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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土地流转制度与农民权益保护研究

来源:互联网2014-04-16 11:17:17

来源:安徽农业科学

   根据2005年农业部公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很明显,土地流转制度的核心在于产权制度的界定上,农民对于自己的土地有转让土地使用权、保留土地所有权的权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加快发展,大量以农民工为主流动人口的出现,随之而来的是农村闲置土地的大量增多,如何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合理处置这些闲置土地,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出台,关注并解决“三农”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加快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恰当解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背景下,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变得尤为重要。

  1土地流转制度与农民权益保护研究现状

  土地流转制度问题与改革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问题,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出台,更加掀起我国学者对土地流转制度研究的热潮。目前对于土地流转制度的研究,大多数集中于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层面,对于上升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高度的研究则相对较少。孙鹏媛认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化解“三农”难题的有效途径。韩艳敏则认为土地流转制度阻碍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社会保障功能和生产要素功能的冲突;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问题;土地增殖的收益分配不公,农民的实际利益受损等。杨建淮则认为农村土地流转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大战略举措。黄敏秋基于土地制度的分析,认为土地流转关键在于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我国目前比较重视土地流转,而在不同程度上忽视了土地流转中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赵翠萍认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缺陷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民权益的一个重要因素,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孙莉认为先行产权制度与征地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在征地过程中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直接导致农民权益的丧失。韩学平从法律角度出发,认为当前为解决农民工的土地问题,可以从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权利并将其转化为财产权利、规范宅基地流转行为、完善相关的法制建设与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维护农民工的土地权益。目前我国的土地流转存在着严重问题,特别是与农民权益的维护结合度相对较低,由此引发农村的各种问题。

  2我国土地流转制度与农民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土地属于生产资料,且资源具有有限性,土地对农民不仅具有保障的功能,而且具有收入的功能,因此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对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推行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政府对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所有权的明确归属。但是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制度处于较低的水平,土地资源配置严重不合理,不仅不利于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而且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1政府征用农村土地操作不规范,补偿数额少《土地管理法》虽然对征地补偿问题作了规定,但因为此规定计算过于繁复,且可操作性低,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出现不合法操作。政府往往强调重点项目是为了造福百姓,依靠行政手段以政府行文的方式实行征地包干,强制形成征地补偿标准,但是征地补偿标准大大低于市场价。同时侵权现象屡屡发生。有的地方基层政府和村民组织与民争利,进而攫取地方利益和追求自身利益,以推进农业规模经营、调整农业结构为名,不经农民同意强制农民承包地进行流转,甚至以行政命令手段,限制土地流转完成时间与面积。一些基层政府为了政绩,借土地流转之名,长时间和大面积地把土地租给工商企业,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这些完全不顾农民意愿的行为,严重损害农民作为土地流转的主体所应享有的利益。

  2.2土地流转制度与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结合度较低目前我国的土地流转基本上是以大块流转为主,且时间具有连续性,这就意味着政府或个人如果相中某大块土地,然而这块土地从属于多个农民的产权所有,如果要租这块土地,必须发挥政府委托———代理人的作用,由政府出面,与所有具有这块土地产权的农民协商解决。由于产权所有者众多,在实际操作中达成一致是相当困难的,比如说价格以及年限问题,要想使所有农民达成一致,本着自愿的原则可能性较小。为促成土地流转,变土地分散使用为集中使用,政府以行政法规的手段来租赁或者使农民转让土地,这种刚性的做法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农民丧失对土地使用权的自由选择。土地转让的性质以租赁或转让为主,这就保留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其转让土地的面积基本上以大块土地为主,从而可以看出土地的使用价值与其面积呈正相关的关系,转让土地越多,其单价或一口价就越高。另外,土地转让的年限很长,有些甚至达到了70年,这就意味着某些农民一生都不可能再拥有其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后保障线,如不妥善解决土地流转后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将会引发严重的社会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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