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08-16 12:02:04
为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8月16,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提取业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和修订。《办法》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提取额度不再限定职工一年内账户余额;取消了首套房90平以下可提又可贷的规定;补充了三种不能办理提取的类型,包括贷款存在当前逾期或担保公司代偿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司法冻结、记入管理中心不良行为登记的;职工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了本中心划拨还贷或月对冲还贷的情况。
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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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
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
2017年《长沙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
关于调整《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重庆市关于完善地价政策促进商业商务房...
2017广州市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
福州《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
潍坊高新区关于对购房补贴政策进行适当...
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民建房规划审批、管控...
长沙市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平台...
2017年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出台...
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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