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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桐城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桐城市人民政府2016-08-10 13:47:25

关于转发《桐城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政发〔2016〕27号

各村:

现将《桐城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6月14日前将农户面积登记表的电子档、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档和公示照片一式三份送到双港镇农技站,双港镇农技站要汇总及时上报,特别强调上报面积要与二轮承包面积一致。

双港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8日

桐城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试点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准备工作的预通知》(财农函〔2016〕128号)等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我市将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现就做好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意义

从2004年开始,国家先后设立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生产实际、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迫切需要对补贴政策进行改革、调整和完善。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是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总体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推开三项补贴改革,有利于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降低补贴政策实施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提高农民补贴收入。

二、改革内容

从2016年起,我市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加上种粮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全部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

(一)补贴对象。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的补贴资金,其补助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有一定的义务要求,要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切实保护好地力。

(二)补贴政策范围。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挂钩。由于土地确权工作目前尚未结束,经市政府研究,今年我市暂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核算发放补贴资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从2017年开始,我市将以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依据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并在以后年度保持相对稳定。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政策宣传。制定宣传方案,利用电视字幕、手机短信、农村广播、会议、墙报、标语、明白纸等各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调整相关内容。农业、财政部门都要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农户和媒体咨询,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做好补贴面积登记审核。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补贴政策改革要求,组织各行政村做好农户补贴面积登记、审核、统计并在村、组进行公示,镇、街道农业部门要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复核和统计,制作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配合财政部门在6月15日前编制好补贴发放清册。

(三)搞好资金测算和打卡发放工作。市财政局依据核准的面积和上级下达的资金总量,测算出全市补贴标准,并督促财政分局(所)及时对补助对象的“一卡通”基础信息进行更正完善,确保在6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农民手中。

(四)实行绩效考核。财政、农业部门要准确把握全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要强化监管,对改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和督查,既要避免漏报和不报面积损害农民利益,以要防止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要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制度,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财政、农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财政部门负责会同农业部门研究制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落实好工作经费。市农业部门负责复核、统计全市补贴面积数据,向市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镇、街道政府及行政村负责补贴面积的登记、核实、公示、统计工作,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

(三)做好政策衔接。从今年开始,我市不再执行原有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政策,要对照原来补贴政策,认真梳理补贴发放档案,将以前年度未按照政策兑现的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政策兑现后的结余资金按财政结余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农委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地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补贴面积认定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镇、街道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层层把关,尤其是对补贴面积的核准,要组织相关部门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抽查和复查。对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按照《财政违法处罚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转自:http://www.tongcheng.gov.cn/showPublicInfoNote.action?newsId=2c288a915580bd1d0155960875e12c62&orgId=176&treename=双港镇&dwtype=&lay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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