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都县政府2017-11-22 11:40:26
宁都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修订)
前 言
宁都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赣州市北部。总面积4053平方公里,现辖24个乡镇,299个行政村,总人口85万,其中农村人口72.1万人。宁都县是原中央苏区核心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大开发政策延伸县、罗霄山特困片区县。受历史、地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宁都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43.9%;全县有“十三五”贫困村107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22.1%。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赣发〔2015〕10号)以及《中共宁都县委、宁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扶贫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区域范围包括全县24个乡镇。本规划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五年决战同步小康”为主线,大力弘扬革命老区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坚持以精准扶贫统揽“三农”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加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与条件;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壮大综合经济实力;着力促进就业和开发人力资源,进一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努力开创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坚持精准扶贫与区域开发相结合。按照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谋划实施一批精准脱贫攻坚工程。围绕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规划实施一批着眼于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与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2.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的同时,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积极探索生态脱贫的新路子。
3.坚持延续继承与谋划长远相结合。在认真梳理前期编制的“十三五”扶贫攻坚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研究调整“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建设任务和项目清单,做实做细“十三五”脱贫攻坚项目库。
4.坚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按照“十三五”时期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部署和要求,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平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稳步推进规划项目落实。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减贫任务提前完成。全面加大精准扶贫攻坚力度,加快减贫进程。2016年底贫困户退出24601人、贫困村退出6个,2017年底贫困户退出12017人、贫困村退出7个,2018年底贫困户退出35322人、贫困村退出67个,2019年底贫困户退出10348人、贫困村退出27个,107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发生率低于2%,贫困县摘帽,全县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20年脱贫1474人,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
(二)贫困群众收入达到新的水平。保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到2019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中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50%左右;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的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
(三)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9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贫困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作用坚强有力。
第二章实施产业扶贫工程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贫到户、分户施策,按照突出产业扶贫、体现地方特色、选准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优势、实现扶贫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实施精准产业扶贫,确保到2019年底,贫困村主导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实现村村有一项以上富民产业,户户有一项增收项目。
第一节特色产业扶贫
(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发展”的原则,选择有利于贫困村、贫困户增收的主导性或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扶持发展脐橙、油茶、黄鸡、白莲四大优势主导产业,同时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发展商品果蔬、茶叶、烟叶、西瓜、蓆草、毛竹、水稻制种、鱼苗繁育、银杏、花卉苗木、肉牛养殖、山羊等区域扶贫特色产业,大力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发展贫困村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
(二)建立产业发展带动机制。着力推行“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基地(大户)+贫困户”等产业扶贫新模式,积极引导贫困户融入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三)落实产业发展到村到户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省、市、县财政安排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的作用,整合涉农部门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着重用于扶持贫困村和扶贫户发展产业。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帮助其选准发展产业项目。
第二节光伏扶贫
重点对贫困村日照资源条件好、无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扶持500户以上具有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3-5千瓦的户用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设备。建设覆盖全县行政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99个,一期在全县“十三五”贫困村实施,涉及行政村107个,每村建设一座60-300千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017年6月份前建成并网发电。二期在全县192个非贫困村实施,结合实际情况建设村级屋顶分布式电站和地面分布式电站,争取2017年10月份建成并网发电。
第三节 乡村旅游扶贫
以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十百千”工程为抓手,以9个“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为重点,融合全县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要素,不断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改善生态人文环境,提升旅游质量,形成乡村旅游与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的局面,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平台,确保到2019年,发展旅游扶贫区域农村人口年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
一是重点支持发展以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纪念馆、中共苏区中央局旧址、红军第一部无线侦察电台旧址、黄陂会议旧址、“宁都会议旧址”为依托,打造以小布镇、黄陂镇、梅江镇、东山坝镇等为主的红色旅游;
二是以东龙古村百间大屋古建筑群、大沽阳霁古村以及桥帮灯、割鸡、竹篙火龙、傩戏等省级非物质遗产为依托,打造以田埠乡、石上镇、洛口镇、黄石镇、大沽乡等为主的客家民俗文化旅游;
三是以翠微峰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凌云山、大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赣江源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团结水库)为依托,打造以梅江镇、东韶乡、肖田乡、洛口镇等为主的生态旅游;
四是以小布镇、湛田李村温泉和钓峰源尾黄金茶基地、石上海螺湾、蒙山牧场、竹笮弘铭源、黄陂凤溪湾人文景观等为依托,打造以小布镇、石上镇、钓峰乡、湛田乡、肖田乡等为主的乡村休闲旅游。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根据国家关于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在贫困户直接受益、投资风险可控和项目收益稳定持续的前提下,统一将1000万元资产收益扶贫试点资金投资建设扶贫产业园,为贫困群众搭建一个从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电商扶贫、农产品流通等方面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平台,着力提升贫困农户自我发展和增收致富能力。
扶贫产业园资产收益用于建立扶贫救助基金,统一按量化到户收益权向特困贫困户发放资产收益,着力提升贫困户稳定保底、持续增收的托底水平,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的实现。
第五节 电商扶贫
以“十三五”省级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体,大力发展贫困村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村级服务网络站点,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强化电商扶贫的产业支撑,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力争构建有规模、可持续、见实效的电商脱贫工作格局。到2018年,107个贫困村全部建成电商服务站点(2017年完成26个,2018年完成74个)。
一是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多形式、多方法扩大网店经营规模。依托我县电子商务孵化园,设立宁都电商扶贫产业专项发展资金,整合各项扶贫政策资源,从免费培训、扶贫贴息、小额信贷、经营管理、信息服务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帮助他们通过“线上、线下”、“工业产品进村、农副产品出县”的方式,实现脱贫致富。
二是着力推进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站(点)的运营功能。对有发展潜力的农村电商重点支持,培育一批在农村扎根的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村。选择1—2个区位有优势、产品有特色的电商集聚村,重点培育建设宁都“电商村”、“淘宝村”,着力打造竹笮赖沙“电商村”。
三是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以宁都县农产品综合检测中心为依托,推进QS(CE)认证、“三品一标”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使宁都特色农产品批量达标升级,借网上市。
第三章 金融扶贫
由市财政筹集,县财政负责贴息,市县两级共同承担实际代偿损失,建立“产业扶贫信贷通”风险补偿基金,按1:8比例,从2016年开始至2018年连续三年,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种养业及其他扶贫效果好的产业,实现贫困户增收脱贫致富。
(一)贷款对象:1.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2015年以后(含2015年)建档立卡的贫困户;2.符合吸收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与贫困户新签订1年以上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二)贷款额度:每户贫困户信用贷款总额为3-8万元,不超过8万元;每个“十三五”贫困村村集体最高可贷款100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按信用贷款金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总额的两倍或不超过吸纳贫困户就业户数、与贫困户签订协议户数应贷款总额的两倍计算。
(三)贴息扶持:县财政对贫困户贷款按同期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带动贫困户的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第四章 实施就业扶贫工程
第一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开展职业推进贫困对象劳动力就业工程,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可持续根本性脱贫问题。实施“订单”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根据工业(园区)企业、电子商务及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各类社会组织等企业和组织用工需求,积极开展招工用工服务,组织实施好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对开展扶贫对象培训的给予培训机构适当的培训补贴,免费为扶贫对象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帮助贫困对象就近就业,提升就业技能。企业招聘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集中培训、师带徒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6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对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家政服务、电商等免费培训的定向培训机构,按规定给予600-1600元/人的培训补贴。对参加就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的贫困劳动力学员,给予3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费补助。全面抓好“雨露计划”试点工作,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获得技能证书的扶贫对象凭证给予每人600元培训补助,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就业技能;对贫困户家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免费职业教育,并连续两年每年补助1500元。
第二节 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
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方式。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就业推介力度,通过购买城市新增的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一批农村公路养护、保洁、服务业、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鼓励能人创业扶贫。发挥能人作用,鼓励能人帮带,实现外“闯”内“创”,通过创业带领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的,经劳动就业部门审核后可按规定给予5万元至3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适时引进和发展招工用工中介服务机构,对成功介绍贫困家庭就业的中介服务机构,经劳动就业部门认定,可以给予一定的中介服务补贴。
第五章 实施安居扶贫工程
第一节 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工程
(一)搬迁对象与范围。易地搬迁扶贫对象主要为居住在全县各乡镇的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生态保护区等生产生活条件极度困难的自然村或居住点,水、电、路、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差,生产生活条件缺乏,生存环境恶劣,群众就医、就学、行路困难,信息闭塞、缺乏脱贫致富的基本条件且当地人口密度低、扶贫和行政成本高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同步搬迁人口。力争到2018年搬迁3298户13855人,其中贫困人口1596户6446人,同步搬迁人口1802户7409人。
(二)搬迁原则。
1.坚持整体搬迁。瞄准纳入国务院扶贫办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居住点、自然村或行政村为整体搬迁单元,努力做到应搬尽搬。不能整体搬迁的,优先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轻重缓急分别安置在县城工业园区、乡镇圩镇、中心村和敬老院。
2.坚持规划引领。在县域总体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村现代化,立足长远,科学制定搬迁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搬迁安置的总体目标,确定搬迁的范围、对象及安置的方式,确保搬迁安置有序进行。
3.坚持梯度安置。根据群众意愿和自身条件,实行进城进园、乡镇和中心村三级梯度集中安置。确需分散安置的,需引导好圩镇、投亲靠友等多途径安置。对搬迁群众采取“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的扶持政策。对无经济能力自建(购)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政府统一提供住房安置,确保其搬得起、搬得出。
(三)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县级加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整合力度,搬迁对象符合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搬迁移民安置点道路建设,享受25户以上自然村通村水泥路和村内道路建设补助政策。
2.用地保障。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优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根据扶贫、发改部门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数,据实由省、县两级按照各50%的原则优先安排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3.金融支持。充分利用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金融信贷资金做好搬迁移民安置及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辖内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扶贫搬迁移民产业担保贷款、扶贫小额信用贴息贷款以及创业担保贷款等信贷投放。
4.社会保障。进县城安置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农村和城镇低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国家规定衔接。可以办理城镇居民户口,也可以保留农村户籍享受各种强农惠农政策。
5.就业、创业与产业扶持。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转移就业培训支持力度,优先扶助搬迁移民小额贴息贷款、子女免费就读职高、免费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优先安排搬迁移民在工业园、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或产业基地就业。重点扶持种、养等特色产业项目发展,对移民流转的土地,复垦的山林和耕地,符合条件的要优先纳入生态保护和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促进移民增收脱贫致富。
第二节 实施危旧房改造扶贫工程
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提高贫困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积极稳妥推进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2018年底前基本解决2790户贫困村群众的安居问题。
第六章实施教育扶贫工程
第一节 不断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一)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力争五年内,县城每3万人口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1所公办示范性中心幼儿园,2000人口以上行政村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多渠道筹措资金,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和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全面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大乡镇第二小学工作,化解农村“大班额”、办大学校的现象。大力推进我县贫困村校园标准化建设,积极改善贫困村办学条件。当前我县107个贫困村,有教学网点91个,已完成标准化建设72个,计划立项改建19个村教学点。
(三)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到202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逐步达到92%以上,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就读职业中专,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比例力争达到省、市标准。
(四)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推动残健融合和康健结合的学前教育方式,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6倍以上。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五)实施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加大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力度,稳步推进实施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健全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给予特岗教师以乡村教师一切政策待遇,鼓励免费师范生到贫困地区学校就业;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和寄宿制学校,特别是村小和教学点实行倾斜核编;落实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和社会保障,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向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倾斜;改善教师待遇政策,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负担
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将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500元;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生实施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在一般贫困寄宿生的基础上每生每年增加500元;落实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子女发放国家助学金与免学费政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平均2000元每生每年,免学费标准为省重点中学(宁都中学)每生每年800元,其他普通高中每生每年360元;落实高考入学政府资助与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贫困生政府资助金提高到每人一次性补助6000元,新生入学资助提高到省内院校一次性资助500元,省外院校一次性资助1000元;为当年国家正式录取的大专以上高校新生、在读大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落实中职免学费与国家助学金政策(免学费标准为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每生每年85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二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每生每年2000元);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
第三节 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贫困地区的能力
加强对家庭贫困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提供更多的实习实践机会,着力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坚持“帮、包、保”就业联动援助制度,制定家庭贫困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奖助政策,鼓励面向基层就业。积极争取高校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等面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学生的专项招生计划,为贫困地区培养“留得住”、“能干事”的适用人才。
第四节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培养技能型人才,尽快实现普职结合的高中阶段教育格局,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坚持面向社会和市场的办学方向,采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订单式”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模式,着力打造具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人才培养基地。力争5年内,把县职业学校建成有较大规模、有较高教学水平、在周边县市有较大影响力的国家级重点职校。新建宁都县高级技工学校,到2020年,形成适应宁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适合终身教育需要的开放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第七章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第一节 提升贫困地区县级医疗服务能力
(一)实施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组织县级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在全国知名医院进修培训,完善“四道保障线”,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优先将贫困地区纳入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保障贫困地区群众近距离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二)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和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确保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县政府每年统筹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 支持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 在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加强贫困地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2O17年底基本建成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
(三)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实施全县卫生技术人员全员培训计划,落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从2O16年开始,重点针对贫困地区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培养,省财政资助定向生培养费用和学习期间生活补贴。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取得学历的给予适当补助,提升乡村医生服务水平。稳定贫困地区乡村医生队伍,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医生岗位补贴政策。
(四)开展省贫困村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用三年时间为全县107个贫困村每个村建设一所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改善村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条件。
第二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财政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保,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缴费所需资金由市县级政府通过统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2.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保障水平,实行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四道医疗保障线”“一卡通”即时结算。贫困人口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二次补偿)”、“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四道医疗保障线,同时提高报销待遇标准。一是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二是降低进入大病补偿标准,贫困人口进入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由10万元下降到5万元。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超过6000元的部分报销50%。大病保险累计封顶25万元。三是城乡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补偿不设起付线,个人负担费用按年封顶线25万元报销补偿(含特殊门诊),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报销90%,目录外医疗费用补偿75%,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负担5%,个人自负20%;在市内非定点和市外定点医院就医报销75%,个人自负25%。
3.全面推行城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住院,出院结算时只需交纳除四道保障线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下。
4.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员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增加体检服务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对象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
第八章 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
第一节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结合生态保护脱贫,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毛竹林低改、天然林保护、新增公益林划定等重大生态工程项目、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力争生态补偿脱贫0.2万人。
第二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一)建立赣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赣江源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国家级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和补偿办法。
(二)大力调整源区、上游地区的产业结构,发展新能源,搞好生态移民。
第三节创新生态建设和补偿资金使用方式
实施林业生态脱贫工程,推进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对保护区内建档立卡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优先转为自然保护区护林员,同时移民搬迁出保护区,争取对保护区内非公益林林地按公益林标准进行生态补偿。
第九章实施社会保障扶贫工程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规范低保的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定、民主听证、公开公示、审核审批等制度环节,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机制落到实处,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兜底保障。2016-2020年期间,县财政将每年投资1660余万元,用于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全县38509人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得到兜底保障。
(二)五保户生活保障。进一步健全五保对象审核审批制度,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断加大对敬老院的资金投入和日常管理,争取使全县80%以上的敬老院(含光荣院)达到三星级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五保对象的供养率和入住率。2016-2020年期间,县财政将每年投资349万元,用于提高3283个五保供养对象的保障标准,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医疗救助。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二类人员”、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困境儿童与困境家庭儿童、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大病患者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进行救助。2016—2020年期间,县财政每年投资274万元,用于49189人医疗救助,减轻贫困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返贫现象。
(四)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县财政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一般性临时救助、“救急难”救助、特别救助。
第二节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完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扶贫对象由政府逐步纳入代缴范围,让贫困对象能享受到养老金保障。
第三节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保护体系
(一)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8500名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兜底,切实做到应补尽补。
(二)扶残助学教育扶贫。落实残疾人教育有关扶助政策,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实行15年免费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户就读残疾子女给予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残疾大学新生给予救助。
(三)技能培训就业扶贫。完成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创业培训。按照订单、定向培训、自主培训和进村入户就近培训等方式,让处于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需求的贫困残疾人至少掌握1门以上劳动技能。通过贴息贷款、项目扶持等措施,建立就业扶贫基地,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
第十章 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
根据《宁都县“十三五”贫困村村庄整治规划》要求,整合交通、农村饮水安全、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工代赈和文化惠民示范村等惠农资金,全力开展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以50户左右为单位,对25户以上未开展村庄整治贫困自然村组,每年确定一批村庄整治点,分期分批推进;对25户以上已开展村庄整治自然村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逐步完善。
2018年前全面完成重度及中度贫困村组的整治工程,5年内全面完成贫困村村庄整治任务。到2018年底,107个贫困村全面消灭“满目疮痍”村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贫困村群众全面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安全房的愿望,贫困村网络通讯、卫生室、综合文化活动室全覆盖,全面建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包括:(1)道路硬化:实现村庄整治点通村小组道路和进村入户道通沥青(水泥)路,25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都有一条硬化对外机动车道并符合宽度要求;(2)环境净化:实施村庄安全饮水工程,100%的农户有水质、水量达标的自来水式农用井水、山泉水;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合理设置垃圾池(桶)、垃圾收集点,25户以上的自然村有保洁员、有垃圾集中收集点,65%以上农户享有无害化卫生厕所;(3)村庄绿化亮化:大力实施“四旁”(路旁、村旁、屋旁、河旁)绿化,村庄居住区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全部安装路灯;(4)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化。积极推进村民文化活动室,村休闲小广场和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丰富农民生活。加快村庄卫生所改扩建步伐,改善医疗条件。4G信号和宽带全覆盖贫困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
第十一章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
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大力实施路、水、电、网、房和环境“六到农家”工程,加快破除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制约。切实加大水、电、路等农村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夯实发展基础。加强损毁公路维护、中小危桥改造和安保防护设施建设,加快农村通组公路硬化升级改造和新建,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等级标准和通达深度,提升贫困乡村的公路通行运输能力。加大农网改造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和光伏发电工程,提高电力保障能力。全面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扎实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基本解决农田灌溉难问题,新增和改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0万亩以上。
第十二章 实施社会帮扶工程
第一节 定点帮扶
建立县乡村三级结对帮扶责任体系,全面开展县级领导挂点乡(镇)结对贫困村、县直驻县单位结对村、党员干部结对贫困户帮扶脱贫工作。
1.实行县级领导“六个一”组合式结对帮扶制度。组织安排一名县级领导,协调联系一家民营或外商投资企业或商(协)会,挂点指导一个乡镇,结对扶持一个贫困村。
2.实行单位驻村结对帮扶制度。每个单位成立扶贫工作队,工作队员由 1—3名干部组成。驻点单位要选派优秀机关党员干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坚持一包到底,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3.执行干部“9765”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度。县处级干部结对帮扶9户、正科级干部结对帮扶7户、副科级干部结对帮扶6户、一般干部结对帮扶5户(如果结对帮扶户数已控制在10户以内的,可按原结对帮扶数,不作调整),确保全县贫困户联系帮扶全覆盖。
4.实行行业对口结对帮扶支援制度。用足用好中央国家机关及省市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和央企对口帮扶政策,发挥对口支援单位职能优势,积极争取对口支援单位的技术、信息、人才及改革试点等支持,加速推进县域发展与脱贫攻坚。
第二节 企业帮扶
大力引导各类企业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制订企业扶贫激励政策,严格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对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
第三节 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帮扶
大力争取各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等各种形式参与扶贫。严格落实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对社会力量救济性捐赠,先缴入红十字基金会、慈善会账户,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县委县政府每年表彰一批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激励,营造全社会扶贫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第十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创新体制机制
一是创新投入保障机制。健全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本级财政收入的2%用于扶贫开发,并随财力的增长逐年增长。按照《宁都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宁府办字〔2016〕92号)文件精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重点扶持“十三五”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形成扶贫攻坚合力。创新推进金融扶贫,设立产业扶贫风险补偿基金和扶贫救助专项基金,扎实推进产业扶贫信贷通,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撬动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放。
二是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深化“四个一”组合式扶贫,建立完善县领导“六个一”组合式结对帮扶制度,认真开展党员干部“9765”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落实各级部门“十三五”新一轮定点扶持贫困村,选派干部组成工作队驻村扶贫,确保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全覆盖。创新社会扶贫形式,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通过捐款捐物、产业带动、技术帮扶、就业安置、志愿救助等各种形式参与扶贫。
三是创新考评考核机制。重点落实中央和省对贫困县考核、约束、退出三大机制的要求,制订完善我县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贫困户、贫困村退出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约束的“指挥棒”作用,把脱贫任务列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季度一督办、半年一检查、全年一验收”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政绩考评挂钩,并作为各级干部提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宁都县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3个扶贫攻坚纲领性文件;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出台了基础设施、产业扶贫、移民搬迁、教育扶贫、就业扶贫、电商扶贫、金融扶贫、保障扶贫和社会扶贫等10个专项行业扶贫工作方案;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了油茶、脐橙、黄鸡、优质稻、白莲、交通、水利等N个行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形成了“3+9+N”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支撑体系。
第三节 强化组织实施
一是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落实“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精准扶贫工作措施,明确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精准扶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层层签订脱贫工作责任状,建立脱贫任务量化考核制度,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扶贫队伍。全县24个乡镇均成立扶贫工作站,配备扶贫专干86人;从县各单位和部门选派107名优秀后备干部或科级干部担任贫困村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切实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
三是加强行业扶贫任务的组织实施。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倒排工期,并根据职能明确牵头和配合单位,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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