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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黟县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黟县人民政府2016-08-17 16:44:45

关于印发黟县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201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1号)以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准备工作的预通知》(财农函〔2016〕12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黟县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6月3日

黟县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准备工作的预通知》(财农函〔2016〕1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以下简称“三合一”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意义

国家从2004年开始,先后设立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三项补贴。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种粮对象、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三合一”改革是国家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降低政策实施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提高农民补贴收入。

二、改革内容

(一)补贴支持方向。合并原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三项补贴资金,设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补贴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二)补贴资金分配。省财政厅按照原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80%及农作物良种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资金,参照全省各县前三年度(2012—2014年)补贴农作物种植面积和“二调”耕地面积,按照一定比例测算并下达 “三合一”补贴资金规模。县政府根据省级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总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并在以后年度保持相对稳定。

(三)补贴政策范围。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我县2016年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改革任务和时间安排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文件要求,为顺利全面推开我县农业补贴 “三合一”改革,确保在6月30日前按照新政策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全县“三合一”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6月5日前)。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县宣传部、县农业委和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报省级备案。同时召开全县“三合一”改革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县“三合一”改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集中开展农业补贴改革政策宣传,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摸底统计阶段(6月5日—6月15日)。各乡镇负责组织落实本乡镇的“三合一”改革工作,及时将改革实施方案传达到村组,根据补贴政策要求做好补贴面积登记与审核,制作完成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并及时公示到村组。各乡镇于6月12日前汇总各村数据报县农业委。县农业委对各乡镇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后上报县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依据县农业委上报的全县总面积核定亩均补贴标准并于6月15日向社会公布。

(三)审核发放阶段(6月16日—6月25日)。各乡镇依据各村公示后的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和财政所提供的农户“一卡通”代码,编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清册,于6月18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清册报县农业委。县农业委收集审核盖章后制做统计汇总表及报账申请表,于6月20日前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依据全县汇总表、电子清册及纸质清册拨付补贴资金,于6月25日前通过农村局“一卡通”平台进行打卡发放。

(四)监督检查阶段(6月26日—6月30日)。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和检查,即查即纠。避免因漏报和不报面积损害农民利益,严防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现象。并对“三合一”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健全制度、总结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三合一”改革由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分工原则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负责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基础数据核实统计公示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县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对耕地面积统计进行指导,并核实全县补贴面积数据,向县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汇总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县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字幕、手机短信、农业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补贴政策改革的相关内容;印制农业补贴政策改革明白纸,发送给农户。以适当形式,对改革政策进行解读,各乡镇、县农业委和县财政局都要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农户和媒体咨询。

四是做好政策衔接,强化资金管理。我县从2016年开始不再执行原有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政策。对照原有补贴政策,认真梳理补贴发放档案,将以前年度未按照政策兑现的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政策兑现后的结余资金按财政结余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处理。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补贴面积认定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各乡镇政府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层层把关,尤其是对补贴面积的核准,要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抽查和复查。对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转自:http://zw.huangshan.gov.cn/CommonPages/TitleView.aspx?Category=3&UnitCode=JG001&ClassCode=040200&Id=445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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