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莞政府网站2016-07-25 15:07:35
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
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对于破解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对于促进我市产业升级、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三个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为积极稳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重点任务,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市委“三个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和补齐“三大短板”的部署,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大力度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改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供给结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吃透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也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最紧迫、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取得实效。
——坚持创新驱动,转换动能。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就是要培育发展新动能。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构建产业新体系,培育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等“四新经济”,淘汰落后产能,从而实现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同时,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完善政策配套,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
——坚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全面推进,更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补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提高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水平,不断改善供给的结构、质量和效率,从而实现产业升级。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供给结构明显改善、供给质量明显提升、供给效率明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提高;新旧动能转换加快,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升,“四新经济”发展实现新的突破;供给机制进一步完善,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套的产业、土地、金融、财税、环保、价格等政策体系有效落实,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明显加强,企业生产成本明显降低,生产经营环境有效改善,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形成更高质量的供给体系。
——去产能方面。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市属国有关停企业市场出清、国有特困企业重组及退出;实现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任务。优化调整高耗能高排放的建材产业结构,逐步转移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造纸、印染、家具和制革企业,以满足东莞产业配套为原则控制电镀行业发展,到2018年底,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推动韶关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完善对外合作机制,本土“走出去”企业数量进一步增多,对外投资合作规模进一步扩大,初步形成境内外产业链协同发展格局。
——去库存方面。全面落实省的工作部署,到2018年底,在全部消化2016-2018年商品房供应溢出部分的基础上,再化解4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其中商品住房10万平方米,非商品住房30万平方米。其中,2016年化解4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库存、10万平方米非商品住房库存;2017年化解3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库存、10万平方米非商品住房库存;2018年,化解3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库存、10万平方米非商品住房库存。各镇街(园区)在全部消化当年商品房供应溢出部分的基础上,商品住房在现有库存面积的基础上减少5%左右,非商品住房在现有库存面积的基础上减少10%以上。
——去杠杆方面。到2016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达到银监会规定的4%的监管最低要求。到2018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证券及期货机构、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辖内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保持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联动机制有效运行,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降成本方面。到2016年底,为全市企业减负约189亿元,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约19亿元、人工成本约14亿元、税负成本约53亿元、社会保险费约32亿元、财务成本约50亿元、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约11亿元、物流成本约10亿元,企业综合成本较2014年水平下降约5%-8%。到2018年底,企业负担持续减轻,企业活力进一步激发,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
——补短板方面。到2018年底,实施15项软硬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完成投资约515亿元,全面改善供水、道路等设施。到2018年底,全市实现天然气主干管网全覆盖,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提高到33%以上。全市光纤入户率提升至80%,移动宽带覆盖率提高到100%。全市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约75座,分散式充电桩约900个,满足全市约1.04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形成布点合理、标准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城市排水防涝信息化管控平台,缓解城市内涝;城市建成区16%以上面积降雨就地消纳和处理率不低于56%,城市新区硬化地面可渗透地面面积不低于32%;全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河面漂浮物及河岸垃圾集聚情况明显改善;提前实现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园区)全覆盖,全部镇街(园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69%左右,年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1万人次。
三、重点任务
(一)有效化解过剩落后产能
尊重市场规律,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采取综合施策、一企一策方式,淘汰一批、整合一批、合作一批,有效处置过剩落后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1.全面清理“僵尸企业”。建立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针对性地采取清算破产、兼并重组、破产退出等方式精确处置。研究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结构优化的实施意见,分类处置非国有“僵尸企业”。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组成银团支持和参与“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有资本依法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积极引导“僵尸企业”依法处置劳动关系,妥善安置企业职工。
2.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制定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对工艺装备落后、能耗及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开展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工作,支持发展平板玻璃深加工。深化“两高一低”行业整治,重点加大茅洲河、石马河流域内污染企业治理,再关闭一批落后企业。全面取缔违法违规企业,严禁违规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3.稳步推动产业转移。认真落实省产业转移政策,制定年度转移任务,以莞韶园为重点,按照“一园一城七组团”的布局,引导企业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力争取得实效。扎实推动莞韶园的各项基础建设帮扶工作。
4.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积极参与当地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制定我市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和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的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华坚国际鞋城(埃塞)项目建设。对海外布局的企业,加大政策指引和帮扶力度,争取企业将高附加值的部分留在东莞。
(二)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
以国家新型城镇化改革为契机,释放新市民住房需求,加大居民购房支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适度控制商业地产开发规模,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有效释放新市民住房需求。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改革,加快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进程,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支持老旧社区居民置换新房,改善居住条件。加大居民购房金融、税收支持,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2.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引导和鼓励市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购买或租赁商品房用作拆迁群众、企业人才、教师、医生等特定群体的周转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中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发展成为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
3.加快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全面摸清商业地产地区分布情况,研究制定镇级商业地产去库存的具体措施。合理控制商业地产开发规模。调整住宅和商业的比例,支持将商业地产改造为孵化器、众创空间及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发展养老住房、医疗住房等新型消费模式。充分利用现有“三旧”改造政策,通过政府统筹、规划管控、计划实施,科学地限制商业、住宅项目改造,统筹平衡商业、居住、工业等改造项目规模。
4.稳定商品住房价格。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成本。引导房地产企业顺应市场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采取差异化的政策,通过合理控制土地出让规模和商品房供应规模,引导市场预期,保持商品住房价格稳定。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加强去杠杆工作的统筹和预警,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合理控制金融杠杆水平,合理控制镇街一级债务规模,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1.强化金融风险管控。全面排查全市金融领域内去杠杆风险,制定化解风险预案。强化对新兴金融业态的监管,探讨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定期专项排查非法集资风险,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2.妥善处置不良贷款。以“有保有控,区别对待”为原则,妥善处置企业不良贷款。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加快不良商业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着力防范大客户过度授信、多头授信和关联授信风险,防止风险积累、传染和放大。坚决打击企业恶意逃废债务等违法行为。引导金融机构盘活“僵尸企业”金融资产。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企业上市挂牌步伐。促进股权投资产业聚集发展,探索组建企业并购重组基金。鼓励优质企业发债融资。扩大保险资金运用规模。
4.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重点监控镇街一级债务规模,守住不发生债务违约风险的底线。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完善全口径债务管理。推广以特许经营权为主的PPP融资模式,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改制,进行市场化融资,探索基础设施等资产证券化,盘活沉淀资金。
(四)切实降低企业综合成本
以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为重点,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政策措施,通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人工、税负、社会保险、财务、生产要素、物流等成本,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
1.清理减免涉企收费。严格落实国家、省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实行清单管理。对已免征省级收入的23项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省定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6年4月1日起,全部免征市级收入;对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船舶排筏过闸费和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等6项省定项目,同步免征其省级及市级收入,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同时,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2.控制企业用工成本。坚持收入水平增长幅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落实省定最低工资标准。加大企业员工技能培训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实施“东莞智造2025计划”,鼓励企业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合理减少用工数量,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3.落实国家减税措施。全面实施“营改增”,引导企业用足抵扣政策,降低税负。落实国家、省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争取国家、省支持我市在天使投资、众创空间等产业方面先行开展相关财税政策创新试点。
4.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落实国家、省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政策,进一步优化社保险种结构,适当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按照“先入轨、缓补缴”原则处理问题,妥善处理养老保险欠费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低至12%,允许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5.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开展中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用好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的置换债券额度,用好我市财政投入设立的各类政策性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资金所支持的相关产业,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
6.推进要素资源价格改革。按照国家、省的部署,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大用户直购电工作,扩大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规模和范围,降低企业用电价格。深化价格改革,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管道燃气定价机制。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7.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鼓励物流行业技术创新,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行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逐步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取消超过法定收费期限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收费项目。探索高速公路建设多元化筹资模式,降低高速公路使用成本。
(五)全力补齐发展短板
以投资为抓手,着力加大交通、水利、通讯、环境、教育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提高人才供给质量,为城市和产业升级提供基础性支撑。
1.以完善交通网络为着力点,促进协调发展。优化全市轨道交通空间布局,带动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穗莞深城际轨道、莞惠城际轨道、佛莞城际轨道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开展赣深客专、虎龙城际轨道、莞深城际快轨的前期研究。加快完善“五纵四横六连”的高速公路网络和“两环七射三纵两连”快速干线网络,提高道路网络连通性,基本消灭断头路。加强港口航道建设,实施虎门港与石龙铁路货运站海铁联运,构建连接“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物流大通道。优化普通国省道干线网络,改善普通国省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2.以污染治理为着力点,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主干管网,加快建设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加大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加快石马河流域、茅洲河流域等跨界河流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松木山水库、同沙水库、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挂影洲围中心涌流域、水乡内河涌等综合整治。以臭氧和VOC治理为重点,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3.以民生工程为着力点,实现共享发展。完善民生水利设施。编制市区排水防涝综合规划,推进城市内防涝综合整治,提高城市排水应急能力。实施石马河、桥陇河、茅洲河界河整治,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千里海堤工程,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快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完善江库联网工程。提升教育和人才质量。以超常规举措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创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力争2018年全国大学综合排名和全国理工类院校排名明显提升。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积极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财政扶持力度,建设国内一流职教城。
4.以重大平台为着力点,促进协调发展。全面加快松山湖(生态园)、虎门港、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长安新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建设,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培育引领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增长极。完善水乡新城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银瓶合作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长安新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示范区的建设工作。
5.以“三网”建设为着力点,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大力推进4G网络建设,逐步实现东莞市区域全覆盖。推进光纤有线宽带网络普及提速工程,落实180余万户家庭的光纤入户工程。完善燃气管网。加快市内高压天然气管网建设,建设天然气应急储备库,完善城镇燃气管网,实现互联互通。建设城市地下管网。开展黄沙河流域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区建设,打造因地制宜、集约高效的综合管廊系统。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建设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大型商场、文体场馆等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加快构建城际快速充电网络,鼓励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系重大,任务繁重。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实施方案和5个行动计划。各部门、各镇街(园区)要坚持领导挂帅,协调推进,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府金融工作局作为各专项行动计划的牵头部门,对落实相关专项行动计划负总责;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全力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要建立重点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台账,完善工作动态跟踪机制。2016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2017年底前,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18年底前,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做好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
各有关部门要逐项制订行动计划的督查方案,开展全过程跟踪督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针对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要将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和5个行动计划工作纳入各镇街(园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量化考核,以考核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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