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07-06 09:20:40
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
冀建村〔2017〕30号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集中力量支持10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现到2018年完成改造任务的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加大对10个深度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方法、加大投入、精心实施、扎实推进,加快深度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确保2018年前完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促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前完成10个深度贫困县现有7657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2832户。改造后的农房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墙体、梁柱、屋盖等修复完好,基本功能齐全,无漏雨、渗水等现象。地震高
烈度地区农房改造后,具备抗震构造措施,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三、支持政策
(一)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张北县、丰宁县、围场县、阳原县、阜平县、涞源县、隆化县等10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并优先支持206个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二)补助标准。省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大对10个深度贫困县的支持力度,按照改造方式,补助标准为:新建农房每户平均补助2.8万元,维修加固平均每户补助1万元。有关市、县应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投入。各深度贫困县统筹各级补助资金,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制定当地农村危房改造分类分级的具体补助标准。
(三)多措并举。各深度贫困县可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要求,统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并把贫困户危房改造贷款纳入县投融资平台金融支持范围。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养老幸福院共建、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各地要积极发动群众,通过投工投劳、互帮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和建材器具,鼓励志愿者帮扶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四、重点工作
(一)落实改造计划。各深度贫困县要合理确定年度计划,具体改造任务与深度贫困村出列、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相对接,满足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的需要。优先将206个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省、市有关部门根据10个贫困县年度安排,下达改造计划。
(二)做好技术指导。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基本要求,组织编制当地农村危房改造通用图册,明确本地不同类型农村危房加固和新建的具体要求,指导农民群众科学进行改造。要加强现代夯土技术、当地传统建筑材料,以及造价低、功能好、安全、绿色的新建、加固技术利用研究,尽可能降低成本。积极采用适合农村地区的新技术、新材料,节约改造资金,提高居住功能。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
(三)确保改造的质量和安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力量,落实技术人员包村包户制度,帮助农户制定改造方案和进行施工建设,改造后的农房应达到安全住房条件。特别是对C级危房改造户,要根据房屋存在的构件连接、墙体开裂及屋面变形、漏雨等问题,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加固改造后的农房具备基本的抗震构造措施,墙体、梁柱、屋面等修复完好,达到房屋整体安全的要求。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在农房的出入口、门窗、外立面、屋面等部位采取保温措施,提高节能保温效果。
(四)加强现场监管。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等重要部位施工,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并对质量安全负责。改造完成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当地财政、扶贫等有关部门、有关乡镇按照危房改造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五)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面积标准。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通过合理控制建设面积,实施特困户兜底等政策,避免改造户因建房返贫。
(六)强化申请审批和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级审批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认定程序,实行“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并同步录入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专项台账,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七)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支付,由县级财政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支付到农村危房改造户“一卡通”账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严肃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八)强化社会监督。各地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阳光操作。实行“六公开”,即改造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实施情况以及信息档案公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答复,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咨询和进行工程纠纷调解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深度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大工作推动力度。省级负责制定政策、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市级负责组织推动和协调检查,县级负责具体实施。深度贫困县政府要充实工作力量,落实工作经费,并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扎实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深度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卫生厕所改造,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认定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根据深度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省下达年度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底对三市、10个深度贫困县进行绩效考核。建立深度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调度制度和督导制度,每月25日前各市上报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并适时召开调度会,对进展慢、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开展重点督导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附:10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汇总表
深度贫困县 |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数(户) |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数(户) |
丰宁县 | 17281 | 9151 |
围场县 | 6722 | 4724 |
隆化县 | 11482 | 7375 |
康保县 | 6400 | 5130 |
沽源县 | 5597 | 3604 |
尚义县 | 7948 | 6717 |
张北县 | 3703 | 2332 |
阳原县 | 9282 | 7466 |
阜平县 | 3984 | 3984 |
涞源县 | 4171 | 2349 |
合计 | 76570 | 52832 |
2016海南省《关于加快脱贫攻坚建档...
新乡市高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
关于印发《开江县2018年“脱贫摘帽...
遵义市汇川区关于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建档...
2017年钦州市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
湖南汨罗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
2017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
2017年贵港市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
内乡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及20...
《西安市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
宁陵县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
2017陕西省合阳县关于加强建档立卡...
2017年甘肃甘南出台支持深度贫困县...
《安岳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
2016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