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省政府网2016-08-01 09:40:17
海南省印发了《2013-2016年中部市县促进农民增收计划实施方案》。省政府决定启动新一轮中部市县促进农民增收计划(2013-2016年),主要目标是到2016年,中部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1年翻一番,突破万元,达到10457元。全文如下:
2013-2016年中部市县促进农民增收计划实施方案
省委、省政府实施中部市县促进农民三年增收计划(2010-2012年)成效显著,五指山、定安、屯昌、白沙、保亭、琼中中部六市县(以下简称中部市县)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三年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增收任务。但总体来说,中部市县农民收入整体水平仍然较低,赶超全省的任务十分艰巨。为全面实现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未来五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省政府决定启动新一轮中部市县促进农民增收计划(2013-2016年)。现制定本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实现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翻番为目标,以项目为载体,以创新为动力,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壮大特色产业,走品牌化发展之路;加快发展特色资源加工业、休闲农业,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非农收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组织化、产业化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快速增加。
二、主要目标
到2016年,中部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1年翻一番,突破万元,达到10457元。其中,定安县、屯昌县年均增长13%,分别达到11395元、11320元;五指山市、白沙黎族自治县年均增长14%,分别达到9767元、9771元;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年均增长15%,分别达到9791元、9700元。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特色产业,挖掘农民增收内部潜力。
1.做精做优传统大宗产业。一是提高橡胶、槟榔等大宗农作物单产。稳定扩大生产规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良种良苗、绿色防控技术,建立一批良种良苗繁育基地,创建50个热作标准化示范园,力争2016年橡胶、槟榔单产比2011年分别提高10%、5%。二是建设优质瓜果菜基地。引进、推广优质果蔬品种,建立一批集约化育苗场。加快建设屯昌枫木洋、高朗洋,定安龙洲洋、高秀洋,五指山高山蔬菜等优质蔬菜基地和琼中绿橙,保亭山竹、红毛丹,屯昌荔枝、黄金蜜柚等特色水果基地,力争2016年冬季瓜果菜面积稳定在32万亩。三是建设精品渔业基地。推行渔业健康养殖,实施低产旧池塘改造,建立一批罗非鱼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引进养殖和加工企业,扩大渔业生产加工规模。
2.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一是着力发展特色养殖业。转变畜禽业发展方式,统筹规划畜牧业和沼气建设。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重点发展定安鹅、屯昌阉鸡、白沙土鸡、保亭什玲鸡、五指山野山鸡等有地方特色优质的畜禽品种,发展屯昌黑猪、定安黑猪、五脚猪等集约化标准化养殖产业,鼓励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养殖。力争到2016年,建设畜禽生态养殖小区100个,初步构建中部优势禽业产业带。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依托中部丰富的林下资源,大力推广林果下养殖、胶林果园套种套养等生态养殖模式,重点发展林下种植南药、养鸡、养蜂等林下产业,建立100个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提高林下经济产值比重。三是大力发展桑蚕、花卉等特色产业。扩大中部南药等特色产业规模,扶持发展以琼中为重点的桑蚕业,以琼中、白沙为重点的养蜂业,以定安、保亭、五指山为重点的花卉业,以白沙为重点的生姜、竹笋等特色产业,提高质量和效益。力争到2016年,种桑面积稳定3万亩,花卉基地面积达3万亩。
(二)大力发展品牌农业,提高农产品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以企业和合作社为主体,以质量为根本,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严格“三品”认证管理,建设定安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等品牌农业示范县,鼓励和创建琼中绿橙、琼中蜂蜜,白沙绿茶、白沙贡姜、白沙土鸡,屯昌枫木苦瓜、屯昌阉鸡,定安黑猪、富硒香米,保亭什玲鸡、红毛丹,五指山高山蔬菜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强化品牌营销,力争今后4年培育20个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
(三)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以园区为载体,加快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为重点的农村二、三产业。一是做大做强定安、屯昌、白沙、琼中等农产品加工园区,扩大招商引资,促成一批大型加工项目建成投产,建立稳定的原料供给基地;二是规划建设一批生产、物流、科技等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示范园,重点建设屯昌现代农业物质装备区、屯昌畜禽电子交易市场、海南品牌农产品展销区,定安农产品物流中心批发市场等,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业园区投融资业务。三是实施“美丽乡村行动计划”,建设屯昌龙州河、定安百里百村、白沙美丽乡村、保亭农乐乐等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打造精品休闲游线路,拓展农业与旅游、文化的融合。四是以产业为依托,加快建设一批新型城镇,加强规划指导,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就业。五是大力扶持新型农民,结合“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农民素质和转移就业的能力,培育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力争今后4年,培训农民30万人次以上,实现农民转移性就业15万人以上,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35%以上。
(四)策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切实增强农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以项目带动农民增收战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点领域,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农民增收工作项目化。择优选择一批支撑能力强和带动农户增收多的项目作为省重点支持的项目,重点支持中部养禽业、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物流出口,休闲农业,良种繁育,监管服务保障体系,中部农业装备产业园区等一批重大项目;各市县也结合实际策划一批农民增收的重点项目。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实施绩效考核。今后4年,力争实施中部农民增收重点项目50个以上,各市县每年新增1-2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带动中部市县40%的农户增收。
(五)创新农村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提高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水平。
一是围绕主导产业开发,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重点打造一批年经营收入超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二是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扶持创建一批骨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立合作社人才培训基地,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认真实施中部市县“三个一批”工程。即每个市县抓一批联户经营、一批专业大户、一批家庭农场的先进典型,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四是加快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引进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鼓励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五是以信息化为牵引,建立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新型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科研院所组建橡胶割胶、农机跨区作业、农资连锁配送、沼气建设维护、病虫害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防控等专业服务公司。力争今后4年,中部市县种养大户达到2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00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50家,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重达到50%以上。
(六)深化农村改革和强化政策支持,增加农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以土地、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的股份合作,加快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农村土地仲裁体系建设,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二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增加补贴种类,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三是加大扶贫力度,减少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四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小额信贷政策,鼓励因地制宜开展地方特色产品的农业保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把实施新一轮中部市县农民增收计划列为今后4年的重点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各市县政府要把促进农民增收摆在突出位置,定期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
(二)凝聚部门合力。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在项目资金安排、政策制定等方面向中部市县倾斜。省农业厅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工作,组织策划农民增收行动、考核、宣传等工作,每年安排项目资金2亿元以上支持中部市县;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中部市县策划一批大型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中部市县;省财政厅从2014年起,每年落实中部地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以上,支持发展特色产业项目;省海洋与渔业厅加大投入,支持中部市县发展特色养殖及建设罗非鱼健康养殖示范基地;省扶贫办每年安排中部市县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000万元以上,安排足额资金用于小额贷款贴息;今后4年,省林业厅安排退耕还林等补助资金1亿元以上,扶持中部发展林下产业;省科技厅从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2500万元,支持中部市县实施100项科技计划项目,改造升级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点),实施农资一卡通项目,实施中西部市县科技副乡镇长派遣计划;省农科院在中部市县建立60个科技示范点,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省农信社向中部市县投放20亿元以上的小额贷款;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加强中部市县农民收入统计分析。
(三)创新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增加各级财政投入,建立省、市县财政投入逐年增长机制。中部市县要设立农民增收专项资金,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20%,落实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项目的政策。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和营销。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向中部市县倾斜,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办法,扶持中部地区农民合作社、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整合省级各部门的创业扶持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资金支持中部市县,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贴息支持。
(四)建立中部市县农民增收奖惩机制。年终由省政府对市县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实施。省政府每年设立10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对完成当年增收目标且增收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奖励。对因农民增收成绩突出而摘掉国家级贫困市县帽子的,省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对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不力的市县和部门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不完成农民增收目标任务的市县,启动行政问责机制。
(五)加大典型宣传力度。省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导,并在新闻媒介上开辟农民增收致富专栏。各市县、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促进农民增收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致富样板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省农业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增收新机制、增收状元巡回宣讲活动,联合海南电视台《绿色农业进行时》栏目加强专栏专题农民增收宣传,努力营造我省农业发展“创先争优,后发赶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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