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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水市城乡居民增收“十三五”规划》

来源:天水市政府门户网站2016-10-19 11:17:32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天水市城乡居民增收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6〕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天水市城乡居民增收“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天水市城乡居民增收“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加快扶贫攻坚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天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天水市城乡居民增收“十三五”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全市城乡居民增收政策得到有效的落实,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为实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主要发展成就 

1.城乡居民增收政策得到有效的落实。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09年11月,武山县被列为全国第一批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其他6县区也相继开展了试点工作,到2012年7月,全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从2015年1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009年的55元/月提高到85元/月,提高了54.55%。2015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两区提高到387元/月,五县提高到310元/月,比2010年分别提高了85.2%、85.6%;城镇低保户34196户、84780人,比2010年分别减少了22.1%、22.1%。农村低保人均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分别提高到275元、234元、84元、58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了175%、221%、44.8%、28.9%;农村低保户128910户、403241人,比2010年分别增加了15%、3.2%。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区提高到1370元/月,五县提高到1320元/月,比 2010年分别提高了104.45%、109.52%。解决了部分改制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对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灵活就业人员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配合,妥善解决了原“五七工、家属工”以及职教幼教人员的退休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连续五年提高城镇职工养老金待遇水平,全市共有离退休人员86059人,比2010年增长了24.27%,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从2010年的1390.42元提高到2015年的2058.84元,提高了48.07%。全市失业人员为14.21万人,比2010年减少5.4%;不断提高失业人员失业金的发放标准,从2010年两区495元/月和五县465元/月,分别提高到2015年的936元/月和879元/月,分别提高了89.09%和89.03%。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增资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年工资比2010年增长近2倍。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对居民收入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拉动作用。 

2.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十二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11506.7元增长到2015年的20809元,增长了80.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825元增长到6006元,增长了121.6%。贫困人口不断减少,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市贫困人口由2011年底的133.15万人减少到2015年底的47.78万人,五年减少贫困人口85.37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1年43.36%下降到2015年15.6%,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11年的3266元增加到2015年5580元。 

3.收入结构逐步优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11506.7元增长到2015年的20809元,增长了80.84%。其中,经营性收入2263.56元,比2010年增长3.9倍,占总收入10.9%;财产性收入1582.46元,比2010年增长103.6倍,占总收入7.6%。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比逐步增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825元增长到6006元,增长2.1倍。其中,财产性收入为115.54元,比2010年增长2.4倍,占纯收入的1.9%;转移性收入为1855.07元,比2010年增长8.5倍,占纯收入的30.9%。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幅较大,收入结构逐步优化。 

4.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十二五”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719.34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2.4倍,年均增长27%。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2.5辆、电脑52.8台,分别比2010年增长21.5倍和2.3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371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074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1.6倍和2.9倍,“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分别为10%、39%。

(二)有利条件 

“十三五”时期,我市城乡居民增收环境相对趋紧,但增收政策将继续叠加,有望顺利实现增收目标。 

1.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下,转移支付和各项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城乡公共服务逐步趋向均等化。更加重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分配公平,实现工资水平增长、支付保障、最低工资增长等政策,将使我市城乡居民政策性增资预期空间进一步加大。 

2.政策机遇叠加。“十三五”时期,国家建设“一带一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全面扶贫脱贫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将为我市增收拓展更加宽广的渠道。 

3.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国家投入和工资收入有望快速增长。新农村建设力度加大,更多特色产业兴起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完善,将促进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提高。 

4.社会政策与宏观调控政策更加协调。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增长的长效机制将不断健全和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更多的新产业和新业态,实体经济不断壮大,为促进居民收入提供了新动力。各项社会政策更加完善,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将使收入增长的基础更加牢固。 

5.城乡居民增收存在较大潜力。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正在发生转变,工资收入存在进一步上升空间。服务业和其他新兴产业增收空间巨大。房屋租赁收入不断增加,互联网金融发展使居民理财更加便捷,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大幅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居民增收渠道越来越宽广。收入分配政策红利将逐步释放。 

(三)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我市不断落实各项城乡居民的增收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但与其他市州相比,我市城乡居民增收政策贮备不足,增收的空间有限,促进增收的任务十分艰巨。 

1.城镇居民收入在全省绝对数依然靠后。“十二五”期间,天水城镇居民的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居民收入绝对数和全省的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2015年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67元,同比增长9%,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差2958元。2015年在全省十四个市州中收入居第9位,增幅居第6位。 

2.增收的基础条件薄弱。农业基础脆弱、生产方式落后,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仍然突出;工业发展面临规模扩张和结构调整的双重压力,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受到一定影响。

3.县区之间、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存在一定差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秦州区是最低的清水县的1.1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秦州区是最低的清水县的1.3倍。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5:1,高于全省的3.4:1。 

4.城镇居民收入增资单一,就业岗位有限。我市经济欠发达,人口基数大,财力规模小,城镇居民收入主要依靠国家政策的拉动,由于受财力的影响和政策权限的制约,地方能出台拉动增收的政策相对较少,拉动城镇居民增收的渠道单一。城镇新增就业岗位有限,就业供需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的问题依然存在,创业服务体系还待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 

5.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城乡居民增收提出新的挑战。在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下,既要降低经济运行成本,又要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出现乏力趋势,为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和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多渠道增加居民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不断优化收入结构。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促进增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撑增收,促进创业就业带动增收,通过自身努力与争取支持保障增收,多渠道、多途径、多领域拓展增收空间,实现人民生活水平的较大提高,力争缩小与全省居民平均收入差距。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围绕居民增收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改革,完善增收富民体制,建立健全创新机制,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生产要素效益,大力推动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    

2.坚持协调发展。把促进协调发展作为主要原则,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始终把增收富民、改善民生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产业人口聚集,辐射带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共享发展。把共享发展作为最终目的,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消除绝对贫困,强化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全体人民在发展中有更多幸福感与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坚持突出重点。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就业援助体系和社会政策托底功能,努力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水者比重,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三)发展目标 

通过5年努力,力争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明显上升。 

1.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000元,年均增长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2%。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比重明显提升,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收入目标均高于经济增长目标,顺利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收入增长目标。 

2.努力扩大就业规模。城镇新增就业年均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0%以下;劳务输转年均69万人,到2020年劳务收入达到175亿元。

3.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力争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缩小到2.75:1左右。 

4.社会保障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总体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增幅高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到2020年补助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5.脱贫目标如期实现。实现全市所有贫困县区脱贫,所有贫困人口脱贫,扶贫对象年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实现“两不愁、两保障”,消除绝对贫困,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努力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三、主要任务 

采取各种措施,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夯实产业基础,稳步提高经营性收入。努力扩大就业创业,确保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拓展增收范围,多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 

(一)夯实产业促进增收 

实施“百强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农产品由初加工向精准加工转变,重点发展以果品蔬菜为主的果蔬深加工,以牛羊肉、乳制品为主的畜禽加工,以中药材切片、生产为主的中药材加工,增强龙头企业带农富农能力。“十三五”期间培育壮大省级以上果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20家、规模以上蔬菜加工企业19家,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00家以上,销售收入达到90亿元以上。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业企业向前延伸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和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向后延伸建设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体系,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构建“公司+N+农户”的经营模式,支持农业企业与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自愿平等、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实体建设与“互联网+”有机结合,依托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计划”,积极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扶贫试点和“快递下乡”工程,推进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加强“企业+基地+网店”的农村电子商务模式,积极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通过“互联网+基地”、互联网+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等方式,构建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着力抓好行政村宽带网络全覆盖、快递物流支撑、网店规模壮大、网络品牌培育、金融服务支撑、试点示范引领工作,力争实现市、县区有电商中心、众创空间和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市、县区、乡镇有电商协会,每个乡镇有电子商务服务站和快递网点,每个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和快递“代办点”,逐步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促进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深入实施农耕文化活态传承工程,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新兴产业。结合全市大景区建设,深度开发乡村风光观赏游、乡村风情欢乐游、乡村生活体验游、城乡文化互动游等系列产品。加大传统村落、历史遗迹、古树名木等人文自然景观保护力度,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乡村景区。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积极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和特色旅游村镇创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到2020年,全市创建10个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50个以上星级休闲山庄和星级农家乐,休闲农业从业人员达到3万人以上,总收入超过3亿元。 

(二)扩大就业创业促进增收 

1.扩大就业规模。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将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促进就业的协调,将城镇新增就业作为宏观调控指标。大力发展新业态、新产业和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完善就业考核指标体系,把促进就业创业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因素。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大力鼓励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 

2.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态环境,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着力打造创新创业平台。抓好创业环境、创业服务、创业平台、扶持政策等环节,逐步建立“政策扶持、服务保障、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工作机制,引导、激励和支持各类人员积极创业。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发展创业担保贷款,着力解决创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落实减税降费的政策,切实减轻创业者的税费负担。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劳动者创业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3.支持各类人员创业。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政策,改善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鼓励、引导和扶持更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返乡人员创业试点,鼓励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引导返乡人员与精准扶贫项目有效对接,以发展生产生活型服务业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全市每年新增返乡创业人数0.4万人左右,辐射带动2万人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4.健全培训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各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样化、培训等级多层次、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管理规范化。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坚持就业导向,强化服务,提升质量,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5.支持重点群体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民、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确保高校毕业生每年就业率达到85%以上。对于就业困难人员,要落实好社会政策托底功能,将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提高就业援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下企业提质增效要求,促进企业冗员转岗就业。 

(三)拓展城乡居民增收的渠道 

坚持把农民持续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加快构建农民增收多元支撑体系,促进农民收入由主要依靠农业增产增收向收入来源多元化、多样化转变。鼓励城乡居民多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 

1.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持续壮大主导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旱作节水农业、设施农业和生态农业,切实调整农业结构,走产业基地化、基地特色化、生产标准化、营销品牌化发展路子,实现收入来源多元化、多样化。至2020年,全市建成果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00个20万亩,改造老果园20万亩,全市优质果率提高到80%以上,果品总产量达到450万吨,总产值达到150亿元;创建省级以上规模化蔬菜标准园20个,培育规模以上蔬菜加工企业19家、蔬菜物流企业和运销大户800个、蔬菜专业合作组织250个,新建、改造提升蔬菜批发市场14个,建立农产品检测中心8个。改造设施蔬菜钢架大棚10万亩,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35万亩左右,总产量达到380万吨,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建成现代畜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10处、标准化养殖场500个,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5%以上,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达到60个以上,认证规模达到总饲养量的60%以上,畜产品销售电商达到10个以上,畜禽安全防护、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建立起现代畜牧产业体系,畜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 

2.稳定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大劳务品牌培育的力度。坚持以品牌提升质量,以品牌占领市场,大力开展对已注册劳务品牌的培训提质和开发增效活动。积极采取各种方式,进一步挖掘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优质特色劳务品牌。努力构建市有优秀品牌、县有知名品牌、乡有特色品牌、村有行业品牌体系的新格局。加大有组织输转力度,不断拓宽劳务输出渠道,抓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劳务用工基地的开发;规范并提升劳务产业协会工作职能,培养劳务带头人,扶持劳务经纪人,充分发挥劳务能人的引带作用。抓好秋季以赴疆摘棉花为主的季节工集中外出的组织输转工作。在我市务工人员集中城市建立驻外劳务服务工作站,把扩大组织输转与引进企业产业链相结合,积极探索“输出劳动力—培育产业工人—引进产业链—实现互利双赢”的新路子。大力开发劳务信息数据软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建立劳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进一步把劳务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实现劳务输转实名制登记,努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为劳动力及时就业提供数字化、精准化、实时化的就业服务。 

3.扩大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出让、出租、抵押流转。进一步盘活农村农机具、农业设施等资产,通过流转、抵押、出租、入股等方式,挖掘农民财产性收入潜力。鼓励支持农民通过依法投资、入股、开展信用合作等活动,促进农村闲散资金转变为资本,增加农民红利、利息等收入,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强对城乡居民金融理财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培养居民理财意识,引导居民科学理财。鼓励通过创造性劳动实现创收致富。鼓励居民进行汽车、房产等租赁活动,支持居民对其贵重物品进行拍卖,进一步拓宽财产收益渠道。

4.落实农民转移性收入。认真落实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性财政补助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进一步健全农村困难救助、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形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普惠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持续增加。

(四)实施精准扶贫促进增收 

全面落实“853”挂图作业主要任务,深入实施“1+18”精准扶贫方案,聚焦“六个精准”,推动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带聚集、扶贫资金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户聚合,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1.促进贫困片区产业总体水平优化升级。加快“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建设,促使设施农牧业成为农户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积极创建全省旅游扶贫试点村和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点。培育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带动贫困村产业深度开发,推进贫困地区产业链建设,提高附加值,推动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增收。

2.着力改善发展基础条件。实施好“美丽乡村”示范村道路硬化工程、建制村通畅工程、县乡道联网工程。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和常态化管理机制,提高饮水质量。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实现贫困村动力电全覆盖。加大贫困村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宽带信息网络贫困村基本全覆盖。基本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住房抗震减灾能力显著增强。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高健康水平。 

3.扶持农民技能提高。在整合现有培训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的投入,提高培训的精准性和针对性,重点开展好农业技术培训、电商培训、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促进提高农业附加值,加快农村科技致富步伐。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到2017年,贫困村科技入户率达100%,每户掌握1-2门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切实提高农民脱贫致富技能。

(五)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保障增收 

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有序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确保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高收入水平。 

1.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落实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做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鼓励参保缴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合理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落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政策。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完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推动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集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完善社会保障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提高社会保障项目的标准,增加低收入居民转移性收入。 

2.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建立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政府救济为主导、社会互助为补充,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救助工作。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医疗救助标准等在2010年的标准基础上翻番,切实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 

(六)加快城乡协调发展推动增收 

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它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统筹考虑本地区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为基准条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人口新增长区域中小学校建设力度。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着力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采取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租赁补贴等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实施范围。增加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规范房屋租赁市场,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社区化建设,加大棚户区、“城中村”和城镇旧城区改造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3.06万户,“城中村”改造20个,解决好10.7万人居住问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健康发展,到2020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达到175万人以上,城镇化率达到53%以上,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努力实现50万以上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七)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拉动增收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激发各类人员增收动力。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增加农民土地增值效益。鼓励金融创新,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严格执行县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切实解决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的问题;严格执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继续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全面建立和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更加注重健全分配机制,努力缩小工资收入差距,确保同工同酬、同城同酬。  

四、保障措 

(一)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增收责任落实,促进农民增收实行县区委书记、县区长负责制,城镇居民增收实行县区长负责制。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科学高效、协调统一、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各方共识,营造全面推进规划实施的良好环境,形成推动城乡居民增收工作落实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精准落实。要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决推动规划落实。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坚持精准发力,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大工程按年度细化分解,明确责任、时限、措施和标准,做到讲效率、讲质量、讲结果,力求把工作做精致、做细致。 

(三)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建立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制度。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增量等指标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作为各级党政干部年度绩效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以业绩考核促进增收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提升规划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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