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资源先行。当前,大量农村闲置土地、闲置农房长期空置,既是资源 “沉睡”,也是增收 “富矿”。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盘活这些存量资产,不仅能提高土地房屋使用效益,更能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公共服务短板,让乡村更有活力、更有效益、更有温度。
盘活农村闲置资源,首要在摸清底数、明晰产权。各地要逐村逐户开展排查,把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撂荒耕地、废弃厂房全部建立台账,做到位置、面积、权属、状况、农户意愿 “五个清楚”。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让每一块地、每一套房都有清晰 “身份证”,为流转、出租、合作、改造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严格遵守村庄规划,坚守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不搞乱占、不搞乱建、不搞违规买卖。
盘活农村闲置土地,重在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对撂荒地、零散耕地,鼓励通过流转、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集中起来,交给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发展粮食生产、特色种植、高效养殖。不少地方通过土地流转,让 “碎地变整块、荒地变良田”。例如山东某村将 200 多亩撂荒地统一流转,引进农业企业种植特色果蔬,村集体每年增收近 15 万元,村民不仅有租金,还能就近务工增收。对闲置宅基地和废弃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可通过复垦复绿、增减挂钩实现指标交易,把土地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对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直接入市,让村集体和农民共享土地增值收益。如广东清远一些村庄,将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发展乡村文旅,实现 “土地同权、村民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