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四平市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四平市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四平市人民政府2016-09-27 10:14:34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6〕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针对当前全市农民增收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组织实施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从“增、保、减、降”入手,强化政策措施,拓宽增收渠道,挖掘增收潜力,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2016年农民增收目标,确保农民收入增长与全市经济增长同步,加快构建农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

一、抓种植结构调整促增收

(一)调减非优势区玉米种植面积。落实国家和省支持玉米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促进种植结构调整补助资金,积极争取种植结构调整扶持资金,定向用于支持调减籽粒玉米种植。2016年全市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其中梨树县3万亩、双辽市4万亩、伊通县2万亩、铁东区0.5万亩、铁西区0.2万亩、辽河垦区0.3万亩,向调减50万亩方向努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财政局)

(二)抓订单农业促增收。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利用长春农博会、中国农交会、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等平台,组织合作社、经纪人、中介组织、种植大户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扎实开展“农超对接”,组织连锁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建立直采供货关系。完善龙头企业评定、监测机制,把带户能力作为重要指标,督促企业发展订单生产,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农户以销定产。2016年,鲜食玉米、绿色优质稻米、杂粮杂豆、水果蔬菜、食用菌等订单基地面积达到6.7万亩以上,带动农户0.7万户。(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商务局)

(三)抓棚膜蔬菜和食用菌特色园区。推进棚膜蔬菜集中连片开发,重点扶持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和各具特色的专业产品基地,探索菌棒工厂化生产加工、废弃菌包处理等新技术应用途径,提高综合效益。新建改造规模化棚室20个,新建棚室生产面积2000亩,改造提升生产面积3000亩。食用菌生产能力达到1260万袋,整体提升10%。重点扶持建设双辽市庆达光伏设施农业园区、伊通县青岛昌盛光伏现代农业园区、伊通县凯绎温室樱桃基地、四平惠丽农场智慧农业示范区、梨树县高家棚室基地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

(四)抓庭院经济。县、乡两级要把发展庭院经济技术培训纳入农民技术培训范围,作为农民培训工作重点,制定专项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结合精准脱贫和新农村建设,组织帮扶单位和各级农业、畜牧、林业、旅游等行业专家,开展巡回指导和服务,指导农户发展多种形式的庭院经济,利用房前屋后发展商业化育苗、特色养殖、栽植食用菌等庭院经济项目,具备条件的村屯,要重点发展庭院果树种植、农家乐、手工工艺品、乡村旅游等致富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文广新局)

二、抓畜牧业促增收

(五)抓规模养殖。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整合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扶持资金,支持养殖大户、合作社等新建和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养殖场(小区)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高效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项目,深入推进吉农牧贷试点工作,扩大畜牧业贷款规模,支持农民加快发展养殖业。重点建设伊通县温氏生猪养殖场、伊通县东风循环经济园区等项目。2016年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牧业小区(场)150个,入区饲养的畜禽标准化率水平达到62%,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发展到592个,吸纳农民就业1.2万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

(六)抓疫病防控。对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防疫,创建全市免疫无口蹄疫区。争取资金用于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每个县(市)区建300吨/年无公害处理场1个,每个乡(镇)至少建100m3以上无害化处理池1个。切实推动“动监e通”等智慧兽医、智慧养殖、智慧交易等畜牧兽医平台建设,加大移动终端推广力度,开展检疫申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申报、政策咨询、价格行情推送等定制信息服务试点。利用全省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呼叫中心网络、信息平台,为全市广大养殖户提供快捷、高效、免费的兽医信息化定制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

(七)抓全产业链项目带动。重点抓好温氏、君乐宝、新希望、众帮等5个畜牧业大项目。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养殖模式,带动3500农户发展养殖。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重点引进食品加工、皮革深加工和利用骨血、内脏等生产保健品、药品和生物制品精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围绕生猪、肉牛、肉鸡、蛋鸡等主要畜禽品种,突出抓好紧密型畜牧全产业链,配套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和经纪人服务队伍,带动农民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

(八)抓食草型畜牧养殖。稳步推进粮改饲试点示范,逐步增加专用青贮饲料种植面积。培育饲料加工龙头企业,建设以双辽市、梨树县、伊通县、辽河垦区为重点的秸秆饲料产业化基地。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饲料加工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引导秸秆饲料规模化生产。争取省级新型秸秆开发利用项目,带动农民参加秸秆饲料加工项目建设,推动玉米秸杆饲料化利用。制定秸秆饲料化利用实施方案。2016年,全市饲料加工利用秸秆达到30万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

(九)抓良种和技术服务。扶持发展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坚持“引育繁”相结合,重点加强原种场、祖代场、扩繁场和人工授精服务站(点)建设,支持从国外引进原种猪、种公牛、祖代肉种鸡等优良品种。实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提高供种能力和质量。加快四平优质特色“吉猪”、“松辽黑猪”、肉毛兼用型羊等品种培育开发,加快“梨树白猪”、“四平梅花鹿”等地方良种保护和开发力度。支持标准化繁改站点建设,落实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开展繁殖改良、节本增效、疾病控制、健康养殖、环境控制等实用型技术的推广。2016年培训基层畜牧业推广人员206人次,培训养殖场户1056人次以上,畜牧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7%。(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

三、抓转移就业促增收

(十)抓转移就业对接。确保2016年全市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3万人。开展“春风行动”,组织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信息下乡活动,引导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发挥驻外劳务机构职能,强化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对接,稳定输出规模。打造劳务品牌,提升输出质量。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发挥劳务中介机构作用,扩大转移就业输出渠道。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依托县(市)工业集中区、小城镇建设以及乡镇企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搜集和用工对接,通过企业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带动、市场营销促动、家庭农场驱动和农业园区拉动等形式,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人社局)

(十一)抓返乡创业。将具备享受支农惠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创业企业和人员纳入财政扶持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大力宣传农民工创业创新典型和创业服务典型,积极营造农民工返乡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十二)抓就业服务。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各项服务延伸到村,逐步形成“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转移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基础信息台账,及时为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培训信息、政策咨询和个人维权等便捷服务。2016年,有技能务工人数占转移就业总数的20%以上;农民年人均劳务收入达到2600元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人社局)

(十三)抓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加大培训资金投入,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实行“先垫后补”的补贴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根据不同类型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需求,实施分级分类多形式培训,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企业定岗培训、流动培训、送学下乡培训、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电子商务培训等,提升就业能力。针对农村劳动力实施精准培训,培训人数达到0.92万人,培训农民工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180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人社局)

四、抓节本降耗促增收

(十四)抓控肥控药降成本。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实现节本增效。依托中国农大梨树实验站、“黑土地论坛”等农业科技平台,推动农业科研院所与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围绕玉米、水稻、蔬菜开展绿色生产模式攻关,用2-3年探索出技术成熟的控水控肥控药绿色生产技术。组织开展落实重大粮食增产技术900万亩,其中测土配方施肥180万亩、生物防治玉米螟426万亩、农区统一灭鼠150万亩、增施有机肥4万亩、保护性耕作60万亩、机械深松80万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

(十五)抓技术示范增效益。推广大垄双行、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等玉米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开展智能水稻浸种催芽育苗车间项目建设,提升水稻催芽质量和效率。在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千亩现代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在每个乡(镇)建设1个百亩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市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完成现代农业推广体系建设项目1个,县级完成现代农业推广体系建设项目3个。2016年培育科技示范户3608万户。(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

(十六)抓农机作业服务降成本。落实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围绕玉米、水稻生产,在推进耕种收全程机械化的基础上,扩大植保、烘干、秸秆处理三个环节机械化服务,配套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率先在梨树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双辽市、伊通县粮食生产百强县开展农业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标准化农机合作社全市乡(镇)全覆盖。利用国家保护性耕作政策补贴,落实保护性耕作面积60万亩、实施深松作业80万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

(十七)抓安全储粮减损耗。争取国家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投资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主体开展自主建仓。充分利用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开展代储、代烘干的“粮食银行”业务,全市发展“粮食银行”达到5户。推广使用科学储粮仓,鼓励自制简易储粮工具,开展“地趴粮”专项整治,粮食立体储存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粮食局)

(十八)抓农资流通服务降成本。开展农资经营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在梨树县等县(市)探索构建“农资经营企业+合作社+农民”的服务模式。推动县(区)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恢复重建梨树县基层社3个,发挥供销社在促进农资流通上作用。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试点,做好农资质量溯源工作,维护农民权益。开展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利用庄稼医院、配肥站、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等网点,促进先进技术和产品入田到户。(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供销社)

(十九)抓农产品流通和市场服务减损增效。鼓励利用省“96656”智慧物流配送信息平台,降低物流成本。鼓励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对区域性智慧物流平台开展公益性服务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开展农产品物流工程,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推动省市共建“梨树生猪”、“双辽杂粮”、“伊通黄牛”等一批区域性产地市场,指导推动市县共建“梨树豆角”等一批田头市场,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与优化,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与附加值。(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委)

 

五、抓品牌促增收

(二十)做优大米品牌。鼓励企业开展大米品牌地理标志认证工作,加强“伊通大米”地理标志认证版权保护,提升四平大米品牌影响力。组建四平大米产业联盟,依托域外品牌建设公司,打造“辽河大米”、“叶赫贡米”等公共品牌,实施“地名+品种名”营销策略,实现品牌共享。抓好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采取“供货商+电子商务平台(物流商)+采购商”模式,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四平大米直营销售网络,在主销区建设直营店和商超专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粮食局)

(二十一)打造杂粮杂豆品牌。启动杂粮公用品牌建设,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制定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开发建设杂粮杂豆物联网(溯源)服务平台,完善建设区域性产地市场,每个县(市)也要结合当地“一县一业、一乡一品”实际情况,至少确定一个品牌进行重点培育。(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粮食局、市农委)

(二十二)积极培育畜牧业品牌。打造我市无疫区公共品牌,在做大红嘴农高、吉林曙光、温氏牧业等现有企业基础上,充分引进吉林皓月等外埠企业,提升养殖规模和水平。以“梨树白猪”“伊通梅花鹿”等为重点,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地方特色品牌。深入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大力发展优质安全畜产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

六、抓新业态促增收

(二十三)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制定评选地方标准,启动乡村旅馆(农家乐)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创建工作,全年创建不少于10家(其中省级5家)。以田园风光、农耕文化、乡土风情、民俗特色为载体,深入地挖掘休闲旅游资源,提高农耕文化对休闲农业的拉动作用。培育评选6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和10个“2016年四平最美休闲乡村”。2016年农家乐发展达到60个,休闲观光园发展到10个,带动农户0.8万户。(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文广新局)

(二十四)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强化伊通县、双辽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健全完善其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全市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100个,力争3年实现村级电商基地全覆盖。积极与域外阿里巴巴、一号店、京东、淘宝等电商合作,重点发展“村淘”等项目,加快推进“三农红E邮”便民服务平台、“好家乡”等本地电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和乡村商品互联互通。支持具备条件的村级农家店、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农村邮政局(所)、村邮乐购店、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改造成具有农村电子商务功能的综合服务站点,实现县、乡、村的电子商务运营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二十五)抓产地初加工。利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新增马铃薯、果蔬以及特产品预计存储能力。改造升级储藏、保鲜、分类分级、包装等设施,重点投入在城乡结合部、特产业聚集的产业带,延长农产品保鲜期,提高农产品销售价格。(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

(二十六)挖掘林业和渔业增收潜力。结合清收还林,利用林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加大农民林下经济增收项目扶持力度。加快“互联网+”智慧林业建设,打造林特产品电子商务,因地制宜推广稻—鱼、稻—蟹、稻—鳅等养殖模式,发挥种养综合效益。大力发展休闲渔业,扩大辽河垦区稻田养蟹等项目规模,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养殖户开展垂钓、观赏、餐饮等休闲渔业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

七、抓规模经营促增收

(二十七)抓土地流转指导和服务。鼓励争取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依托“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搭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日常管理,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信息收集发布、合同签订指导、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价格指导、纠纷调解仲裁等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仲裁调解体制,依法开展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调解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

(二十八)抓规模经营推广。在全市总结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互换并地等土地流转模式和私人订制、休闲种植、体验采摘等经营模式,提高规模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和经营能力。指导农村产业项目谋划和包装,为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提供载体,举办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展洽对接会,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助。2016年,力争新增农民合作社7500家、家庭农场2050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财政局)

(二十九)抓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训对接会等形式,指导各地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对接。研究制定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公益性服务的资质标准。鼓励农机、植保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开展土地托管、代种、代耕、代管等服务,支持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等项目,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供销社)

(三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增强农民创投能力。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0.3万人左右。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等建立和完善市级实训基地10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

八、抓改革促增收

(三十一)抓“三权”分置试点。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进度,力争2016年完成土地测量公示任务。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准备工作。推进双辽市、伊通县整建制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条件成熟的颁发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和经营权证,及时总结试点成功做法。重点围绕梨树县国家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和双辽市、伊通县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完善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扩大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确保年底前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力争做到乡镇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金融办)

(三十二)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重点围绕伊通县伊通镇永青村、铁西区平西乡孤榆树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对资源性资产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经营性资产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建立集体资产运营制度和股权管理制度,完善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收益分配范围,规范收益分配顺序,确定收益分配比例,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金融办)

九、强化社会保障促增收

(三十三)完善农村低保制度。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按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全面推行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制定实施按居住证申请低保政策,确保符合条件进城农村人口100%享受居住地低保待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

(三十四)落实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做好农村居民参合工作,保证农村居民参合率在95%以上,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参合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低保对象参合个人缴费部分定额补贴,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做好分级诊疗和付费方式改革工作,提高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保障能力,有效减轻农村居民医疗负担;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居民救助率达到100%,经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年救助封顶线2万元内全额补助、低保对象不低于70%补助、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重病患者不低于30%补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三十五)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对特殊事件、特殊对象,按政策规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

(三十六)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主要粮油作物农业保险覆盖范围、责任范围,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逐步覆盖农作物直接物化成本。落实减轻产粮大县玉米、水稻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财政负担,取消产粮大县财政原来承担的15%的保费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农委、市金融办)

(三十七)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制定《四平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落实国家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主要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

十、强化工作推进机制

(三十八)建立促进农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各县(市)区分管负责人,市农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市粮食局、市文广新局、市金融办、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情况调度汇总等日常工作。

(三十九)建立农民增收工作推动考核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加大对农民增收工作扶持支持力度,建立相应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县、乡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定期调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确保阶段目标的完成。要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要实施批评问责。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