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委农工办2016-06-08 10:09:11
为了深入推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努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按照“规划上立足于高、功能上立足于全、建设上立足于美”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2014年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为目标,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坚持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并重,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突出科学规划、区域特色、资源优势、文化内涵和生态环境,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在充分体现农村民俗特点的前提下,全县建成18个符合农民意愿的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新旧结合,突出旧改原则。按照“规划引领、改造提升、项目整合、部门帮建、合力推进”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和路子,继续坚持新村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突出旧村改造,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坚持政府主导原则。不断加大政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用资金扶持、政策引导、规划协调、宣传鼓动、试点示范等手段进行引导扶持,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3、坚持群众主体原则。以产业集聚区和农民住宅区建设为载体,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尊重群众意愿,激发内在活力,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谋实惠,充分调动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建设美好家园、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
4、坚持统筹发展原则。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科教文卫、商贸物流、社会保障等农村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整体水平。坚持循序渐进、整体推进原则,在抓好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同时,稳步有序地推进面上工作。立足城乡一体化,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实现城乡互动,促进共同发展。
二、准确把握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新村建设
1.切实搞好村庄规划。坚持规划先行,以布局合理、设施配套、村貌整洁、环境优美为原则,认真制定村庄建设总规和各类修建性详规,形成布局科学、功能完善、适度超前、体现特色的农村居住点布局,建设不同风格、不同品位的农村新型村居。经济条件较好的川区新村建设以二层全封闭小康住宅为主,山区新村建设以一层全封闭住宅为主。要因地制宜、超前谋划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集中规划建设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文化广场、体育健身场地、卫生室、农家书屋、商业门店、村小学、幼儿园和老人幸福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新村建设主色调的设计既要注重内在质量,又要注重外在风格,结合本土特色,达到与村庄、房屋、绿化等整体相协调,体现现代气息和传统风貌。
2.严格规范规划审批。乡镇进行深入调研后,会同国土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地范围,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发改局上报新村建设方案,经发改、规划、国土、扶贫等相关部门实地勘察后,提交项目联席会议审查,审查通过的,由乡镇携带项目批复文件联系规划局规划设计,全面制定出新村建设规划,新村建设规划工作于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
3.抓好村庄绿化亮化。村庄绿化要突出绿化树与花果树、常青树与乔冠树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村社道路绿化选择倒柳、金丝柳、速生柳等易成活、成本低、生长快、抗性强、病虫害少的乡土树种;村庄周围绿化选择冠幅大、遮阴好的高大乡土树种;村内场所绿化以常青树和花草为主。庭院绿化要引导群众栽植有经济效益的树种。面山沟道绿化以刺槐、油松为主。坚决杜绝栽植成本高、成活率低的名贵树种。由财政、能源等部门合理规划,配套太阳能路灯等亮化设施。
(二)旧村改造
1.注重农宅改造。以农村危旧房屋、破旧大门、围墙、院落为重点,进行拆旧建新、改造提升,着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体现节能节材,杜绝修建“遮羞墙”,在墙体上乱涂乱画,造成资源浪费。
2.注重道路改造。以入村主干道、村内巷道和产业路为重点,进行新修、维修、拓宽,并实施硬化、铺油或砂化提升,着力改善群众交通条件。
3.注重村庄改水。以供水、排水为重点,开展自来水入户、农田灌溉、排洪渠、道路边沟等工程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供水和排水条件,确保村庄防洪、排洪、减灾安全。
4.注重村庄绿化美化。以村社道路、村内巷道、房前屋后、公共活动场所、面山为重点,选择适宜树种,大力开展村庄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立足乡村优势,体现田园特色,着力开展以“三清五改”(清垃圾、清路障、清破旧房,改水、改电、改灶、改炕、改厕)为主的村庄环境整治,积极推广普及新型清洁能源,实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努力提高农村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水平,彻底改变村庄“脏、乱、差”状况和落后的生活方式,竭力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
三、不断完善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机制
(一)完善项目整合机制。按照“整合项目做支撑、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思路,有效整合村级阵地、移民搬迁、以工代赈、整村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危旧房改造、通畅工程、农村饮水、农村能源、林业生态、户户通工程、农家书屋、村卫生室、农村改厕、老人幸福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网改造升级、劣质梯田改造、万村千乡工程等项目和资金,其它帮扶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配套相应项目或资金,同步跟进,合力帮建。
(二)完善资金扶持机制。为了真正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使新农村建设有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县上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奖补资金2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重点扶持南湖石峡、朱店董湾、韩店潘河、大庄杨局和良邑陈峡五村的新农村建设。积极组织县直及省、市驻庄单位帮建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要借助“双联”行动的有效平台,积极协调省、市联系单位,加大新农村建设项目争取和投入力度。
(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近年来,新农村“重建轻管”问题比较严重,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污水处理、公共设施维护等基础设施管理欠缺,脏、乱、差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成果。要充分发挥村、社干部和村民自治的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后续管理的新方法、新模式,健全保洁、绿化、道路养护等专职队伍,提高农村公共设施的管护水平,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新农村建设成果。
四、切实加强对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特别是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做到工作部署到位,责任靠实到位,任务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综合协调、牵头抓总,乡镇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投其资,确保远期有目标、近期有措施,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新村建设当年9月底之前要完成主体工程,次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旧村改造当年10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宣传建设新农村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新农村建设的热潮,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正确的工作导向,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由县住建局质监站和乡政府派出技术人员、乡镇驻村干部和村民理事会成员对新村建设全程进行监督,确保建设质量,从源头上防止各类问题发生。国土、住建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废弃、整村搬迁后的旧宅基地进行复垦复耕,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要设立新村建设财务专户,明确资金来源和去向,并主动向社会公开群众最关心的住宅、公共设施等建设标准和投资,保证群众的知情权。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农工办和县新农办要发挥牵头作用,综合协调,明确参与实施新村建设的单位及任务,提出建设时限和具体要求,并签订责任书。要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县上将以工程质量和入住率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对工作突出的,要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同时,由农工办、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及涉建项目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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