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网2016-06-29 11:34:01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徽州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秘〔2016〕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徽州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2日
徽州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财农〔2016〕26号)、《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财农〔2016〕857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三项补贴合并设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不再执行原补贴政策。为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及意义
国家从2004年开始,先后设立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三项补贴。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种粮对象、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三合一”是国家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益,降低政策实施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提高农民补贴收入。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补助对象原则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秸秆还田,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二)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鉴于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尚未结束,2016年全区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以后年度待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任务完成后,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我区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总面积确定全区统一的亩均补贴标准。
(四)补贴方式:“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采取货币化直接补贴的方式,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
三、实施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广泛宣传农业补贴政策改革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补贴政策的认知,为补贴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部门职责
1.区农委:负责汇总核实全区耕地保护补贴面积数据,建立全区补贴面积基础信息数据库;向财政部门提供审核确认《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
2.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和发放到户工作。
3.区监察部门:负责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检举控告,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和问责。
4.区审计局:负责对农业三项补贴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开展审计和评价。
5.乡镇政府: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和核实,编制补贴发放清册,保证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无误后上报区农委汇总,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及信访维稳。
(三)严格发放程序。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严格按照我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打卡发放。
(四)强化补贴公示。实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建立健全公示档案。在张榜公示期间,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力量对所有村的张榜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听取农民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反映的实际情况修改后再予张榜公布。区、乡财政、农业部门设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监督电话,并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监督电话为:(区农委)3580056、(区财政局)3583651,各乡镇也要同时公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监督电话。
(五)兑现补贴时间:各乡镇务必于规定期限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六)强化资金管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七)健全补贴档案。加强补贴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明细档案,乡镇汇总表与各行政村、组到户清册一致;妥当保管补贴面积及对象公示资料档案备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领导小组,由区分管农业的领导为组长,区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协调全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乡镇和区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严格按照我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程序,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管理和发放,切实推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农业、财政部门将适时对改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避免因漏报和瞒报面积损害农民利益;区纪检监察部门适时组织财政、农业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严防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现象,重点检查各乡镇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补贴面积认定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层层把关,尤其是对补贴面积的核准,要认真进行抽查和复查。打卡发放后,区级将组织专项工作检查,重点督查补贴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发现问题将责令相关乡镇立即纠正,追回资金,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6漳州市芗城区关于农业“三项补...
2016乳源瑶族自治县全面推行农业三...
2016岳阳市云溪区农业“三项补贴”...
2016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三项补贴...
2016土默特右旗农业“三项补贴”改...
2016五河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
2016天长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
2016涡阳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
2016北京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
2016临泉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
2016黟县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实施...
2016双忠庙镇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2016沅陵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
2016桐城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
2016鄂尔多斯市农业“三项补贴”改...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