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7-03-22 15:28:44
2017年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和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村财务规范运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管三促”为重点任务,全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攻坚扫尾,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探索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完善村级财务更适合、更有效的管理模式,加强农经体系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经营管理水平和成效。
具体目标是: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上半年基本完成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同步开展镇街及城中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努力实现农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继续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水平。
一、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以正确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工作主线,科学界定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内涵、权利边界以及相互关系,着力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一是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2016年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的基础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推进区级承包地确权数据库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针对承包地确权难点村组和难点农户开展攻坚,通过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绝大多数剩余未确权农户确权登记颁证问题,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应发尽发”,确保2017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二是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有序流转,鼓励农民以承包地出租、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范长效”的市、区、镇街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强化土地流转信息收集发布、指导签订流转合同,做好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相关服务。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以镇街、区为主体的分级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核备案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区探索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制度,参照不低于1年土地经营权流转费用和土地复垦费用标准,建立“流入方缴纳为主、政府适当补贴”的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机制。三是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新型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引导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集群、联合发展;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开展股份合作,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承包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接机制,带动承包农户分享土地规模经营收益。
二、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一是全面清查农村集体资产状况。对村、组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资源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现金等,做到账证、账实相符。充分利用已有的确权成果,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中不动产的权属、四至等信息。二是全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实行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编码,以区为单位建立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登记簿。三是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开发建立集账内资产与账外资产一体、市区镇村组一体、基于地理信息“一张图”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上下协同、多方合作,确保上半年基本完成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下半年开展镇级集体资产及城中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试点。
三、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农村财务大检查,重点检查“百村审计”中发现的现金管理不规范、支出票据不合规的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农村财务制度执行力。鼓励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改革,积极探索村级财务自主管理有效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区探索开展第三方代理村级财务试点,委托社会中介组织代理村级财务,镇街农经部门重点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选择江宁区东山街道外港社区开展“村务卡”试点,实现村级资金结算“非现金化”,提高资金使用规范化水平。以“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为核心,落实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要求,全面开展“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各区选择一个行政村采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多种信息推送模式,将农民关心的村级“三资”情况、应得补贴和应缴费用等信息,主动向农户发布,并实现网上互动。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开展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和轮训,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的目标,按照农业提质增效强基础、农民就业创业拓渠道、农村改革赋权增活力、农村社会保障固基本的思路,着力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稳住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拓展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间,努力实现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高于其他农民收入增幅。围绕全市新的低收入农户标准,选择低收入农户相对集中的村(社区),建设一批设施农业农民增收示范区,实行精准帮扶、精准脱贫,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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