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雄市国土资源局2017-08-16 09:47:17
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显化国有资产,更好的发挥基准地价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楚雄州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楚雄十县(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验收的通知》(楚国土资通〔2017〕28号),现将更新成果予与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执行,土地级别以各地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级别图》为准。
备注:基准地价的估价期日为:2016年6月30日。
此价格成本不包括耕地质量补偿费。



景洪市城市规划区及勐养等三乡镇土地定...



文山市城市规划区及薄竹等七乡镇土地定...

霍邱县城区及部分乡镇(经济开发区)土...



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城区及乡镇土...
关于公布2016年四川合江县乡镇土地...



百色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彭泽县关于实施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神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16年...

丘北县县城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

永德县县城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

普洱市中心城区及木乃河、莲花工业园区...



玉龙县城区土地综合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

关于峨山县县城和一街道三镇土地定级与...

江川县城等七个镇(片区)土地定级与基...

云南省宜良县县城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