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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及发展情况

来源:互联网2016-07-13 13:51:51

北京市值得推荐的家庭农场有惠民永兴家庭农场、摩登家庭农场、王府家庭农场、绿蜻蜓家庭农场、风之谷家庭农场。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按照《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家庭农场培育工作。以下是北京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及一些扶持政策

一、北京市家庭农场制定的相关扶持政策:

为引导家庭农场规范有序发展,北京市制定了有关政策意见。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引导规范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北京市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鼓励开展试点的基本原则。二是贯彻《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共同出台《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大力推动北京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并组织有关金融机构开展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金融需求调研。

二、北京市家庭农场工作方向:

2015年,北京市农委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要求,继续推进通州区郝县镇黄厂铺村家庭农场试点。

试点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家庭农场准人和退出机制、老年农民退养机制等三项机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中介方,将耕地流转集中,划定成方连片的若干地块,通过民主程序择优选择家庭农场经营者。试点区域1359.64亩,村集体将试点区域划分为8个地块,其中面积最大地块209亩、最小124亩,从本村招募8户农户经营家庭农场。试点实施一年以来,初步成效良好:原有一百多户承包地间的田埂夷平,亩均增加一分可耕种土地;土地平整后可实施平播,大机器收割可多收20%用于青储玉米;实现长期稳定的规模经营后,经营者增加投入,进行节水改造,进一步节水10%以上。

三、探索北京家庭农场发展模式:

指导各郊区县按照农业部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试点。积极参加农业部家庭农场培训班,通州、房山、大兴、昌平等区县按照农业部要求,在市农委指导下积极探索家庭农场发展模式,组织做好监测数据采集等工作。其中,房山区成立了家庭农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家庭农场建设工作。起草制定的《房山区家庭农场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确定了农户自愿、试点先行、稳步推进、规范发展、先易后难、自下而上、政策集成、典型示范的发展思路,制定了试点先行、示范带动、规范发展的工作目标,明晰了“四有”“四化”“四统一”的建设内容及标准。

基础建设“四有”标准:

有规模:种植规模面积达到试点界定标准,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和示范作用。

有标牌:统一设立家庭农场标志牌,相关生产管理制度齐全,并上墙公开。

有场所: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场房场地,具备基本的经营条件。

有配套:具有基本的配套设施、生产基础,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生产过程“四化”标准:

生产组织化:有详细的年度生产计划,按计划组织生产。

管理科学化:生产过程中有详细记录,形成记录档案。

营销市场化:有稳定的销售渠道,销售记录完善。

技术标准化:定期接受农业

生产技能培训,实行标准化生产。

组织管理“四统一”标准:

统一设立家庭农场标识、标牌:由区主管部门统一颁发标识牌,并鼓励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统一填写生产、销售记录:由区主管部门印制下发生产和销售记录手册,并形成完备的档案资料。

统一技术指导和社会化服务: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区主管部门及试点乡镇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统一考核验收:区主管部门定期开展阶段性验收工作,年底组织开展全面的年度考核验收工作。

在此基础上,房山区为试点农场制作了统一的“家庭农场标牌”,根据建设标准印制了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建设标准”“生产记录手册”;为监测农场提供肥料、药剂等物质帮助,同时对农户的种植提供全程的跟踪服务,定期安排专业技术专家到现场指导服务。

2015年年初,北京市农委对2014年开展家庭农场试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通州区、房山区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工作创新奖励。

四、北京市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北京土地流转费较高,规模化经营成本居高不下,家庭农场自主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2014年通州区黄厂铺村周边土地流转费已高达2100元左右。二是试点经营者为传统粮食生产农户,主要依靠经验开展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管理经验欠缺,市场经营意识不强。三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导致经营者在播种、机收、病虫害防治、融资等方面亟须扶持。特别是晾晒场地问题,过去农户小规模种植,分散晾晒;规模经营后,家庭农场缺乏统一集中晾晒场,影响了粮食品质;旋耕机、收割机、抽水机、播种机等生产资料欠缺专门库房统一存放。

五、北京市家庭农场发展建议:

从通州区黄厂铺村试点看,北京市发展规模化粮食生产,最大的障碍是土地流转费用过高,深层的制度障碍是在土地流转费用高涨之前没有划定严格限制用途的粮食生产区。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完全依靠市场手段在全市推广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基础条件不具备,目前只是鼓励区县开展一些试点,探索经验做法。

2015年年底前,北京市“两田一园”(80万亩粮田、70万亩菜田、100万亩果园)划定基本落地,土地用途管制将进一步细化明确,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等制度将健全完善。2016年北京市将进一步研究推广家庭农场、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发展的政策制度,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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