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2017年广州市农村建房新规出炉: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017年广州市农村建房新规出炉: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来源:土流网2017-09-07 11:43:09

2017年广州市农村建房新规出炉了!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办法》,从规划报批入手加强对农民无序建房及违法建设的监管,有效期为5年。其中明确,村民自建房也要进行规划报批、规划验收等工作,申请新建住宅的,可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前提是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也就是说,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另外,还需具备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一户一宅”,简单地说,就是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对于“一户”的认定,实施方案也有明确的规定:夫妻与未达到法定婚龄子女同住的为一户;有兄弟姐妹的,其中一人应与其父母为一户,其余兄弟姐妹达到法定婚龄或结婚后可申请分户;是独生子女的,结婚后可以继续与父母为一户,也可单独立户;离异后无房一方再婚且配偶无房的可为一户。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办法规定被许可人,应当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开工。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自行失效,失效后需重新申请。

办法实施的区域包括广州市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等,各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这些地方的村民个人建设非公寓式住宅建设的规划许可审批、批后监管、规划核实等工作将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简称镇、街)负责。简单地说,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申请,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将实现村报镇批。另外,国有农场、林场范围内经村庄规划确定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原居民自建房也可参照执行。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