地,解决其最基本的住房问题,使贫困对象摆脱恶劣的生存环境,在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下实现更好的创收增收。

第三章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产业扶贫工程,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促进群众增收,发展公共服务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改善民生力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加大新能源设施和生态环境治理的项目投入,生态脆弱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好转,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困难问题。

第一节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着力推进住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贫困地区住房难、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通信难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善民生,夯实发展基础。

一、加快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坚持以幸福美丽新村和扶贫新村建设为载体,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力度。2016—2017年,全市计划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11166户,其中:2016年计划改造2748户(其中,重建或加固2733户,其他方式安置等15户),2017年计划改造8418户。

 

二、加快建制村标美路建设

加快推进通乡油路、通村硬化路、县乡道改善、村道完善建设、切实提升农村公路覆盖范围和通行保障能力。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危桥改造,稳步推进丘陵贫困村客运班车通达,构建安全畅通、便捷高效、城乡一体的农村公路网络,根本改变群众“出行难、行路难、运输难”状况。力争到2020年新建、改建、改善农村公路2500公里,计划总投资35亿元。

三、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缩小城乡电力差距。加快电力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农村用电难、用电贵等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全面消除农村无电人口。2016年,投资38144万元,改造110千伏线路9.8公里,110千伏变压器1台12.6万伏安,35千伏线路11.92公里,10千伏线路533公里,配电变压器487台79.105兆伏安,低压线路1016公里,智能电表推广及配套采集20.217万户。2017年,总投资24711万元,建设10千伏线路562公里,配电变压器447台84.35兆伏安,低压线路627公里。

四、通信建设

加快信息网络演进升级,深化信息通信普遍服务,强化信息网络安全,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第二节大力开展产业扶贫

通过产业扶贫的实施,在贫困地区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质量安全高效的产业体系,以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基本实现脱贫奔小康,实现发展一批的目标。

一、目标任务

到2016年底,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5个主要贫困片区特色主导产业初具规模,农民增收支柱产业不断壮大。到2017年,贫困地区初步形成特色支柱产业体系,产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助农增收人均增幅显著提高,实现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二、进度安排

2016年,扶贫区域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业适用技术推广率达到85%以上,建成现代农业产业基地3万亩;培育规模养殖场、畜禽专合社、家庭农场等达到130个,年出栏生猪达90万头、小家禽出栏达1900万只,肉牛及肉羊出栏达12万(头)只;稻鱼综合种养新技术推广达3000亩。

2017年,扶贫区域农牧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适用技术推广率达到90%以上,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户采用1-2个粮油良种,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建成现代农业产业基地4万亩;培育规模养殖场畜禽专合社、家庭农场等达到135个,年出栏生猪达93万头、小家禽出栏达1950万只,肉牛及肉羊出栏达12.5万头(只);稻鱼综合种养新技术推广达5000亩。

三、政策措施

(一)积极推广优质高产粮油作物新品种和新技术,以增产增收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二)突出特色优势,优化扶贫区域产业布局,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

(三)突出地方优良品种,发展畜牧水产养殖业,促进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

(四)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推动现代林业产业扶贫;

(五)狠抓科技示范推广,强化产业扶贫技术支撑;

(六)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七)推动深化农村改革措施落实,通过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

四、资金筹措

“十三五”全市共筹措产业扶贫资金1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5000万元,市级安排5000万元。每年争取上级补助1000万元,市级安排1000万元。

五、责任落实

(一)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细化产业扶贫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整合使用项目资金,强化产业扶贫资金保障;

(三)加强宣传和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推动产业扶贫扎实开展。

第三节加快推进扶贫新村建设

一、目标任务

2016—2017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1166户,为农村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度安排

2016年计划完成274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其中重建或加固2733户,其他方式安置等15户),2017年计划完成84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2017年计划完成84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农村贫困户住房条件改善

全面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统筹实施农房抗震设防改造。

(二)提升扶贫新村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

支持发展特色产业,统筹推进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和构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体系。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村建设扶贫要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级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县(市、区)为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总负责的领导体制。市级由德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抓总,主要负责政策研究、规划指导、计划分配、责任监督等工作。各牵头单位对所牵头的事项负总责,具体负责召集有关单位分析实施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问题等;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新村建设扶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目标和建设任务,建立新村建设扶贫工作责任制。

(二)坚持科学规划

落实科学规划理念,坚持规划先行,重新审视并调整完善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对新村聚居点、旧村落和传统村落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布局。

(三)优化资源配置

改变资源配置方式,发挥政府投入的杠杆作用。各级财政要将新村建设扶贫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扶贫资金投入。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试点,大力发展扶贫小额贷款,支持农村发展资金互助合作,拓宽困难群众筹资渠道。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建立奖补机制,引导村组和农户盘活土地、房产等闲置资源。

(四)强化统筹协调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当地新村建设扶贫措施,以目标任务为牵引,落实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建立完善新村建设扶贫统筹协调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统筹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发挥整体效应,加大新村建设扶贫工作力度。

(五)加强督促检查

加强对新村建设扶贫专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第四节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阻止贫困代际传递”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与就业精准扶贫工作。到2020年,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成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增强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满足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贫困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对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进度安排

(一)学前教育

到2017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5%,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9.65%,全市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82%。新创建1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二)义务教育

到2017年,入学率达到100%。

(三)高中教育

到2017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4%。

(四)职业教育

到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县级职教中心和行业培训中心学校平均培训人次不低于1000人。招收农村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实施‘三免三定’计划。让未升入大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复员军人、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学制一年,免除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二、政策措施

(一)实施基础教育提升计划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加快推进远程教育建设。

(二)实施就业创业能力培育计划

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三)实施乡村教师专项支持计划

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职称(职务)评聘和生活待遇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四)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认真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好学前教育家庭特别困难儿童保教费减免工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落实建档立卡学生特别资助政策。抓好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积极应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规范资助工作流程,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强化资助过程的监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尤其是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创业教育。

三、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上级和市级资金投入,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经费向远郊地区、生源困难地区倾斜,保障规模较小的学校正常运转。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非义务教育投入机制。按责权统一、管理规范的要求,确保资金发挥综合效益。

四、组织保障

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动员各方参与,强化督促检查。

第五节持续推进生态扶贫工程

大力实施生态扶贫工程,加快治理突出生态问题,筑牢贫困村、贫困人口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一、进度安排

(一)生态保护建设

2016—2020年,继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7.75万亩,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筹备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完成德阳市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至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全市年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到2017年底,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治理区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减少85%以上,土壤侵蚀模数至少降低一个等级,除生态脆弱地区外,贫困地区生态治理任务基本完成,森林和水生系统步入良性循环。

(二)生态补偿

落实好全市43.3万亩集体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在落实国家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调动农民保护森林的积极性。

(三)人居环境改善

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不断提高贫困村、贫困人口供水水质合格率,到2017年底,贫困村、贫困人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贫困村、贫困人口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四)防灾减灾避灾

2016年,开展30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和3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17年开展41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和1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现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应搬尽搬。

二、政策措施

加强生态用地用途管制,加大生态治理投入力度,深入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强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继续深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强化防灾减灾避灾工作,切实增加农民生态收入,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科技服务支撑,建立完善生态建设扶贫考核评价体系。

三、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扶贫资金投入。采取项目统筹整合、资金拼盘投入,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按责权统一、管理规范的要求,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综合效益。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确保项目建设按期顺利进行。2016—2017年,全市共需筹措生态扶贫资金1.2393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省级补助1.10305亿元,市、县安排0.1363亿元。

四、责任落实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规划,精准实施,强化责任,精确管理。

第六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全市2013年末18.7万名贫困人口中病患者和“老弱伤残”等脆弱人群占绝大多数,其中8万患大病、慢性病贫困人口;加之服务能力薄弱的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只有通过开展医疗卫生计生精准扶贫专项行动,推进“强基惠民”工程,实施“十免四补助”,建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机制等措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疾病经济负担。

一、进度安排

自2016年起,对所有贫困人口建立全程健康服务卡,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全面落实对贫困人口的“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贫困人口倾斜支付、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全科医师签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到100%,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0%以上。全市所有县级医疗机构建立远程会诊系统并开展网络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补足配齐人员;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千以下;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

二、政策措施

(一)开展医疗卫生计生精准扶贫专项行动

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大力实施贫困人口优先服务行动。

(二)健全医疗保障救助机制,发挥医保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主体作用

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各统筹地区制定的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省和市财政给予补助,确保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

附: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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